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在生活中的各方面都愈发强调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离婚损害赔偿”这一概念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实践中,一方可能在离婚后才掌握了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那么在离婚后,向有过错的原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后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符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般条件
1、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为无过错方
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提供救济,并促使夫妻间相互忠实爱护。因此当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时,无论是哪一方向对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抑或是双方同时向对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被请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被请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存在下列行为之一:①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⑤其他重大过错。
其中前四项行为都可以通过无过错方的举证,进行较为清晰的界定。而第五项“其他重大过错”并非是无论夫妻间一方有何过错,另一方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一方的过错必须为“重大”过错,且其行为的过错程度要与前四项相当。
(二)离婚时未明确放弃离婚损害赔偿
向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无过错方的民事权利,因此可以由其自由处分,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这一权利的,其在离婚后就不得再主张。
具体而言,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无过错方未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如果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则可以在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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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案说法
寇某、李某原系夫妻,2017年7月21日在贵阳市南明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对女儿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约定。2019年李某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寇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案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寇某的合法权益。李某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给寇某造成精神损害,李某的行为有过错,故依法判决李某依法应当对寇某进行精神赔偿,赔偿金的数额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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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通过给夫妻间的无过错方设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其提供了初步的救济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则通过为离婚后的无过错方保留这一救济途径,向其提供了更为完整的物质保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的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责任编辑:陈可
文字编辑:周茂杰
据民政部公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83.9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14.1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9.8万对。
也就是说全年约有568万人选择结束自己的婚姻,那么正在考虑要不要离婚的家庭恐怕会有更多。
对于我国公民而言,婚姻自由受国家的保护,我们既有选择结婚的自由,也有选择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走向离婚可能也是一个双方“各生欢喜”的选择。
本文主要讲讲离婚的基本流程。
首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和平分手,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已经做好了约定和分割,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一般是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坚决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对于财产、子女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于是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官“主持公道”。
我们先说协议离婚的流程。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要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双方申请后,会给一个30日的冷静期,在这30日内,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过了30日的冷静期后,夫妻双方如果仍然不冷静,执意要离婚的话,那么要两人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相关事项约定明确的话,就会发放离婚证,还给双方“自由身”。
再说诉讼离婚。
1.谁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我国《民法典》明确,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没有时间的限制,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老婆怀孕期间、生完小孩一年内、流产半年内,老公不能提出离婚)
二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给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半年内不能再次提起诉讼,不要浪费司法资源)
三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上次提起离婚自己又撤诉的,半年内不能再次提出,不要玩弄司法权威)
四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跟军人离婚要征得同意,详见与现役军人离婚有何限制性规定)
2.找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已经失踪,或者被关在牢里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比如说外出务工、经商等从来不回家,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说夫妻两人一起外出务工的,便属于这种情况。
3.怎么写诉讼状?
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自己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夫妻的另一方有以下行为:(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提出损害赔偿要和离婚诉讼一并提出。
4.法院会怎么做?
一、立案阶段
《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法院立案部门登记并接收材料后,一般会问原告愿不愿意调解,如果原告同意的,将会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但一般很少会有原告走到这一步还突然同意调解的,但这套动作又必须得做。
对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诉前无法调解成功的,若符合立案条件,则应予以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书;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告知限期补正,如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如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后,法院将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被告得答辩状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状的副本发送原告。当然,如果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也不会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二、审理阶段
首先,开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如果还是调解不成的,便会正常开庭审理。庭审一般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离婚案件的夫妻双方没有特殊情况的,都要亲自出庭,如果确实无法出庭的,要提交书面意见。
庭审期间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双方要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一是到底应不应当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要证明婚姻关系的合法,主要是提供真实有效的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其次是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是结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另外,一方出现以下5种情况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是子女抚养的问题。
一般而言,对于双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判给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则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官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本人的真实意愿。
这个时候,如果离婚的一方有意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要积极做好举证的准备,主要是指证明自己比另一方更适合照顾好子女,比如说经济收入比较高、居住条件比较好、有教育和督促子女学习成长的能力和时间等。
另外,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负担抚养费的义务,具体费用多少和支付的方式、频次等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官判决。
三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官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对于财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举证,也就是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三、判决阶段
离婚诉讼的结果无非以下三种:
一是原告撤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审理期间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另外,如果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交纳诉讼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是达成调解。
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需要说明的是,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意味着双方正式离婚了,不用再去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
三是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一直调解不成的,那么法院将及时进行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中的相应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还有复婚的问题。《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以上就是离婚的相关流程,希望能让大家有个直观的了解。
家庭暴力取证方法及应对措施告知书
一、证据形式及主要事项
(一)伤情照片:受伤后及时拍照,照受伤部位的同时要照脸,以证明关联性
(二)诊疗记录:及时就诊,包括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例等
(三)报警记录、警察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等
1、报警要尽量打110,而不是打派出所的电话。110会有报警记录留存,派出所不一定有报警记录。
2、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将来调取证据。
3、如果当时无法报警,时候要及时报警。
4、必要时可要求警方做笔录,依程序进行鉴定,出具告诫书等。
5、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方便报警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保证书: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
(五)证人证言:受害人应当积极寻求亲友帮助,将来可作为证人作证
(六)录音录像:可事先准备,也可在遭遇暴力时尽量逃往有视频监控的区域。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或者小区监控等也有可能保留录像。
(七)相关机构证明:受害人可以求助居委会,村委会,对方用人单位,妇联,学校等机构。
二、应对措施
(一)适时分居
(二)向相关机构求助,寻找紧急庇护场所
