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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非法集资呢(有哪些情况属于非法集资)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14 2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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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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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风险识别:如何识别非法集资以及私募犯罪?

1、最近频繁收到短信,说某私募基金通过对冲策略投资于全球股票市场,能保证20%的收益,我能购买吗?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通过短信、互联网、电子邮件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宣传推介。同时,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我们提醒您,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必然面临投资风险,不可能稳赚不赔。很多私募基金在销售过程中淡化风险提示,承诺保本保收益,误导投资者,并且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不要轻信,购买前应充分了解拟投资私募基金的风险特性和投资运作,不可因为有承诺高收益就盲目进行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2、有私募机构向我推荐私募基金,说投向高新创业企业股权,待企业上市后能取得不错的收益,5万元起卖,请问我能买吗?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只能销售给合格投资者,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个人合格投资者须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私募基金具有高风险性,合格投资者标准过低容易将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公众投资者卷入其中,进而引发非法集资,损害投资者权益。该私募基金5万元就起卖,远低于法规的要求,很有可能是以投资理财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骗取投资者钱财,请您不要购买。


3、有朋友向我推荐一款私募基金,说收益率不错,并且通过网上签署合约即可,简单易操作。请问可以购买吗?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制定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互联网上以私募基金名义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刻挥霍一空或逃之夭夭,投资者的损失往往无法追回。所以,我们建议您认清投资风险、了解法规政策,不能因为是朋友推荐就掉以轻心,避免上当受骗。


4、朋友向我推荐一款私募基金,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我不确定该私募基金是否合法,请问我该怎么验证?


答:我们建议您在投资购买私募基金之前,应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首页“信息公示”栏目,查询该款私募基金是否已经备案,然后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核实该私募基金是否依法合规,做到谨慎投资。


5、近期在网上看到有个别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查处,请问非法集资主要特征是什么?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借用私募基金、P2P、众筹等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危害性大。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采用公开宣传、推介方式,违规向社会(尤其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了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


非法集资行为主体借助热点,选择不同载体,借助各种外衣,其本质大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行为。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不要被“高额回报”诱饵所欺骗。


6、我在网上看到了非法集资案件,请问有哪些常见犯罪手法?


近几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猖獗,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涉案地域广,涉及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众多,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非法集资常见的犯罪手法有:一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心理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二是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骗取群众资金。三是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私募基金、电子黄金、网络炒汇等名目,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金融名词前失去判断,欺骗群众投资。四是装点门面,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用合法的外衣骗取群众的信任。五是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7、请问我们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无论是以“私募基金”名义,还是以其他名义的非法集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我们建议您:一是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是对于拟投资的私募基金,应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登记,了解其诚信记录,关注信息公示,综合判断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资信状况。三是对股权类私募基金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所以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回报兜售基金、股票、债券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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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识别是否传销?

平时,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疑似传销的人推销产品,请问,我们该如何识别传销?


读者:崔女士


答:传销是指组织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攫取利益的违法行为。无论传销形式如何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成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者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业绩作为计算报酬依据,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因此,我们要慎重看待,谨慎分析,谨防传销陷阱。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京博


检察官揭秘传销真面目,带你远离传销陷阱


前阵子一个网络新词qiou字(表达自己又穷又丑的状态)横空出世,登上微博热搜榜,折射出的是当代年轻人渴望成为更美好的自己。其实不止年轻人,想必所有人都存在这种想法。


传销恰恰就是抓住了这点,反复灌输致富观念,描绘“美好”图景,而金钱的驱使很容易使我们陷入传销的行列,被彻底洗脑,最后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丢失了宝贵的生命。



今天,我们将通过泉州市泉港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的讲述来为我们揭开传销的真面目,教大家如何辨别传销,抵制传销。



01传销到底是什么?


主持人:方婷


首先想请教一下杜科长,到底什么是传销呢?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等。


主持人:方婷


随着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新型传销活动更是乱花渐欲迷人眼。那常见的新型传销活动有哪些呢?


检察官助理:陈颖霖


现在不法分子花样百出,想出各种方法来诱骗群众。常见的两种新型传销活动是金融传销和网络传销。金融传销具有承诺高收益的特点,引诱群众投资。网络传销的特点是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传销活动。此外,还有诸如“旅游”传销、“国家工程”传销、“假慈善”传销、“养老”传销、等等都是打着各种噱头,实则就是从事传销活动。



02这类人尤其要小心!


主持人:方婷


到底什么样的人比较容易陷入传销的陷阱呢?


