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蒋凯 通讯员 扈晓阳
“骗子想骗我?我压根没几个钱,不怕!”一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抱着这种想法,殊不知有些骗子专门盯上了年轻人:没钱不要紧,我教你去网上贷款,再转到我的账户上……
近日,市北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联合水清沟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名小伙接到“虚假征信”诈骗电话后,不仅把自己卡里的8万元转给了骗子,还在各种平台贷款近60万,统统转了过去。
小伙报案:为恢复征信记录,贷款近60万转给骗子
6月20日,市北公安分局水清沟派出所。
一名男青年匆匆跑进大厅说要报警,称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
民警询问后得知,这名姓曲的男青年家住萍乡路,6月19日晚,小曲接到一个电话,称自己在网上贷款时留下了不良记录,需要通过操作来消除记录。将信将疑的小曲挂断电话后,6月20日上午又接到了一个电话,再次告知他可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小曲只要把款打到固定账户上,就能产生流水账目,足以证明小曲有能力还款。
在对方的指引下,小曲下载了腾讯会议软件,加入了一个网络会议:随后,小曲按照对方的操作,分六次将近68万元汇入了6个账号中。可汇完款后,小曲发现对方再也不搭理自己,电话回拨要么是空号,要么是无人接听。小曲觉得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赶紧到派出所报警。
民警询问时,另一路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这些资金已经被全部转移。小曲被骗的超过66万元中,他自己的存款只有8万元,剩下的近60万元,都是他按照骗子的指引,下载网贷App后借款再转账的。
民警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征信类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影响个人征信”“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等话术,引导受害人从自身账户或下载App贷款后转账到骗子指定账号,实施诈骗。
民警侦办:钱到账第二天,全被买成黄金再套现
公安机关立案后,市北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和水清沟派出所组成了专案组侦办。民警发现,小曲转账的6个银行卡账户分属4人所有,其中一张进账20万元的银行卡,由一名叫张某的曹县男子开设。6月20日小曲被骗的当天,这张银行卡在招远的一家金店内,有过高达数十万元的消费记录。
民警围绕张某调查后发现,今年6月,张某曾在招远一带活动。民警立刻围绕张某展开调查,发现他已经回到了曹县老家。6月22日上午,民警赶赴曹县将张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交代了帮电诈分子“跑分”非法牟利的事实: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某在网上认识了两名网友,他们告诉张某,用银行卡走账刷流水可以挣到不菲的“提成”。张某经不住诱惑,一口答应下来。
张某按照指引来到招远,6月20日发现自己卡内多了80多万元现金——这其中有20万,就是上文中的受害人小曲转过去的。张某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在金店内刷卡购买黄金,再卖给其他金店,最终套取现金。得手后,张某分得提成赃款9000余元。
黑色链条:13人落网,还有“镖师”参与“押运”
80多万元到转到一张银行卡里,不法分子也在担心被“黑吃黑”。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在招远购买黄金时,有两名男子和他同吃同住,陪他一起取款或者购买黄金。这两名男子,其实是避免张某卷款逃跑的“看押”人员。他们承接的是不法分子的“押运”业务,换句话说,也参与分赃。
办案民警揭露了诈骗的黑色产业链:一个诈骗团伙的作案链条上,有人负责打电话、有人提供卡号、有人负责取款或者套现、有人负责开车运送、有人负责押运、有人负责转账……这些人当中,很多都是互不认识,他们按照组织者的指引干活,收取报酬。当然,这些报酬,都是从被骗的涉案资金中抽取。
在本案中,打电话的骗子在境外,他利用“虚假征信”的话术让电话那头的受害人小曲上当。小区准备打款时,提供卡号的张某本人和两名“押运”人员已经在银行或者金店门口等候,钱一到账,立刻安排取款人去取款、转账或者购买贵重金属。“我们开车往返招远5趟,就是希望把这个链条上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办案民警称,经过近两个月的侦办,这起案件中,包括张某、两名“押运”人员、取款人员等角色在内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他们都因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虚假征信”类诈骗的这些手段,要当心
市北公安分局民警提醒,现如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贷款平台,受到一部分有超前消费习惯或者急用钱的年轻人的青睐。本案中小曲遇到的“虚假征信”类诈骗,就是专门盯上这些年轻人。骗子冒充金融平台客服人员,用“影响个人征信”“注销贷款”“消除贷款记录”等话术进行诱骗,引导受害人从自身账户,或者下载App贷款后转账到骗子指定账号,实施诈骗。
“一部分不法分子还会向受害人出示伪造的证件、营业执照等具体信息,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让受害人放下戒备心理。”民警告诉记者,骗子专门利用受害人担心留下征信污点或影响日常生活的心理,以身份升级或个人信息被盗用等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当受害人被吓住并产生慌乱情绪后,骗子再诱导受害人转账汇款或者让其贷款转账。
公安机关提醒,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凡是自称贷款、金融平台客服,提供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电话都是诈骗。“大家一定不要随意转账,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确认,安装和关注‘国家反诈中心’App,避免上当受骗。”民警表示。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近年来,借债不还引发的民事案件激增,其中不乏恶意拖欠者,被称为“老赖”受到了惩罚。但也有一些是由于经营亏损或者是天灾人祸等原因导致倾家荡产、无能力偿还的。因为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债权人对不能实现的债权,多数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求得一份法院的判决,等待债务人有了能力后获得清偿。但这种等待因看不到希望往往能激起债权人的愤怒,或为了出气而向公安机关控告债务人诈骗,或认为打民事官司力度不够,只有抓了人才能还钱。总之,愤怒的债权人往往愿意把还钱的希望寄托给公安抓人判刑上。本案即是这样的典型实例。