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就是一场修行,有些人修行圆满了,有些人修行失败了。
很多离婚的夫妻,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相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未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亲自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探望,就成为与孩子沟通、培养感情的重要途径。因为在离婚时,双方感情就已经破裂,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产生矛盾,在离婚后,双方就孩子的探望问题也可能会产生矛盾。
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
不配合对方行探望权
那么未抚养孩子的一方
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行使探望权呢
今天
我们就了解一下关于探望权的问题
第42期《家室微课堂》律师分析
本期案例
张某与李某2010年登记结婚,张某于2012年生下婚生子李某某。2014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李某抚养,女方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女方每月探望孩子一次。双方离婚后,李某拒绝张某行使探望权。张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被告李某协助原告张某行使探望权,并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
最深的爱是陪伴
对于爱人如此
对于孩子更甚
情丝斩断
血脉犹在
不让妈妈看孩子真是太揪心了
想孩子却见不着的心情
也许只有过来人才能真正理解
各方观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原告
张某观点
双方离婚后,被告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剥夺了原告与孩子相处及孩子享有母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儿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被告应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
被告
李某观点
我不同意,我只认离婚协议。给抚养费才让看孩子。
他们俩的说法
你挺哪一个?
还是看看法院咋判的吧?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张某和李某已经协议离婚,但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张某有权利探望婚生子李某某。本院考虑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婚生子李某某的实际情况,认为张某每月探望李某某两次,每次不少于4个小时较为适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李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协助原告张某每月探望婚生子李某某两次,每次应不少于四个小时。
破裂的婚姻
解除的是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
却不能剥夺任何一方
对孩子探视的权利
律师分析
夫妻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被告以支付抚养费后,才能探望为由,拒绝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没有依据。因此,原告要求享有探望权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应予支持。
离婚
是万般无奈的选择
但离婚
不一定是毁灭性的选择
律师提示
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明确了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所谓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一制度为处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提供了法律依据。探望权在婚姻家庭法律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它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相聚,有利于弥和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如何平衡父母探望的权利和促进子女身心健康的发展,是确立探望权制度的关键。行使探望权,涉及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
其实
不许另一方探视自己的亲生孩子
是挺幼稚的行为
不仅幼稚
而且是犯法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
为了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父母和双方家庭更应该做到
互相尊重不互相诋毁
更应该让孩子知道
离婚不是爸爸妈妈不爱他了
而是为了更好地去爱他!
正如马伊琍所说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
夫妻之间应该好好经营婚姻
如果经过冷静思考后不得不离
父母也要好好处理与孩子的关系
不要让孩子成为父母离婚最大的买单者
图片:摄图网
我们没有悟空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难免会遭遇一段失败的感情。可失去了感情,难道还要赔上金钱和后半生?婚姻里,哪些是属于我们却被我们放弃的权益?哪些是不需要我们承担却被我们背上的债务?《婚姻法》会告诉你,法律是怎么解决你婚姻里那些事儿的。
——小婚家
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可以随着离婚一拍两散,但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却不会随风而逝,爸还是爸,妈还是妈。
这时,探望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探望权是指基于血亲关系(包括自然血——亲爸、亲妈;和拟制血亲——养父、养母),在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通信、交流的权利,而直接抚养方有义务协助非直接抚养方行使看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保障探望权可以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其身心健康。
然而,总有些夫妻离婚后势如水火,不能妥善解决探望权问题。
张女士和周先生经过诉讼离婚,婚生子被判给了张女士,周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每月有一天可探视孩子。
两个人离婚是因为周先生有婚外情,所以,张女士对其怀恨在心,坚决不让他看孩子。
周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女士却搬家躲了起来,连人都找不到了。
最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张女士的社保信息,发现她有了新的工作单位,才将其找到。
在张女士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5日的司法措施。
在押送看守所途中,张女士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治疗,最终未能执行。
病愈后,为了避免无休止的拉锯战,张女士找到了我,想要剥夺前夫的探望权。
一般来讲,协助有探望权的一方实现探望权是直接抚养子女方的义务,直接抚养方不能禁止、阻碍有探望权的一方接触子女,以牺牲子女的需要为代价惩罚对方。
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请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权。
婚姻法第38条规定: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对此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行使探望权呢?