检察官助理:陈颖霖


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做传统生意不成功、债台高筑、对现状极为不满、有钱人的家属、人缘好的人、待业青年等都容易成为传销组织的目标人群。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知识水平相对其他人群更高的大学生,也会受就业形势影响, 求职心切而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误入传销。



03要如何辨别传销呢?


主持人:方婷


传销的作案手段五花八门,被害人往往眼花缭乱,且受害后不自知。我们要如何擦亮眼睛,辨别传销呢?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识别传销主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看加入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二是拉人头,看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计酬方式,看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04误入传销,如何摆脱?


主持人:方婷


万一不小心身陷传销要如何自救呢?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被骗进入传销组织之后,首先要冷静,不要轻易与传销组织起冲突;其次要保管好自身隐私物件如身份证等物品;然后可以利用一切机会,例如抛纸条求助,获取内部人员信任从而外出报警等方式进行自救。



05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传销类案件


主持人:方婷


说到传销,先请问下杜科长,近年来,泉港区检察院办理了多少起传销类案件?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近三年来,我院受理了相关传销类案件中,非法拘禁的有41件,155人;组织领导传销的有5件,38人。我们可以看到,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还有伴生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也会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等。


主持人:方婷


法律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检察官助理:陈颖霖


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传销活动中,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组织者、领导者之外,还有一部分人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他们本是传销的受害者,却因深陷其中被同化,最终成为了传销团伙的“骨干力量”,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从而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我院就曾办理过这方面的案件。


预知案件详情,请点击下方视频,听检察官为您现场讲述。




前阵子一个网络新词qiou字(表达自己又穷又丑的状态)横空出世,登上微博热搜榜,折射出的是当代年轻人渴望成为更美好的自己。其实不止年轻人,想必所有人都存在这种想法。


传销恰恰就是抓住了这点,反复灌输致富观念,描绘“美好”图景,而金钱的驱使很容易使我们陷入传销的行列,被彻底洗脑,最后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丢失了宝贵的生命。



今天,我们将通过泉州市泉港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的讲述来为我们揭开传销的真面目,教大家如何辨别传销,抵制传销。



01传销到底是什么?


主持人:方婷


首先想请教一下杜科长,到底什么是传销呢?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等。


主持人:方婷


随着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新型传销活动更是乱花渐欲迷人眼。那常见的新型传销活动有哪些呢?


检察官助理:陈颖霖


现在不法分子花样百出,想出各种方法来诱骗群众。常见的两种新型传销活动是金融传销和网络传销。金融传销具有承诺高收益的特点,引诱群众投资。网络传销的特点是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传销活动。此外,还有诸如“旅游”传销、“国家工程”传销、“假慈善”传销、“养老”传销、等等都是打着各种噱头,实则就是从事传销活动。



02这类人尤其要小心!


主持人:方婷


到底什么样的人比较容易陷入传销的陷阱呢?


检察官助理:陈颖霖


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做传统生意不成功、债台高筑、对现状极为不满、有钱人的家属、人缘好的人、待业青年等都容易成为传销组织的目标人群。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知识水平相对其他人群更高的大学生,也会受就业形势影响, 求职心切而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误入传销。



03要如何辨别传销呢?


主持人:方婷


传销的作案手段五花八门,被害人往往眼花缭乱,且受害后不自知。我们要如何擦亮眼睛,辨别传销呢?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识别传销主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看加入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二是拉人头,看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计酬方式,看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04误入传销,如何摆脱?


主持人:方婷


万一不小心身陷传销要如何自救呢?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被骗进入传销组织之后,首先要冷静,不要轻易与传销组织起冲突;其次要保管好自身隐私物件如身份证等物品;然后可以利用一切机会,例如抛纸条求助,获取内部人员信任从而外出报警等方式进行自救。



05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传销类案件


主持人:方婷


说到传销,先请问下杜科长,近年来,泉港区检察院办理了多少起传销类案件?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近三年来,我院受理了相关传销类案件中,非法拘禁的有41件,155人;组织领导传销的有5件,38人。我们可以看到,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还有伴生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也会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等。


主持人:方婷


法律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检察官助理:陈颖霖


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杜镇金


传销活动中,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组织者、领导者之外,还有一部分人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他们本是传销的受害者,却因深陷其中被同化,最终成为了传销团伙的“骨干力量”,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从而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我院就曾办理过这方面的案件。


预知案件详情,请点击下方视频,听检察官为您现场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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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7月1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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