(三)报警处理,请求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达不到治安管理处罚标准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四)对施暴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资格。
(五)必要时对施暴者介入心里治疗
(六)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七)起诉离婚、侵权纠纷等、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八)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电子邮件:
受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与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为甲方(从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或其他法律事务中选择)诉讼的代理人。
二、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授权为:(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
(二)支付方式:。
户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账号,开户行:
(三)在甲方委托乙方时,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报价是建立在委托人单方陈述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未对财产情况作如实告知,或诉讼中因其他原因增加诉讼标的,或调查后发现诉讼标的远大于甲方陈述的,由此会导致乙方律师工作量的增加,此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律师费。
(四)本市交通费:若乙方承办甲方委托事务需要到异地办案的,乙方指定律师及其助理的差旅费、住宿费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律师结案时应与甲方结算完毕,并交付相关票据。
(五)办案中产生的诉讼费、查询调档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费、邮递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如委托方律师存在私下收费(委托人未将费用支付给委托方律师事务所)或在本合同外收取费用,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师事务所投诉或举报
四、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抬头处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双方沟通的联系方式,文书一般首先通过电子邮箱传送。乙方律师与甲方联系、邮寄或快递法律文书及其他资料的收件地址均以抬头处填写的为准,相关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和可调解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及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六、在乙方代理该案过程中,若甲方单方撤销或终止委托,乙方无过错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本协议自行终止。若甲方变更委托代理事项内容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委托,或
终止本合同。并由双方另行协商法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原代
理协议进行变更和补充。
七、在乙方从事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遇到该案任何一方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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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甲方庭审缺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导致案件终止审理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样视为律师已完成协议委托事务,乙方无过错时,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八、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代理工作,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逾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
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将取代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曾经作出的关于本案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一、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的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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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提供或变更联系方式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如您变更联系方式应当及时通知办案律师;律师将根据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送达相关的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
4.信任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策略均建立在当事人向承办律师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上,因此当事人应如实陈述和提交证据。
律师无权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之活动,更不能实施向办案人员行贿、说情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亦无权要求律师从事上述行为。
5起诉与诉讼请求
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您的请求/申请/答辩意见,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支持的可能;或者某些陈述、辩解成为法律上的自认。
高婚和解除收养关系案件,有可能多次诉讼后方能成功,即第一次起诉有可能不被支持,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只能间隔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您须了解该情况。
6.证据的收集及出示
您主张的任何权利,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或者律师经过努力无法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取得充分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否则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证据应当提供或者出示原件、原物,否则有可能不被采信。
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证人应当亲自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可能不被采信。
婚姻家庭案件的证据可能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个人隐私,以非法手段收集的此类证据有被排除的风险。
7.按时缴纳诉讼所涉各类费用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撒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当事人申请评估、鉴定等程序,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相关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评估、鉴定等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8.律师不承诺案件结果
承办律师承诺全力履行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不能保证案件必然受理、胜诉或者达到委托人预期结果,承办律师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
9.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及可调解性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和多变性,律师根据情况参与大量调解工作。在委托关系形成之后,若经调解后出现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当事人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庭上调解或庭外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定驳回起诉的,均视为承办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务。继续聘请承办律师处理其他诉讼或非诉讼的程序的须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10.执行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等原因,可能导致生效裁判文书无法被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法律后果。
11.免责事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个别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现象,律师会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承办律师对因上述原因对案件的进程及结果产生的影响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本所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xxx-xxxxxxxx,或者将投诉材料、相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xxxxxxx@xxx.com
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_年_月_日_时分至_时分
地点:
谈话人:_____律师 记录人:____
被谈话人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_电子邮箱:,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离婚案件基本情况调查表
如原告是男方,应首先询问妻子一方是否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此期间男方不可提起离婚诉讼。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已方当事人:姓名_,性别_年月日生,民族_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住址: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___联系电话
(二)对方当事人:姓名__,性别____年月__日生,民族_
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_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___联系电话注:如当事人系外籍,还应注明国籍和护照号码。
(三)如果一方身份为军人,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态度(要求在立案或诉讼中提交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其离婚的证明)
(四)注意管辖问题
询问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三、婚姻基本情况
一)相识时间仪方式:
确立恋爱关系时间:
结婚登记时间:
登记机关:
是否初婚:
(二)子女基本情况:
(三)恋爱期间感情状况
(四)结婚初期感情状况
(五)夫妻矛盾或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具体情况例:
1.与异性同居、重婚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5.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
6.对方已经失踪
7.婆媳矛盾
8.不愿生育等
9.是否已经起诉过离婚,是的话,上次生效判决的时间为:
(六)其他情况: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受胁迫结婚;一方在婚前是否有隐嘴重大疾病的情况等
(七)在以往的谈判中,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三、子女抚养基本情况
(一)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二)子女抚养情况:子女从出生以来的直接照顾人,抚养的实际情况
(三)一方抚养子女的优势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况
四、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一)房产坐落:购买时间:购买人:购买价格:出资情况;
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口 福利分房口 经济适周房口
两限房口 成本价购房口 集资购房口
房屋产权证号登记权利人: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居室
已付清全款口有贷款口
贷款情况:首付元借款人贷款银行:
借款总金额:_元,借款期限为___年,自_年月_日起至_年_月日止,每月还贷约--元,现已偿还个月贷款还四、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一)房产坐落:购买时间:购买人:购买价格:出资情况;
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口 福利分房口 经济适周房口
两限房口 成本价购房口 集资购房口
房屋产权证号登记权利人: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居室
已付清全款口有贷款口
贷款情况:首付元借款人贷款银行:
借款总金额:_元,借款期限为___年,自_年月_日起至_年_月日止,每月还贷约--元,现已偿还___个月贷款,还剩___个月的贷款未还。
房屋现市场价值:
(二)车辆
购买时间:婚前口 婚后口
购买的具体时间:__年__月__日购置价格:
出资情况:
车型: 车牌:
登记权利人:已经付清全款口有贷款口
贷款情况:首付__元,借款人,借款总金额为_元,借款期限为_年,自年_月日起至年_月日止,每月还贷约__元,现已偿还__个月贷款,还剩个月的贷款未还。
车辆现值约:实际使用人:
(三)公司股权/股份
1.公司名称:
2.成立时间:
3.注册资本:
4.股东:
5.原被告入资额:
6.原告持股比例.