通过交谈得知,周先生并没有以上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而张女士担心其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也只是担心,并没有证据支持。
最后,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相互妥协,就探视的时间和方式重新达成了一致,一段有关探望权的恩怨纠纷才告一段落。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在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当事人对于探望权的行使时间和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比如在周末的时间,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小孩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星期日下午将孩子送回另一方住处。
隔代人原则上是没有单独探望权的,但有探望权的一方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无法行使探望权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事实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有单独探望权。
#头条创作挑战赛#
导语:
父母离异不管孩子跟谁,只要孩子未成年,父母的另一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法律也规定,发生一定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执行,而由人民法院暂停停止探望权的行使。
倾述人:张恩东 42岁
我和前妻是大学同学,同一个大学不同的专业,我们来自同一个地区,在一次同乡会上认识,也许大家都是老乡,慢慢就走的近了。
前妻在大学也算风云人物,喜欢各种社团活动,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虽然相貌一般,但绝对有才华。
我是个很闷的男生,木讷不爱说话,也没有什么爱好,除了必须要参加的校内活动,偶尔的同乡会,我几乎不参加任何团体,相近的也就几个老乡。
和前妻在一起,是她先表白的,在她之前我没有谈过恋爱,有个优秀的女孩对自己表白,我还是很感动的,何况我们又是同乡,我没有多想,就接受了她的表白。
我是个典型的理工男,没有多少浪漫,但我知道和女孩子在一起就应该一心一意对她好,每天我会给她买早饭,给她打开水,只要有时间也会陪她上课,我应该是个听话的男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们没有像其他的校园情侣一样分手,而是一起回到家乡找工作,我家在市里,前妻的家在下面的县里的农村,我考上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前妻则进了一家发展前途不错的民营企业做销售。
父母是不同意我们的婚事的,父母嫌弃前妻家庭条件不好,而且她没有编制,在父母眼里她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母亲也不看好做销售的女人。
我和前妻在一起谈了好几年恋爱,她又是我的初恋,我是舍不得分手的,一向听父母话的我第一次违背了父母的心愿,一定要和前妻结婚。
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虽然对我做出了各式各样的阻止,但我的态度还是很强硬,一定会娶前妻,父母也不想把关系搞得很僵,没办法只能同意了。
母亲原本打算让我婚后和他们住一起,但我怕婚前的这份不喜欢待到婚后,坚决要求分开住,让父母给我付一个首 付,房 贷我自己还。
结婚后,刚开始的生活过的还是挺平静、挺美好的,我单位上班不是很忙,总是能准时上下班,很少加班,也有双休日,妻子做的是销售工作,相比加班的时间比较多,一星期也只能休息一天,有时休息天也要回单位加班。
因为我的时间比较多,所以我承担了家里的大部分家务活,这也让我的母亲很不满,每次她来我家都看见我在干活,对妻子意见也就越来越大。
我知道妻子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妻子姐妹两人,因为家里没有男孩,所以她的母亲重男轻女的奶奶看不起,妻子一心想多挣钱,让自己的母亲过上好日子。
妻子怀孕后,和母亲之间的关系缓和了很多,母亲经常会做好饭菜送到家里,给妻子炖很多补品,妻子生下女儿后,母亲来我们家伺候妻子坐了月子。
休完产假,妻子就给女儿断了奶回单位上班,女儿一直跟着母亲,和妻子的感情出了问题,应该是她一次一次的埋怨我不求上进,只顾着小家,不能挣大钱开始吧。
恋爱的时候,妻子会选择我,因为我为人老实,没有什么花花肠子,所以她也知道我挣不了大钱,只能跟我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可在她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以后,她嫌我了。
慢慢妻子回家越来越晚,女儿几乎不管,慢慢我开始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我隐晦的提醒了她,让她注意一些,她还不高兴的对我说:“你自己挣不了钱,我努力挣钱,你还对我挑三拣四,如果我不出去应酬,怎么能赚到钱啊?我们家怎么买大房子?怎么给女儿创造好的学习环境?”