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早在1996年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了合同诈骗罪,吸收了最高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有关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规定。但《刑法》第224条并没有将所列举的五种情形,直接认定为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见,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仍需要结合证据所反映的情况,从是否符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具体分析。本案被告人有两笔借款采取了使用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做担保和使用假的证明文件作担保的欺骗手段,足以使出借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交出财物。符合《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应认定构成诈骗罪。本案其余借款行为无证据证明被告人有携款潜逃、挥霍借款或使用借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借款不能偿还、以及隐匿借款拒不偿还的情形。从借款原因看,被告人属于非因个人侵吞挥霍事由出现债务无法清偿,不得不高息借新债以还旧账。但被告人主观上对最终不能清偿债务是明知的,为了借到钱隐瞒了借新还旧的真相,不惜以高息诱惑,并谎称自己短期内能够还账,最终会导致出借人财产损失,这种骗取借款行为显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由于缺乏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要件,不能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骗取借款,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规定为犯罪,建议可比照骗取贷款的罪名,专门设定骗取借款罪。
“零担保、零抵押,低利息、高额度”这样的贷款广告,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但是这里面暗藏的骗局,只会让你“越贷越穷”。
近日,家住杭州临安於潜的小伙小翁就落入网络贷款诈骗的圈套,幸好於潜派出所民警和银行迅速联动,成功止损3万元,全额追回了被骗的钱。
小翁手头拮据,急需资金周转。12月19日,小翁在用手机上网时,发现了一个名为“维恰通”的网贷平台,声称“无抵押”“低利息”“高额度”,这让小翁心动不已,没有多想就联系“客服”,申请了10万元的贷款。
随即,该平台的“客服”与小翁取得联系,根据对方要求,小翁一步步递交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对方保证贷款立马就会到账。就在小翁以为马上可以收到贷款时,“客服”却称“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账号已被冻结,需要向指定账户转账3万元才能解冻。”并承诺解冻后即打款13万元。
小翁一下子懵了,“客服”一再强调他们是正规贷款平台,还发给小翁关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于是在对方紧张催促下,小翁分三次向对方账户转账,共计30000元。
本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客服”又称“交易失败”“账号异常”,要求小翁转账。
此时,小翁已经很无奈了,他如实告诉“客服”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要求停止办理贷款。但是“客服”仍穷追猛打,开始威胁小翁,如果不交钱解冻,小翁不仅要上征信黑名单,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知该如何是好的小翁这才想起来平时派出所民警的反诈宣传内容,迫不及待来到於潜派出所求助。
民警在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后,明确告诉小翁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贷款诈骗。
民警通过核查发现小翁的银行账户设置了转账延时到账,立即联系银行取消转账申请,成功保住了卡里的3万元钱,这时的小翁总算是松了口气。
随后,民警引导小翁删除了诈骗软件,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
“零担保、零抵押,低利息、高额度”这样的贷款广告,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但是这里面暗藏的骗局,只会让你“越贷越穷”。
近日,家住杭州临安於潜的小伙小翁就落入网络贷款诈骗的圈套,幸好於潜派出所民警和银行迅速联动,成功止损3万元,全额追回了被骗的钱。
小翁手头拮据,急需资金周转。12月19日,小翁在用手机上网时,发现了一个名为“维恰通”的网贷平台,声称“无抵押”“低利息”“高额度”,这让小翁心动不已,没有多想就联系“客服”,申请了10万元的贷款。
随即,该平台的“客服”与小翁取得联系,根据对方要求,小翁一步步递交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对方保证贷款立马就会到账。就在小翁以为马上可以收到贷款时,“客服”却称“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账号已被冻结,需要向指定账户转账3万元才能解冻。”并承诺解冻后即打款13万元。
小翁一下子懵了,“客服”一再强调他们是正规贷款平台,还发给小翁关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于是在对方紧张催促下,小翁分三次向对方账户转账,共计30000元。
本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客服”又称“交易失败”“账号异常”,要求小翁转账。
此时,小翁已经很无奈了,他如实告诉“客服”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要求停止办理贷款。但是“客服”仍穷追猛打,开始威胁小翁,如果不交钱解冻,小翁不仅要上征信黑名单,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知该如何是好的小翁这才想起来平时派出所民警的反诈宣传内容,迫不及待来到於潜派出所求助。
民警在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后,明确告诉小翁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贷款诈骗。
民警通过核查发现小翁的银行账户设置了转账延时到账,立即联系银行取消转账申请,成功保住了卡里的3万元钱,这时的小翁总算是松了口气。
随后,民警引导小翁删除了诈骗软件,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不要私下交易二手房 以免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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