7.入资时间:
8.是否实缴:
9.现公司股权/股份现值:(四)银行存款
双方名下银行账户的户名、银行账号、估计余额、开户行等(五)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情况以股票为例:
(四)银行存款
双方名下银行账户的户名`银行账号`估计余额、开户行等
(五)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情况
以股票为例:
1.证券账户号:
2.股东编号:
3.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名称及地址等:
4.大概价值;
(六)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
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个人损害赔偿金等
(七)其他财产
1.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
2.黄金`钻石`贵重手表首饰等
3.古董字画等
4.其他
(八)共同债权债务
1.共同债权
(九)屋内家具家电:名称品牌,购买时间,购买价格
R (复杂的请单列家电清单)
五、诉讼请求(答辩意见)总结(一)委托人是原告:要求离婚
委托人是被告:同意离婚口 不同意离婚口
(二)子女的抚养
1.抚养权归属:要求归 自己口 对方口 抚养
补充:
2.抚养费数额: /月
3.探望权要求(频率、天数):(三)共有财产的分割意见
1总体的分割比例:原告% 被告__%
2.具体想获得的财产及折价:(1)(2)(3)
....
3.若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情节,是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4.是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或经济帮助。
(四)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的承担。
六、调解意见
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女’ —■■■■■■■■■■■■■■■■■■■ 工作单位和职务:
电话
被告 女/男’ 年_月一日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子
由原告抚养’被告可自愿给付抚养费(或: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 元;或婚生子 由被告抚 养)’一并处理探视权;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四、如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经济补偿、经济帮助金的诉讼请 求,请列在此外’如: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 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困难帮助金 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 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及表现
(一)被告在经济上对原告过于苛刻’导致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和交际°
(二)被告及其父母对原告及其父母不够尊重’导致双方关系产生裂痕。
(三)原、被告婚后多次分居’经多次尝试证明无和好可能。
(四) 年_月’原告曾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后半年内双方关系无任何改善(注:重要)。 其他感情破裂的原因’例如:
被告有重婚行为(注:法定事由)
被告与异性多次同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被告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注:常用)
被告多次出轨是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被告频繁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被告遗弃子女’置原告及子女于不顾’导致感情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基本无交流(注:常用)
被告有赌博(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注:法定事由)
原、被告连续分居已经超过两年(注:法定事由)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感情无任何改善’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婚姻基础薄弱
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注:常用)
被告不愿生育子女’致使感情确已破裂(注:法定事由)
被告习惯逃避问题’缺乏责任感’严重影响夫妻沟通
被告与原告父母严重不睦’关系恶劣
被告缺乏责任感’脾气不好]o
二、要求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自愿支付抚养费
(一)婚生子
基本情况
儿子(女儿)
日出生’现年ˉ
儿子(女儿)从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直接照顾。尤其是 月原告从美国回国后’一直跟随原告居住于原告父母处’并由 原告父母帮助照顾。
(二)原被告抚养条件基本情况
1.原告系研究生毕业’学历较高;目前就职于国有企业’工作稳 定’收入稳定。原告名下有个人房产’有固定住所可以解决母子的
居住问题。
除此之外,原告父母条件也较好’能帮助原告照顾外孙。原告 父母身体不错’母亲系医院护士退休,父亲系研究所退休’经济条件 也较好。
2。被告系高中毕业,目前无业’ 月左右又将自 已仅有的住所出租,目前没有固定住所’不利于抚养孩子。除此之 外,被告脾气急躁’除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外’还曾打伤他人’ 经派出所调解’赔偿受害人1万元。其性格显然不适合直接抚养子
女。且双方分居期间被告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未尽到监护人的
基本责任。被告父母早已离异’被告一直与母亲生活’因此其父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而被告母亲居住在美国’也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因此’从双方条件看’显然原告的情况更适合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刚刚2岁’对母亲十分依恋’从未离开过母亲’突然改变成长,环境对其生活和心理将有极大影响’不利于子女成长。
(三)原告身体状况难再生育
1.原告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该种疾病几乎不能怀孕,原告能怀孕生下儿子几乎是个奇迹’因此原告再怀孕的可能性非常小°
2.原告腰椎还做过大手术』腰椎被摘除一块’因此’怀孕也有极大风险’年生产时’医生表示,原告生产有可能导致全身瘫痪’但原告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毅然生下儿子’为此被告深为感动’表示夫妻的矛盾从此既往不咎’会好好与原告过日子。考虑到原告很难生育的特殊情况’也希望被告予以理解,能够同意子女归原告抚养’原告同意离婚后被告按期探视子女》将离婚带给子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被告抚养费数额
目前被告无业’没有工作收入’但自年—月起’被告将自已在西城区的房屋租出’根据该房面积及地理位置’每月租金应超过元’原告要求每月ˉ元的收入仅占20%’被告完全有能力承担°月分居以来’一直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的抚养费’被告未支付过任何子女抚养费》因此’被告还应支付月至判决前的分居期问抚养费。且双方分居期间被告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未尽到监护人的基本责任。被告父母早已离异’被告一直与母亲生活’因此其父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而被告母亲居住在美国’也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因此’从双方条件看’显然原告的情况更适合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刚刚2岁’对母亲十分依恋’从未离开过母亲’突然改变成长环境对其生活和心理将有极大影响’不利于子女成长。
(三)原告身体状况难再生育
1.原告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该种疾病几乎不能怀孕,原告能 怀孕生下儿子几乎是个奇迹’因此原告再怀孕的可能性非常小°
2.原告腰椎还做过大手术』腰椎被摘除一块’因此’怀孕也有极 大风险’ 年生产时’医生表示,原告生产有可能导致全身瘫 痪’但原告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毅然生下儿子’为此被告深为感动’表 示夫妻的矛盾从此既往不咎’会好好与原告过日子。 考虑到原告很难生育的特殊情况’也希望被告予以理解,能够同意子女归原告抚养’原告同意离婚后被告按期探视子女》将离婚 带给子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被告抚养费数额
目前被告无业’没有工作收入’但自 年—月起’被告 将自已在西城区的房屋租出’根据该房面积及地理位置’每月租金 应超过 元’原告要求每月 ˉ元的收入仅占20%’被 告完全有能力承担° 月分居以来’一直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的抚 养费’被告未支付过任何子女抚养费》因此’被告还应支付 月至判决前的分居期问抚养费。
(五)子女探视权
结婚以来,被告与原告家人有诸多矛盾,为防止双方离婚后因子女探望权问题再发生争执,原告希望与被告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明确子女探望权,按约定或判决书履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原、被告婚后主要共同财产为婚后购买的室房屋和室房屋。
综上,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日
民事上诉状
诉讼请求
号民事判决书第
一、改判 项’判决 归上诉人抚养;
二、如二审法院仍旧判决子女归女方抚养’则改判a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上诉人每两周可探视 一次’一次 两天;
三`改判 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中关于房屋的分割内 容’认定上诉人撤销赠与成立’
号房屋 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仅享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折价;
四、一、二审诉讼费由双方平均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一审判决女儿归原告方抚养’对女儿成长不利 婚生女 现年2岁10个月’已超过两周岁’依法可以判 归父亲抚养。且其处在成长的关键阶段’今后需面临入托、入学等 众多人生环节。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在一审第一次开庭中自述在 业供职、第二次开庭又表示自己在北京 公司。不论其职业 真伪’起码颇不稳定。且原告自称银行卡中余额仅有217元’基本 无财产可言’根本不具备提供孩子正常成长所需的基本经济能力。