妻子斩钉截铁的否定了和她传绯闻的那个上司的关系,说她们只是一般的同事,可事情在她上司老婆甩给我的一大堆照片中,撕下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妻子知道自己出轨的事被我知道,提出了离 婚,女儿才6岁,我不想她有个破裂的家庭,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决定委屈自己,原谅妻子。
可惜我想原谅妻子,妻子却坚决要和我离 婚,她说:“我不爱你了,爱上了其他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觉得很窒息,有种快活不下去的感觉,男人的一方天地不是厨房、客厅,应该是外面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妻子嫌我不会赚钱,不管我怎么恳求妻子铁了心要跟我离 婚,没办法我只能同意,妻子连女儿都不要,说女儿跟我亲,跟着我会比较好。
虽然是前妻出 轨在先才离的婚,但我一直觉得自己亏欠女儿,尽管离 婚以后我有很多次再婚的机会,但为了女儿,我都拒绝了,这让母亲很恼火。
好在女儿从小学开始到初中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让我很少操心,这让我感到很欣慰,而且女儿很懂事也很贴心,和我关系很好,是我贴心的小棉袄。
前妻和我离 婚后,并没有和那个出轨对象结婚,她的那个上司想离 婚好几年,一直没有离掉,两个人慢慢也就淡了。
因为她和上司的事被上司的老婆闹得人尽皆知,前妻没有办法,只能辞职,她是有能力的人,自己做起了生意,几年以后,生意也做的有声有色,賺了不少钱。
刚离 婚的时候,她一心想和出轨的对象组成新的家庭,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及女儿,离 婚的时候,说完每个星期来看女儿,但其实很多时候一个月她也不会来看女儿一次。
虽然我从来没有在女儿面前说过前妻的不是,但母亲对前妻背叛我的事一直耿耿于怀,虽然我嘱咐母亲不要在女儿面前说前妻的坏话,但母亲有时候难免会露出几句。
前妻也一直没有再婚,女儿也一天比一天大,她想改善和女儿之间的关系,每到节假日或者是女儿的生日,总是会给女儿买各式各样的礼物,她也想改善女儿的生活,缓和自己和女儿的矛盾。
母亲只让妻子在正常规定的探视日来看女儿,且母亲不愿意让前妻把女儿带出去,只允许她在母亲家里陪着女儿,这让前妻觉得很被动。
所以前妻就会买礼物和东西去女儿的学校,这一天,前妻又带着许多吃的东西准时守候在女儿的学校门口,等待女儿的出现。
前妻去学校堵女儿的事老师告诉过我和母亲,我们也明确告诉过前妻不要去学校找女儿,影响女儿的学习,前妻也答应过我们不去学校读女儿了。
所以前妻的再次出现,让女儿觉得始料未及,这些年,前妻和女儿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也没有得到太多的改善,女儿一看见前妻就不冷不热的说:“不是不让你来学校吗?你又来干嘛?”
前妻连忙把手里吃的东西递给女儿,女儿却冷冷的对她说:“你拿走,我不需要爷爷奶奶和爸爸会买给我的。”说完女儿就回了学校。
虽然又吃了闭门羹,但前妻并没有气馁,她认为,女儿是因为学习压力大才会这样的,有些情绪很正常。
接下来几天,她依然每天去女儿的学校门口等着,不是给女儿买高档的水果,可口的甜品,就是给女儿买名牌衣服、鞋子,还有先进的数码产品,可每次女儿总是说:“很快就要中考了,时间对于我来说很宝贵,请你别再来找我。”
女儿对前妻说的很认真,但前妻却不以为,觉得在女儿快中考的时候,她这个母亲更应该对女儿关心和照顾,她自己厨艺不好,就定了饭店给女儿做了饭菜,炖了汤,每天都给女儿送去学校。
可她这样的行为并没有缓和,她和女儿之间的矛盾,女儿对前妻越来越反感,觉得母亲在自己最需要她的时候抛弃了自己,在不需要他的时候慢慢忘记她的时候,却总是无缘无故的献殷勤骚扰她,给她造成了困惑。
前妻一而再再而三的探望,终于让女儿爆发,她语气不好,厉声的对前妻说:“妈妈,我求求你,你要是真是为了我好,就别再来烦我,你来只会给我添乱。”
女儿的话,让前妻听了心凉了半截,但她仍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为女儿只是短期的埋怨她,她依然想办法想和女儿活络,她想方设法同女儿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好的同学取得联系,希望他们可以多做做女儿的思想工作。
女儿虽然学习成绩不错,但到中考的时候,学习压力还是很大的,毕竟中考我的录取比例只有40%到50%,现在因为前妻更是觉得身心俱疲,原本女儿根本没有想过把前妻去找她的事告诉我,她怕给我添麻烦。
但前妻一次一次的骚扰,让女儿深感困惑,她不得已向我诉苦,希望我可以帮帮她。
