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一个人被警察带走后,家属们都会焦急万分,第一件事就是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让他尽快出来。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如何才能提高取保候审的保释概率呢?
下面从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取保候审的次数、取保候审准备工作、如何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何时提交申请书六个部分详细介绍一下。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同时又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且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后,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暂缓关押,予以释放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中的比较常用的一种。也是最值得尝试、最有价值的一种。如果取保候审成功,就可以恢复自由。对于个别的案件,办案机关也会根据案情依职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但在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家属申请后才能启动取保候审的程序。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编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时,要结合以上法律规定,综合起来写,不能只写其中一点,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身体情况、家庭情况等,办案机关也是综合起来进行评判的。
三、关于取保机会的次数。
整个诉讼阶段中,取保候审一共有五次机会。侦查阶段有三次,分别是拘留阶段一次,批捕阶段一次(也称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批捕后一次(也称羁押必要性审理申请书)。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可以向检察院申请一次,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
但取保候审工作的重点在第一个阶段,也就是侦查阶段。而侦查阶段最关键的是第一次的拘留期间和第二次的审查逮捕期间,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黄金37天”。
四、取保候审申请的准备工作。
取保候审事关当事人的自由,非常重要。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收集相关资料。
主要从以下方面收集材料。一是收集行为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前往行为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调取。二是收集本人及家庭成员特殊背景的材料,通过户口本、出生证明、残疾证等资料,反映行为人家庭情况特殊,需要能够予以特别关注。三是收集基层居(村)委委员会证明材料(也称品格证据),证明行为人一向品德品行以及群众评价材料,说明其本质不坏,纯属初犯偶犯。四是收集住房资产及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说明行为人有稳定产权住房,符合取保候审稳定住处的条件。
2、调查走访现场。
调查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客观了解案情、形成书面材料不可或缺的一步。对于存在犯罪现场的案件,一定要前往犯罪现场察看,了解情况,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视频,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和案情。并将现场情况绘制成模拟图、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可以进一步对行为进行分解,形成行为分解图,作为取保候审的附属材料。
3、会见沟通联络。
应当在羁押后的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会见时以倾听为主,并适当地提出疑问。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讲解法律关于定罪和量刑的规定,进行必要辅导。通过会见,在事件起因、行为动机、行为结果及危害性、悔罪认罪、赔偿谅解等方面形成共识。在会见的同时,要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后联络受害人,听取受害人的意见,积极化解冲突和矛盾,为形成赔偿谅解协议奠定基础。
4、开展赔偿谅解工作。
在公安机关许可的前提下,积极联系受害方,进行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对受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积极予以赔偿,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的分歧与冲突,消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将有关的协议书、款项支付凭据作为取保候审材料的附件一并提交。
5、拟定取保思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要检索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定罪量刑的认定标准,罪与非罪的分界限,从事件起因、动机、客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事人悔罪认罪情况,赔偿谅解情况等形成取保候审材料。
在提交取保候审材料后,还要争取与公安办案人员、检察官、法官见面陈述辩护意见。面对面地沟通,对方对辩护意见的感知将会更直接、更全面。
切忌在没有做准备工作时,盲目地提出取保申请,仅仅走过程,走形式,浪费取保候审机会!
五、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的编写。
这是一个家属使用的取保候审模版:
总之,要全面地、综合地、系统性地编写申请书,反映情况。既有案件事实,又有法律规定;既有案发过程的解释,又有事后的悔罪表现;有退赃退赔和受害人的谅解,以及居委会的个人评价;整个材料做到有理有据,入情入理,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争取办案机关的认可和理解。
当然,我只是举这个例子进行说明。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具体的取保候审内容要结合具体案情去组织材料。
六、什么时候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呢?