原告既然自述就业’必然会将养育子女的责任转移到其父母身上, 但原告自述其父母长期患病,显然无照顾幼女能力。加之原告母亲 长期患有焦虑症’脾气暴躁、行事极端’对幼女成长极其不利。 总之’被上诉人 在北京无财产、无房屋`无户口、无稳 定工作`且在其父母带病的情况下』根本无法为幼女提供健康适宜 的成长环境° 上诉人及其父母’对孩子感』清深厚’无论在原告孕产还是子
养育期间都付出了巨大心力和物质,各方面条件均更有利。因此’ 将子女判归上诉人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一审法院对探望权的判决频率过低’时问过少,割裂了被告 方与女儿的正常亲情联系 如二审法院不同意将子女抚养权判归上诉人’上诉人则要求对 探望权进行改判。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离婚纠纷期间’被上诉人一直不让上 诉人接触子女’上诉人为保护幼儿身心,不愿与被上诉人一家发生 冲突’争抢子女。但内心一直极度渴望与女儿的亲情’由于被上诉 人的刻意隔离,已导致父女、祖父母与孙辈无法相认。被告方对孩 子无一日不思念’上述隔离对上诉人及其父母′Q理感情伤害巨大。 一审法院所判决的一个月可以探视子女一次’一次一天’频率 显然过低,时间过短。上诉人于情`于理都无法接受。
三、一审将婚前购买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存在明显 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基本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主要存在以下认定事实 和适用法律的错误:
(一)上诉人约定房屋为共有’应认定为赠与性质’依法有权在 不动产产权变动之前撤销赠与’房屋应判归 所有’被上诉 人只能享有婚后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折价。 根据……的规定…… 本案中’上诉人在结婚第二天将个人名下的房屋约定为夫妻共 有’应视为将其中的一半赠与给了被上诉人 应适用《婚姻 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认定为赠与行为°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 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 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众所周知’不动产赠与的完成应以 过户完成为准’既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应视为财产权利还未转 移’上诉人依法可行使撤销权。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示法庭要撤销赠 与’房屋就应当按照《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 决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仅享有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折价o° 一审法院在被告明示撤销赠与的前提下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 不是适用赠与’被告有无撤销权等未作任何论述和考虑,只是认定 夫妻财产约定有效’就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明显的认定事
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二)从』‘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看’赠与也是附条件和义务的’现 条件和义务未达成’赠与理应可以被撤销°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上诉人也完全可以撤销赠与’一审法院 漠视被告撤销赠与的主张’也是明显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三)一审法院将上诉人父母对房屋的出资认为是债权问题’ 在被告提交了证据的情况下不处理’也是适用法律错误’房屋如果 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父母对房屋的出资也应当认定为双方 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才对° 一审中’上诉人(原审被告)已向法庭提交了证据 以证明 父母曾为房屋出资
投资款’理应享有相应份额的投资利益, 未经共同投资人 同意’将房屋单独处分’侵犯了父母的财产权益。 而且,在…… 一审法官未认定双方存在投资关系,但认为这是债权问题(参 见判决书第6页) ,既然认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在认定房屋为共有 的前提下,在 已提交了全部证据的情况下’对 在提交证 母的出资理应认定为共同债务方为公平’对此` 据_ -父母出资凭证时,也在证明内容里提到过’即便法官认 可了房屋的共同性质’父母的出资及增值也应一并认定为债务才 对’一审法官并未处理’也是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
四、即便按照一审法官的认定’其房屋折价的计算方法也出现了严重的错误 即便假设房屋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审法官在折价的计算上 也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按照相关解释,房屋价值是包含银行贷 款利息的,所以未还贷款利息也要计算在未还债务范围内’但是一 审法官只将未还贷款本金进行了扣减,少扣减了约30万元的利息, 导致在 应给付 的折价方面’多计算了约 万元·一审法官的计算公式为: 而正确的计算公式应为: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出现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理应改判’ 请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本案°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
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男/女’ 族, 工作单位 电话 日生’ 职务:
申请人因 离婚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 异议。
证据准备
一、婚姻关系证据:结婚证,如果被对方藏匿,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或者档案馆调取,两者都要加盖公章。
二、感情破裂证据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 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 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 玻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1.重婚证据(重婚罪)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
同生活的男女’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律上也认可其婚姻效力。而 19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法律上仍认为其为同 居关系’不认可具有事实婚姻的效力。
关键证明二点:一是双方同居,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重婚的证据如下:
1)邻居或者熟人的证人证言
2)双方对外公开的资料
3)非婚生子女出生的相关资料
4)保证书、悔过书、信件等
5)录音录像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和重婚的证据基本相同,但是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
3、家庭暴力证据
4、遗弃家庭成员证据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6、分居证据(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出差等不算)包括分居协议,居住证明等
7、生育纠纷证据
三、亲子关系证据
四、抚养类证据
1、子女年龄证据
2、日常抚养情况的证据(照片视频,支出抚养费票据、辅导学习相关证据、日常照顾子女的其他证据)
3、经济情况证据(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明细、经济条件证据比如房产,汽车,股票,保险,基金等)
4、子女实际需要费用证据
5、教育程度证据(父母的)
6、健康情况证据(当事人和老人,判断是否适合抚养孩子)
7、一方存在恶习,过错或者不良记录的证据
8、八岁以上子女的意见
五、财产证据(房屋-购房发票,税费,房产证,借款合同,还贷清单或还款计划表;汽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保险合同等,行驶证,车辆管理所登记资料;公司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公司章程,股东及出资名册等;存款-户主历史交易明细单原件{银行盖章},-必须法院调取,己方当事人和律师都无权调取,户主网上明细单,己方当事人转给对方的转账记录,照片,其他如双方的语音文字沟通信息等;股票--律所可到开户证券公司的营业厅调取;基金理财、期货、住房公积金-余额,明细,婚前和婚后部分;保险-保险合同即可,律师可到保险公司调取,前提是知道哪家保险公司;知识产权;古董或价值较高的首饰;债权债务)
六、继承案件常用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遗产证据
4、抚恤金和丧葬费
七、管辖异议证据
1、户籍证明
2、居住证明
3、租赁合同
4、房产证
5、单位证明
6、日常生活消费凭证
7、其他
立案
一、提交起诉状、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书
二、提交授权委托材料
1、律师事务所函
2、授权委托书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材料(包括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
三、提交管辖地证明
1、被告户口本
2、被告身份证
3、被告的居住证明
4、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证明
或营业执照。
四、立案时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1、离婚纠纷(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证明,子女出生证,)
2、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结婚证、财产证据)
3、继承纠纷:
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婚姻关系证明,主要遗产证据
遗嘱、遗赠继承纠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遗嘱证据(遗嘱原件不建议律师保管)
开庭前准备工作
一、财产保全
应该申请保全的情形:案件中有容易转移的财产、有明显转移财产的倾向、刻意隐瞒财产、当事人有拒不执行的可能性
二、证据
庭前会议