知道以后我联系了前妻,希望前妻在女儿中考的这段时间不要去打扰她,可前妻并不接受,并对我破口大骂:“我和女儿为什么会把关系搞得这么糟糕,还不是因为你和你母亲在女儿面前不断的说我的坏话。”
听到前妻这么说,我都有些无语,是谁还在女儿还年小的时候就抛弃了她,是谁刚开始离 婚的时候根本就不关心女儿,才让女儿慢慢跟她有了隔阂,她现在想弥补女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和前妻一直说不通,无奈,我只能以女儿的名义将前妻告上法 庭,以前妻频繁探望影响女儿正常的学习生活为由,请求法院终止前妻对女儿的探望权。
前妻收到法 院的传 票虽然大吃一惊,但她却没有丝毫担心,在她看来,自己做的没有错,她觉得自己是女儿的亲生母亲,母亲看女儿合情合理,自己之所以会成为被 告,都是我这个前夫的搞得鬼。
让前妻没有想到的是,法 院审 理了我们的案件,而且法 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离 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虽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这种探望应该对子女的成长有利。
女儿已经15岁,作为一名中学生,女儿有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是否接受母亲的探望,母亲在何时何地探望自己,女儿有决定权,前妻应该遵守女儿的个人意愿。
若前妻没有遵从女儿的个人意愿,强行探望,势必会对女儿正常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法 院判定终止前妻探望女儿的权利,但女儿期中考试结束后再恢复前妻的探望权。
我的总结:
父母离异,受苦的是孩子,父母离异后,长时间对孩子的疏忽,会让孩子造成对父亲或者母亲的生疏感,这种隔阂会长久存在。
在造成一定的伤害后,父亲或者母亲想极力弥补,也得看孩子需不需要这样的弥补,也得尊重孩子的意见。
这个故事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即中止探望权的情况,大家都知道父母离异,不管孩子跟谁,没有孩子抚养权的另一方都有探视权,但这个探视权也得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行使。
#头条创作挑战赛#
导语:
父母离异不管孩子跟谁,只要孩子未成年,父母的另一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法律也规定,发生一定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执行,而由人民法院暂停停止探望权的行使。
倾述人:张恩东 42岁
我和前妻是大学同学,同一个大学不同的专业,我们来自同一个地区,在一次同乡会上认识,也许大家都是老乡,慢慢就走的近了。
前妻在大学也算风云人物,喜欢各种社团活动,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虽然相貌一般,但绝对有才华。
我是个很闷的男生,木讷不爱说话,也没有什么爱好,除了必须要参加的校内活动,偶尔的同乡会,我几乎不参加任何团体,相近的也就几个老乡。
和前妻在一起,是她先表白的,在她之前我没有谈过恋爱,有个优秀的女孩对自己表白,我还是很感动的,何况我们又是同乡,我没有多想,就接受了她的表白。
我是个典型的理工男,没有多少浪漫,但我知道和女孩子在一起就应该一心一意对她好,每天我会给她买早饭,给她打开水,只要有时间也会陪她上课,我应该是个听话的男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们没有像其他的校园情侣一样分手,而是一起回到家乡找工作,我家在市里,前妻的家在下面的县里的农村,我考上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前妻则进了一家发展前途不错的民营企业做销售。
父母是不同意我们的婚事的,父母嫌弃前妻家庭条件不好,而且她没有编制,在父母眼里她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母亲也不看好做销售的女人。
我和前妻在一起谈了好几年恋爱,她又是我的初恋,我是舍不得分手的,一向听父母话的我第一次违背了父母的心愿,一定要和前妻结婚。
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虽然对我做出了各式各样的阻止,但我的态度还是很强硬,一定会娶前妻,父母也不想把关系搞得很僵,没办法只能同意了。
