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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种类有哪些类型(民间集资不再一概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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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 20: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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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文章目录: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形式?



一、假借P2P网络借贷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当下一些机构打着P2P的旗号,设立网络借贷中介平台,采用虚假宣传手段,一方面强调借款人项目规模大、前景好、收益高、风险低、回报快等;另一方面则弱化项目的审批瑕疵、保障不稳、模式非法,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及资金用途,具有极强的欺骗性。


实际上,很多P2P网贷的平台客观上突破了P2P平台作为“金融信息中介”这一本应居中独立的属性,直接参与资金募集,甚至成立空壳公司、以这些公司的名义为个人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有些P2P平台以虚假的项目募集资金,并随意支配、使用和挥霍资金,无法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无法保证有充足的资本应对投资人的赎回。



二、假借消费购买商品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当下一些公司披着商品销售的“合法外衣”,所销售商品的种类多为投资人无法鉴别市场价格的商品、未流入公开市场的“自有产品”或以次充好标价虚高的廉价商品。


集资者利用此类商品与投资者的投资款进行“对价”,或将商品作为附加收益赠与投资人。他们多与投资人约定定期对商品进行溢价回购,或约定对购买商品款项于一定期限后返还并返利,进而实现保本付息的承诺,吸引投资人。


由于此类商品往往无法在市场上进行等值流通,一旦涉案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所投入的本息往往都无法得到返还。



三、假借公司上市增值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涉案公司往往打着境外上市、高新科技开发等“高大上”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假借老年人投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一是假借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通过散发传单、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投资人对并无相关证照资质的养老项目进行“加盟投资”。


二是通过举办养生讲座、宴席推荐会、项目参观游等活动,以免费体检、免费聚餐、免费旅游、发放赠品等吸引老年投资人的促销形式,包装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承诺高收益,引诱不了解投资理财项目的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




五、假借私募基金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者把自己伪装成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募资运作不规范,演变成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行为。


行为人谎称自己经营的是私募基金,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优秀的运作团队,以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并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手机短信、微信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甚至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对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以及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均不予考虑,也未进行风险提示。



我国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应认真辨别,防止贪图一时高息而陷入以上几种套路之中,最后将自己的血汗钱、养老钱搭进去。




【平安守护】非法集资常见种类及防范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二、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件情况看,主要包括债券、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投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营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者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我们应当注意什么?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儿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高额收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和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非法集资,你真的了解吗?

人们常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


除了传统意义的银行定期和股票之外


各类金融理财产品也是


五花八门,种类繁多


它们不仅期限灵活而且收益还高


于是,赚到钱,赚更多的钱


就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希望




然而




高利率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陷阱也是无处不在


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个


小额投资,高额回报


天上不会掉馅饼


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陷阱?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以高息为引诱,通过亲朋好友相互介绍、媒介宣传和揽客推荐等,以“能人”“知名企业”“高回报项目”名义,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吸引群众存款。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


02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03


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谁承担?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最后,警察蜀黍提醒所有人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与违法犯罪说再见!


人们常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


除了传统意义的银行定期和股票之外


各类金融理财产品也是


五花八门,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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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赚到钱,赚更多的钱


就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希望




然而




高利率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陷阱也是无处不在


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个


小额投资,高额回报


天上不会掉馅饼


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陷阱?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以高息为引诱,通过亲朋好友相互介绍、媒介宣传和揽客推荐等,以“能人”“知名企业”“高回报项目”名义,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吸引群众存款。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


02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03


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谁承担?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最后,警察蜀黍提醒所有人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与违法犯罪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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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1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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