一、询问当事人是否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不同人公开审理,则律师要写“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二、和当事人确认所有法律文书
三、确定证据
四、讲解开庭程序
五、询问当事人调解意见
六、提醒
七、对证人的培训
开庭
1、表达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
2、学会借助文书
3、重事实陈述和法律分析,不要或者尽量少的发表评论性的语言
4、不卑不亢、既要有原则又要尊重法庭权威
5、质证、对方提交的证据过于复杂,可以申请不当庭质证。注意核对证据原件。针对证据三性进行质证,针对证明力,证明内容质证
6、代理词:找到焦点问题,重分析、轻陈述。使用适当的论述方法(正反两方面论述),客观中庸,词尽达意
离婚案件常见的法律问题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是不包括突发重大疾病所需要的治疗费。
2、抚养费标准:一个孩子,月收入的20%-30%;两个及以上孩子的,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确定。
3、离婚案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他归双方所有,)房屋:一方婚前投资购买房屋,婚后增值,法院一般会看房主是首套房还是多套房。
2)保险类财产:离婚时一方尚未退婚,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不予分割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缴纳养老保险,主张将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部分和利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应予支持
3)公房财产权:婚姻存续超过5年,另一方有请求继续承租的权利;公房单位出具证明只同意出租给本单位员工的,给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律师工作日志
1.形式
2.工作日志意义:确定事实,让当事人看到律师工作,达到良性和主动沟通的目的
执行程序
涉及财产:由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其他:由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咨询、调查、调解和谈判
1、委托合同中应约定谈判和调解的时限、终止条件
2、调解技巧:安排合适的环境、充分沟通找到焦点问题、寻找共同点比如子女问题、适时安排单独面谈和双方谈判、适时终止调解、不可强制调解
文书起草
一、应当明确约定律师的工作范围:文书起草应当约定期限和修改次数
二、律师费的确定,看案件的复杂程度
三、语言文字的表达:专业严谨,法言法语
婚前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约定
婚前财产约定
1、婚前财产较多,或者持有家族财产较多的
2、选择婚后实施分别财产制度的
3、有离婚风险的
4、创业举债者
5、家庭财富传承规划的需要
6、国籍不同,法定财产制度不同的
家庭暴力取证方法及应对措施告知书
一、证据形式及主要事项
(一)伤情照片:受伤后及时拍照,照受伤部位的同时要照脸,以证明关联性
(二)诊疗记录:及时就诊,包括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例等
(三)报警记录、警察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等
1、报警要尽量打110,而不是打派出所的电话。110会有报警记录留存,派出所不一定有报警记录。
2、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将来调取证据。
3、如果当时无法报警,时候要及时报警。
4、必要时可要求警方做笔录,依程序进行鉴定,出具告诫书等。
5、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方便报警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保证书: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
(五)证人证言:受害人应当积极寻求亲友帮助,将来可作为证人作证
(六)录音录像:可事先准备,也可在遭遇暴力时尽量逃往有视频监控的区域。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或者小区监控等也有可能保留录像。
(七)相关机构证明:受害人可以求助居委会,村委会,对方用人单位,妇联,学校等机构。
二、应对措施
(一)适时分居
(二)向相关机构求助,寻找紧急庇护场所
(三)报警处理,请求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达不到治安管理处罚标准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四)对施暴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资格。
(五)必要时对施暴者介入心里治疗
(六)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七)起诉离婚、侵权纠纷等、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八)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电子邮件:
受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与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为甲方(从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或其他法律事务中选择)诉讼的代理人。
二、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授权为:(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
(二)支付方式:。
户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账号,开户行:
(三)在甲方委托乙方时,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报价是建立在委托人单方陈述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未对财产情况作如实告知,或诉讼中因其他原因增加诉讼标的,或调查后发现诉讼标的远大于甲方陈述的,由此会导致乙方律师工作量的增加,此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律师费。
(四)本市交通费:若乙方承办甲方委托事务需要到异地办案的,乙方指定律师及其助理的差旅费、住宿费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律师结案时应与甲方结算完毕,并交付相关票据。
(五)办案中产生的诉讼费、查询调档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费、邮递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如委托方律师存在私下收费(委托人未将费用支付给委托方律师事务所)或在本合同外收取费用,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师事务所投诉或举报
四、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抬头处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双方沟通的联系方式,文书一般首先通过电子邮箱传送。乙方律师与甲方联系、邮寄或快递法律文书及其他资料的收件地址均以抬头处填写的为准,相关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和可调解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及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六、在乙方代理该案过程中,若甲方单方撤销或终止委托,乙方无过错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本协议自行终止。若甲方变更委托代理事项内容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委托,或
终止本合同。并由双方另行协商法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原代
理协议进行变更和补充。
七、在乙方从事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遇到该案任何一方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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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甲方庭审缺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导致案件终止审理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样视为律师已完成协议委托事务,乙方无过错时,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八、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代理工作,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逾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
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将取代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曾经作出的关于本案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一、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的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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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预见案件风险
任何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结果可能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2.形成委托关系
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协议,律师事务所应当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您在交纳律师代理费时,本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同时,您需要与承办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
3.及时提供或变更联系方式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如您变更联系方式应当及时通知办案律师;律师将根据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送达相关的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