母亲原本打算让我婚后和他们住一起,但我怕婚前的这份不喜欢待到婚后,坚决要求分开住,让父母给我付一个首 付,房 贷我自己还。
结婚后,刚开始的生活过的还是挺平静、挺美好的,我单位上班不是很忙,总是能准时上下班,很少加班,也有双休日,妻子做的是销售工作,相比加班的时间比较多,一星期也只能休息一天,有时休息天也要回单位加班。
因为我的时间比较多,所以我承担了家里的大部分家务活,这也让我的母亲很不满,每次她来我家都看见我在干活,对妻子意见也就越来越大。
我知道妻子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妻子姐妹两人,因为家里没有男孩,所以她的母亲重男轻女的奶奶看不起,妻子一心想多挣钱,让自己的母亲过上好日子。
妻子怀孕后,和母亲之间的关系缓和了很多,母亲经常会做好饭菜送到家里,给妻子炖很多补品,妻子生下女儿后,母亲来我们家伺候妻子坐了月子。
休完产假,妻子就给女儿断了奶回单位上班,女儿一直跟着母亲,和妻子的感情出了问题,应该是她一次一次的埋怨我不求上进,只顾着小家,不能挣大钱开始吧。
恋爱的时候,妻子会选择我,因为我为人老实,没有什么花花肠子,所以她也知道我挣不了大钱,只能跟我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可在她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以后,她嫌我了。
慢慢妻子回家越来越晚,女儿几乎不管,慢慢我开始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我隐晦的提醒了她,让她注意一些,她还不高兴的对我说:“你自己挣不了钱,我努力挣钱,你还对我挑三拣四,如果我不出去应酬,怎么能赚到钱啊?我们家怎么买大房子?怎么给女儿创造好的学习环境?”
妻子斩钉截铁的否定了和她传绯闻的那个上司的关系,说她们只是一般的同事,可事情在她上司老婆甩给我的一大堆照片中,撕下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妻子知道自己出轨的事被我知道,提出了离 婚,女儿才6岁,我不想她有个破裂的家庭,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决定委屈自己,原谅妻子。
可惜我想原谅妻子,妻子却坚决要和我离 婚,她说:“我不爱你了,爱上了其他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觉得很窒息,有种快活不下去的感觉,男人的一方天地不是厨房、客厅,应该是外面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妻子嫌我不会赚钱,不管我怎么恳求妻子铁了心要跟我离 婚,没办法我只能同意,妻子连女儿都不要,说女儿跟我亲,跟着我会比较好。
虽然是前妻出 轨在先才离的婚,但我一直觉得自己亏欠女儿,尽管离 婚以后我有很多次再婚的机会,但为了女儿,我都拒绝了,这让母亲很恼火。
好在女儿从小学开始到初中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让我很少操心,这让我感到很欣慰,而且女儿很懂事也很贴心,和我关系很好,是我贴心的小棉袄。
前妻和我离 婚后,并没有和那个出轨对象结婚,她的那个上司想离 婚好几年,一直没有离掉,两个人慢慢也就淡了。
因为她和上司的事被上司的老婆闹得人尽皆知,前妻没有办法,只能辞职,她是有能力的人,自己做起了生意,几年以后,生意也做的有声有色,賺了不少钱。
刚离 婚的时候,她一心想和出轨的对象组成新的家庭,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及女儿,离 婚的时候,说完每个星期来看女儿,但其实很多时候一个月她也不会来看女儿一次。
虽然我从来没有在女儿面前说过前妻的不是,但母亲对前妻背叛我的事一直耿耿于怀,虽然我嘱咐母亲不要在女儿面前说前妻的坏话,但母亲有时候难免会露出几句。
前妻也一直没有再婚,女儿也一天比一天大,她想改善和女儿之间的关系,每到节假日或者是女儿的生日,总是会给女儿买各式各样的礼物,她也想改善女儿的生活,缓和自己和女儿的矛盾。
母亲只让妻子在正常规定的探视日来看女儿,且母亲不愿意让前妻把女儿带出去,只允许她在母亲家里陪着女儿,这让前妻觉得很被动。
所以前妻就会买礼物和东西去女儿的学校,这一天,前妻又带着许多吃的东西准时守候在女儿的学校门口,等待女儿的出现。
前妻去学校堵女儿的事老师告诉过我和母亲,我们也明确告诉过前妻不要去学校找女儿,影响女儿的学习,前妻也答应过我们不去学校读女儿了。
所以前妻的再次出现,让女儿觉得始料未及,这些年,前妻和女儿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也没有得到太多的改善,女儿一看见前妻就不冷不热的说:“不是不让你来学校吗?你又来干嘛?”
