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有时间限制,这里的限制可以理解为诉讼时效,而法定的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显然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故此在事故发生之后会有一个三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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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张海慧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张海慧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生活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张海慧律师简介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兼职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承办了大量的合同类、侵权类等法律纠纷案件,实务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全方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案件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近年来,大家经常看到案件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新闻,但对于哪些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的时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等具体问题可能还不够清楚,且听我为大家讲解一下。
01
人民检察院受理国家赔偿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02
国家赔偿请求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03
申请刑事赔偿应提供的材料
1.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2.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4.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5.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6.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04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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