4.信任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策略均建立在当事人向承办律师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上,因此当事人应如实陈述和提交证据。
律师无权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之活动,更不能实施向办案人员行贿、说情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亦无权要求律师从事上述行为。
5起诉与诉讼请求
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您的请求/申请/答辩意见,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支持的可能;或者某些陈述、辩解成为法律上的自认。
高婚和解除收养关系案件,有可能多次诉讼后方能成功,即第一次起诉有可能不被支持,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只能间隔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您须了解该情况。
6.证据的收集及出示
您主张的任何权利,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或者律师经过努力无法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取得充分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否则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证据应当提供或者出示原件、原物,否则有可能不被采信。
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证人应当亲自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可能不被采信。
婚姻家庭案件的证据可能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个人隐私,以非法手段收集的此类证据有被排除的风险。
7.按时缴纳诉讼所涉各类费用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撒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当事人申请评估、鉴定等程序,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相关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评估、鉴定等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8.律师不承诺案件结果
承办律师承诺全力履行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不能保证案件必然受理、胜诉或者达到委托人预期结果,承办律师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
9.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及可调解性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和多变性,律师根据情况参与大量调解工作。在委托关系形成之后,若经调解后出现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当事人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庭上调解或庭外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定驳回起诉的,均视为承办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务。继续聘请承办律师处理其他诉讼或非诉讼的程序的须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10.执行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等原因,可能导致生效裁判文书无法被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法律后果。
11.免责事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个别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现象,律师会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承办律师对因上述原因对案件的进程及结果产生的影响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本所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xxx-xxxxxxxx,或者将投诉材料、相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xxxxxxx@xxx.com
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_年_月_日_时分至_时分
地点:
谈话人:_____律师 记录人:____
被谈话人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_电子邮箱:,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离婚案件基本情况调查表
如原告是男方,应首先询问妻子一方是否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此期间男方不可提起离婚诉讼。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已方当事人:姓名_,性别_年月日生,民族_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住址: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___联系电话
(二)对方当事人:姓名__,性别____年月__日生,民族_
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_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___联系电话注:如当事人系外籍,还应注明国籍和护照号码。
(三)如果一方身份为军人,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态度(要求在立案或诉讼中提交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其离婚的证明)
(四)注意管辖问题
询问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三、婚姻基本情况
一)相识时间仪方式:
确立恋爱关系时间:
结婚登记时间:
登记机关:
是否初婚:
(二)子女基本情况:
(三)恋爱期间感情状况
(四)结婚初期感情状况
(五)夫妻矛盾或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具体情况例:
1.与异性同居、重婚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5.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
6.对方已经失踪
7.婆媳矛盾
8.不愿生育等
9.是否已经起诉过离婚,是的话,上次生效判决的时间为:
(六)其他情况: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受胁迫结婚;一方在婚前是否有隐嘴重大疾病的情况等
(七)在以往的谈判中,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三、子女抚养基本情况
(一)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二)子女抚养情况:子女从出生以来的直接照顾人,抚养的实际情况
(三)一方抚养子女的优势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况
四、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一)房产坐落:购买时间:购买人:购买价格:出资情况;
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口 福利分房口 经济适周房口
两限房口 成本价购房口 集资购房口
房屋产权证号登记权利人: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居室
已付清全款口有贷款口
贷款情况:首付元借款人贷款银行:
借款总金额:_元,借款期限为___年,自_年月_日起至_年_月日止,每月还贷约--元,现已偿还个月贷款还四、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一)房产坐落:购买时间:购买人:购买价格:出资情况;
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口 福利分房口 经济适周房口
两限房口 成本价购房口 集资购房口
房屋产权证号登记权利人: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居室
已付清全款口有贷款口
贷款情况:首付元借款人贷款银行:
借款总金额:_元,借款期限为___年,自_年月_日起至_年_月日止,每月还贷约--元,现已偿还___个月贷款,还剩___个月的贷款未还。
房屋现市场价值:
(二)车辆
购买时间:婚前口 婚后口
购买的具体时间:__年__月__日购置价格:
出资情况:
车型: 车牌:
登记权利人:已经付清全款口有贷款口
贷款情况:首付__元,借款人,借款总金额为_元,借款期限为_年,自年_月日起至年_月日止,每月还贷约__元,现已偿还__个月贷款,还剩个月的贷款未还。
车辆现值约:实际使用人:
(三)公司股权/股份
1.公司名称:
2.成立时间:
3.注册资本:
4.股东:
5.原被告入资额:
6.原告持股比例.
7.入资时间:
8.是否实缴:
9.现公司股权/股份现值:(四)银行存款
双方名下银行账户的户名、银行账号、估计余额、开户行等(五)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情况以股票为例:
(四)银行存款
双方名下银行账户的户名`银行账号`估计余额、开户行等
(五)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情况
以股票为例:
1.证券账户号:
2.股东编号:
3.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名称及地址等:
4.大概价值;
(六)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
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个人损害赔偿金等
(七)其他财产
1.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
2.黄金`钻石`贵重手表首饰等
3.古董字画等
4.其他
(八)共同债权债务
1.共同债权
(九)屋内家具家电:名称品牌,购买时间,购买价格
R (复杂的请单列家电清单)
五、诉讼请求(答辩意见)总结(一)委托人是原告:要求离婚
委托人是被告:同意离婚口 不同意离婚口
(二)子女的抚养
1.抚养权归属:要求归 自己口 对方口 抚养
补充:
2.抚养费数额: /月
3.探望权要求(频率、天数):(三)共有财产的分割意见
1总体的分割比例:原告% 被告__%
2.具体想获得的财产及折价:(1)(2)(3)
....