前妻连忙把手里吃的东西递给女儿,女儿却冷冷的对她说:“你拿走,我不需要爷爷奶奶和爸爸会买给我的。”说完女儿就回了学校。
虽然又吃了闭门羹,但前妻并没有气馁,她认为,女儿是因为学习压力大才会这样的,有些情绪很正常。
接下来几天,她依然每天去女儿的学校门口等着,不是给女儿买高档的水果,可口的甜品,就是给女儿买名牌衣服、鞋子,还有先进的数码产品,可每次女儿总是说:“很快就要中考了,时间对于我来说很宝贵,请你别再来找我。”
女儿对前妻说的很认真,但前妻却不以为,觉得在女儿快中考的时候,她这个母亲更应该对女儿关心和照顾,她自己厨艺不好,就定了饭店给女儿做了饭菜,炖了汤,每天都给女儿送去学校。
可她这样的行为并没有缓和,她和女儿之间的矛盾,女儿对前妻越来越反感,觉得母亲在自己最需要她的时候抛弃了自己,在不需要他的时候慢慢忘记她的时候,却总是无缘无故的献殷勤骚扰她,给她造成了困惑。
前妻一而再再而三的探望,终于让女儿爆发,她语气不好,厉声的对前妻说:“妈妈,我求求你,你要是真是为了我好,就别再来烦我,你来只会给我添乱。”
女儿的话,让前妻听了心凉了半截,但她仍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为女儿只是短期的埋怨她,她依然想办法想和女儿活络,她想方设法同女儿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好的同学取得联系,希望他们可以多做做女儿的思想工作。
女儿虽然学习成绩不错,但到中考的时候,学习压力还是很大的,毕竟中考我的录取比例只有40%到50%,现在因为前妻更是觉得身心俱疲,原本女儿根本没有想过把前妻去找她的事告诉我,她怕给我添麻烦。
但前妻一次一次的骚扰,让女儿深感困惑,她不得已向我诉苦,希望我可以帮帮她。
知道以后我联系了前妻,希望前妻在女儿中考的这段时间不要去打扰她,可前妻并不接受,并对我破口大骂:“我和女儿为什么会把关系搞得这么糟糕,还不是因为你和你母亲在女儿面前不断的说我的坏话。”
听到前妻这么说,我都有些无语,是谁还在女儿还年小的时候就抛弃了她,是谁刚开始离 婚的时候根本就不关心女儿,才让女儿慢慢跟她有了隔阂,她现在想弥补女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和前妻一直说不通,无奈,我只能以女儿的名义将前妻告上法 庭,以前妻频繁探望影响女儿正常的学习生活为由,请求法院终止前妻对女儿的探望权。
前妻收到法 院的传 票虽然大吃一惊,但她却没有丝毫担心,在她看来,自己做的没有错,她觉得自己是女儿的亲生母亲,母亲看女儿合情合理,自己之所以会成为被 告,都是我这个前夫的搞得鬼。
让前妻没有想到的是,法 院审 理了我们的案件,而且法 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离 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虽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这种探望应该对子女的成长有利。
女儿已经15岁,作为一名中学生,女儿有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是否接受母亲的探望,母亲在何时何地探望自己,女儿有决定权,前妻应该遵守女儿的个人意愿。
若前妻没有遵从女儿的个人意愿,强行探望,势必会对女儿正常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法 院判定终止前妻探望女儿的权利,但女儿期中考试结束后再恢复前妻的探望权。
我的总结:
父母离异,受苦的是孩子,父母离异后,长时间对孩子的疏忽,会让孩子造成对父亲或者母亲的生疏感,这种隔阂会长久存在。
在造成一定的伤害后,父亲或者母亲想极力弥补,也得看孩子需不需要这样的弥补,也得尊重孩子的意见。
这个故事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即中止探望权的情况,大家都知道父母离异,不管孩子跟谁,没有孩子抚养权的另一方都有探视权,但这个探视权也得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行使。
离婚后对弱势方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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