关于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具体时间,我建议一定要在了解吃透案情,与办案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后在适当的时候提交,这样取保候审材料才能有的放矢,有血有肉,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我不建议一上来就交,不了解案情地盲目提交,只能空喊口号,不痛不痒,缺乏说服力。而且草草提交时,办案人员也没来得及了解案情,结果自然不会同意。
对于单个人实施的犯罪,一般的拘留期间是7天,加上报捕时间一共是14天的,建议在第3天后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材料,在第10天后向检察院提交取保材料(也称批准逮捕阶段律师意见书)。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一般拘留期限是30天的,加上报捕时间一共是37天,建议在第15天后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材料,在第33天后向检察院提交取保材料(也就是批准逮捕阶段律师意见书)。
如果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没有同意的,还可以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或者积压必要性审查申请。当然,如果案件有了新的情况,比如有同案犯到案、被害人同意谅解或者案件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也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案件出现比较有利的情况后,再次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才会有所提高。
首先,关于刑事谅解书
刑事谅解书,一般是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作出刑事谅解书。在法律上,具有酌定减轻情节,从轻处罚的效力。
刑事谅解的范围: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轻罪,属于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罪名,例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婚罪、遗弃罪等,对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谅解。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对于案件情节较轻,性质不是特别恶劣的,例如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并且该类犯罪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谈和解赔偿,并向侦查机关提出撤诉申请,一般来说侦查机关在综合考虑案件后可能会作出撤案处理。
对于较重的犯罪案件,即便是取得谅解,在后续的刑事阶段中会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但是不会撤销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其社会危害性消除的,可以作出不逮捕的决定,这也对取保候审很重要,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判阶段:在法院审判阶段,取得谅解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会减少其基准刑,从轻处罚。
谅解书的内容:应该是反映被害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为了避免一方反悔,建议双方在司法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调解签订协议。
关于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
不起诉的类型和适用条件:
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
在刑法里,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首先作出的机构不一样。
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作出;
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判阶段,由法院作出判决。
对行为人的影响不一样:
在刑法中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能确定其有罪,对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其行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也就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会留下“案底”,以后对家人以及家庭的生活也不会有影响。
对于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其行为已经经过法院审判后作出的决定。本质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给一个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但是也会留下“案底”,对其家人以及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也会有影响。
综上,虽然刑事谅解十分重要,一般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交,谅解书在刑法上有酌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效力。但是不一定会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此外,刑事不予起诉也不同于免于刑事处罚。
律师建议:刑事犯罪,每一个阶段都很重要,尤其是在侦查阶段,有黄金37天之称,因此,当事人越早聘请律师能越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刑事辩护,能够更全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刑事谅解书
刑事谅解书,一般是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作出刑事谅解书。在法律上,具有酌定减轻情节,从轻处罚的效力。
刑事谅解的范围: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轻罪,属于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罪名,例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婚罪、遗弃罪等,对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谅解。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对于案件情节较轻,性质不是特别恶劣的,例如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并且该类犯罪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谈和解赔偿,并向侦查机关提出撤诉申请,一般来说侦查机关在综合考虑案件后可能会作出撤案处理。
对于较重的犯罪案件,即便是取得谅解,在后续的刑事阶段中会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但是不会撤销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其社会危害性消除的,可以作出不逮捕的决定,这也对取保候审很重要,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判阶段:在法院审判阶段,取得谅解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会减少其基准刑,从轻处罚。
谅解书的内容:应该是反映被害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为了避免一方反悔,建议双方在司法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调解签订协议。
关于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
不起诉的类型和适用条件:
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
在刑法里,不予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首先作出的机构不一样。
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作出;
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判阶段,由法院作出判决。
对行为人的影响不一样:
在刑法中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能确定其有罪,对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其行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也就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会留下“案底”,以后对家人以及家庭的生活也不会有影响。
对于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其行为已经经过法院审判后作出的决定。本质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给一个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但是也会留下“案底”,对其家人以及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也会有影响。
综上,虽然刑事谅解十分重要,一般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交,谅解书在刑法上有酌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效力。但是不一定会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此外,刑事不予起诉也不同于免于刑事处罚。
律师建议:刑事犯罪,每一个阶段都很重要,尤其是在侦查阶段,有黄金37天之称,因此,当事人越早聘请律师能越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刑事辩护,能够更全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460/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出来会通知家人吗(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出来后有没有可能几天又进去了)
醉驾取保候审期间能去外地吗(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没有谅解书能不能取保候审呀(没有谅解书能不能取保候审)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3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