3.若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情节,是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4.是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或经济帮助。
(四)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的承担。
六、调解意见
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女’ —■■■■■■■■■■■■■■■■■■■ 工作单位和职务:
电话
被告 女/男’ 年_月一日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子
由原告抚养’被告可自愿给付抚养费(或: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 元;或婚生子 由被告抚 养)’一并处理探视权;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四、如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经济补偿、经济帮助金的诉讼请 求,请列在此外’如: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 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困难帮助金 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 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及表现
(一)被告在经济上对原告过于苛刻’导致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和交际°
(二)被告及其父母对原告及其父母不够尊重’导致双方关系产生裂痕。
(三)原、被告婚后多次分居’经多次尝试证明无和好可能。
(四) 年_月’原告曾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后半年内双方关系无任何改善(注:重要)。 其他感情破裂的原因’例如:
被告有重婚行为(注:法定事由)
被告与异性多次同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被告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注:常用)
被告多次出轨是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被告频繁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被告遗弃子女’置原告及子女于不顾’导致感情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基本无交流(注:常用)
被告有赌博(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注:法定事由)
原、被告连续分居已经超过两年(注:法定事由)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感情无任何改善’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注:法定事由)
婚姻基础薄弱
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注:常用)
被告不愿生育子女’致使感情确已破裂(注:法定事由)
被告习惯逃避问题’缺乏责任感’严重影响夫妻沟通
被告与原告父母严重不睦’关系恶劣
被告缺乏责任感’脾气不好]o
二、要求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自愿支付抚养费
(一)婚生子
基本情况
儿子(女儿)
日出生’现年ˉ
儿子(女儿)从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直接照顾。尤其是 月原告从美国回国后’一直跟随原告居住于原告父母处’并由 原告父母帮助照顾。
(二)原被告抚养条件基本情况
1.原告系研究生毕业’学历较高;目前就职于国有企业’工作稳 定’收入稳定。原告名下有个人房产’有固定住所可以解决母子的
居住问题。
除此之外,原告父母条件也较好’能帮助原告照顾外孙。原告 父母身体不错’母亲系医院护士退休,父亲系研究所退休’经济条件 也较好。
2。被告系高中毕业,目前无业’ 月左右又将自 已仅有的住所出租,目前没有固定住所’不利于抚养孩子。除此之 外,被告脾气急躁’除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外’还曾打伤他人’ 经派出所调解’赔偿受害人1万元。其性格显然不适合直接抚养子
女。且双方分居期间被告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未尽到监护人的
基本责任。被告父母早已离异’被告一直与母亲生活’因此其父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而被告母亲居住在美国’也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因此’从双方条件看’显然原告的情况更适合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刚刚2岁’对母亲十分依恋’从未离开过母亲’突然改变成长,环境对其生活和心理将有极大影响’不利于子女成长。
(三)原告身体状况难再生育
1.原告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该种疾病几乎不能怀孕,原告能怀孕生下儿子几乎是个奇迹’因此原告再怀孕的可能性非常小°
2.原告腰椎还做过大手术』腰椎被摘除一块’因此’怀孕也有极大风险’年生产时’医生表示,原告生产有可能导致全身瘫痪’但原告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毅然生下儿子’为此被告深为感动’表示夫妻的矛盾从此既往不咎’会好好与原告过日子。考虑到原告很难生育的特殊情况’也希望被告予以理解,能够同意子女归原告抚养’原告同意离婚后被告按期探视子女》将离婚带给子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被告抚养费数额
目前被告无业’没有工作收入’但自年—月起’被告将自已在西城区的房屋租出’根据该房面积及地理位置’每月租金应超过元’原告要求每月ˉ元的收入仅占20%’被告完全有能力承担°月分居以来’一直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的抚养费’被告未支付过任何子女抚养费》因此’被告还应支付月至判决前的分居期问抚养费。且双方分居期间被告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未尽到监护人的基本责任。被告父母早已离异’被告一直与母亲生活’因此其父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而被告母亲居住在美国’也不可能帮助照顾孙子°因此’从双方条件看’显然原告的情况更适合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刚刚2岁’对母亲十分依恋’从未离开过母亲’突然改变成长环境对其生活和心理将有极大影响’不利于子女成长。
(三)原告身体状况难再生育
1.原告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该种疾病几乎不能怀孕,原告能 怀孕生下儿子几乎是个奇迹’因此原告再怀孕的可能性非常小°
2.原告腰椎还做过大手术』腰椎被摘除一块’因此’怀孕也有极 大风险’ 年生产时’医生表示,原告生产有可能导致全身瘫 痪’但原告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毅然生下儿子’为此被告深为感动’表 示夫妻的矛盾从此既往不咎’会好好与原告过日子。 考虑到原告很难生育的特殊情况’也希望被告予以理解,能够同意子女归原告抚养’原告同意离婚后被告按期探视子女》将离婚 带给子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被告抚养费数额
目前被告无业’没有工作收入’但自 年—月起’被告 将自已在西城区的房屋租出’根据该房面积及地理位置’每月租金 应超过 元’原告要求每月 ˉ元的收入仅占20%’被 告完全有能力承担° 月分居以来’一直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的抚 养费’被告未支付过任何子女抚养费》因此’被告还应支付 月至判决前的分居期问抚养费。
(五)子女探视权
结婚以来,被告与原告家人有诸多矛盾,为防止双方离婚后因子女探望权问题再发生争执,原告希望与被告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明确子女探望权,按约定或判决书履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原、被告婚后主要共同财产为婚后购买的室房屋和室房屋。
综上,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日
民事上诉状
诉讼请求
号民事判决书第
一、改判 项’判决 归上诉人抚养;
二、如二审法院仍旧判决子女归女方抚养’则改判a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上诉人每两周可探视 一次’一次 两天;
三`改判 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中关于房屋的分割内 容’认定上诉人撤销赠与成立’
号房屋 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仅享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折价;
四、一、二审诉讼费由双方平均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一审判决女儿归原告方抚养’对女儿成长不利 婚生女 现年2岁10个月’已超过两周岁’依法可以判 归父亲抚养。且其处在成长的关键阶段’今后需面临入托、入学等 众多人生环节。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在一审第一次开庭中自述在 业供职、第二次开庭又表示自己在北京 公司。不论其职业 真伪’起码颇不稳定。且原告自称银行卡中余额仅有217元’基本 无财产可言’根本不具备提供孩子正常成长所需的基本经济能力。
原告既然自述就业’必然会将养育子女的责任转移到其父母身上, 但原告自述其父母长期患病,显然无照顾幼女能力。加之原告母亲 长期患有焦虑症’脾气暴躁、行事极端’对幼女成长极其不利。 总之’被上诉人 在北京无财产、无房屋`无户口、无稳 定工作`且在其父母带病的情况下』根本无法为幼女提供健康适宜 的成长环境° 上诉人及其父母’对孩子感』清深厚’无论在原告孕产还是子
养育期间都付出了巨大心力和物质,各方面条件均更有利。因此’ 将子女判归上诉人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一审法院对探望权的判决频率过低’时问过少,割裂了被告 方与女儿的正常亲情联系 如二审法院不同意将子女抚养权判归上诉人’上诉人则要求对 探望权进行改判。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离婚纠纷期间’被上诉人一直不让上 诉人接触子女’上诉人为保护幼儿身心,不愿与被上诉人一家发生 冲突’争抢子女。但内心一直极度渴望与女儿的亲情’由于被上诉 人的刻意隔离,已导致父女、祖父母与孙辈无法相认。被告方对孩 子无一日不思念’上述隔离对上诉人及其父母′Q理感情伤害巨大。 一审法院所判决的一个月可以探视子女一次’一次一天’频率 显然过低,时间过短。上诉人于情`于理都无法接受。
三、一审将婚前购买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存在明显 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基本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主要存在以下认定事实 和适用法律的错误:
(一)上诉人约定房屋为共有’应认定为赠与性质’依法有权在 不动产产权变动之前撤销赠与’房屋应判归 所有’被上诉 人只能享有婚后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折价。 根据……的规定…… 本案中’上诉人在结婚第二天将个人名下的房屋约定为夫妻共 有’应视为将其中的一半赠与给了被上诉人 应适用《婚姻 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认定为赠与行为°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 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 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众所周知’不动产赠与的完成应以 过户完成为准’既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应视为财产权利还未转 移’上诉人依法可行使撤销权。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示法庭要撤销赠 与’房屋就应当按照《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 决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仅享有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折价o° 一审法院在被告明示撤销赠与的前提下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 不是适用赠与’被告有无撤销权等未作任何论述和考虑,只是认定 夫妻财产约定有效’就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明显的认定事
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二)从』‘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看’赠与也是附条件和义务的’现 条件和义务未达成’赠与理应可以被撤销°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上诉人也完全可以撤销赠与’一审法院 漠视被告撤销赠与的主张’也是明显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三)一审法院将上诉人父母对房屋的出资认为是债权问题’ 在被告提交了证据的情况下不处理’也是适用法律错误’房屋如果 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父母对房屋的出资也应当认定为双方 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才对° 一审中’上诉人(原审被告)已向法庭提交了证据 以证明 父母曾为房屋出资
投资款’理应享有相应份额的投资利益, 未经共同投资人 同意’将房屋单独处分’侵犯了父母的财产权益。 而且,在…… 一审法官未认定双方存在投资关系,但认为这是债权问题(参 见判决书第6页) ,既然认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在认定房屋为共有 的前提下,在 已提交了全部证据的情况下’对 在提交证 母的出资理应认定为共同债务方为公平’对此` 据_ -父母出资凭证时,也在证明内容里提到过’即便法官认 可了房屋的共同性质’父母的出资及增值也应一并认定为债务才 对’一审法官并未处理’也是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
四、即便按照一审法官的认定’其房屋折价的计算方法也出现了严重的错误 即便假设房屋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审法官在折价的计算上 也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按照相关解释,房屋价值是包含银行贷 款利息的,所以未还贷款利息也要计算在未还债务范围内’但是一 审法官只将未还贷款本金进行了扣减,少扣减了约30万元的利息, 导致在 应给付 的折价方面’多计算了约 万元·一审法官的计算公式为: 而正确的计算公式应为: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出现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理应改判’ 请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本案°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
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男/女’ 族, 工作单位 电话 日生’ 职务:
申请人因 离婚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 异议。
证据准备
一、婚姻关系证据:结婚证,如果被对方藏匿,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或者档案馆调取,两者都要加盖公章。
二、感情破裂证据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 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 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 玻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1.重婚证据(重婚罪)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
同生活的男女’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律上也认可其婚姻效力。而 19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法律上仍认为其为同 居关系’不认可具有事实婚姻的效力。
关键证明二点:一是双方同居,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重婚的证据如下:
1)邻居或者熟人的证人证言
2)双方对外公开的资料
3)非婚生子女出生的相关资料
4)保证书、悔过书、信件等
5)录音录像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和重婚的证据基本相同,但是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
3、家庭暴力证据
4、遗弃家庭成员证据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6、分居证据(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出差等不算)包括分居协议,居住证明等
7、生育纠纷证据
三、亲子关系证据
四、抚养类证据
1、子女年龄证据
2、日常抚养情况的证据(照片视频,支出抚养费票据、辅导学习相关证据、日常照顾子女的其他证据)
3、经济情况证据(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明细、经济条件证据比如房产,汽车,股票,保险,基金等)
4、子女实际需要费用证据
5、教育程度证据(父母的)
6、健康情况证据(当事人和老人,判断是否适合抚养孩子)
7、一方存在恶习,过错或者不良记录的证据
8、八岁以上子女的意见
五、财产证据(房屋-购房发票,税费,房产证,借款合同,还贷清单或还款计划表;汽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保险合同等,行驶证,车辆管理所登记资料;公司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公司章程,股东及出资名册等;存款-户主历史交易明细单原件{银行盖章},-必须法院调取,己方当事人和律师都无权调取,户主网上明细单,己方当事人转给对方的转账记录,照片,其他如双方的语音文字沟通信息等;股票--律所可到开户证券公司的营业厅调取;基金理财、期货、住房公积金-余额,明细,婚前和婚后部分;保险-保险合同即可,律师可到保险公司调取,前提是知道哪家保险公司;知识产权;古董或价值较高的首饰;债权债务)
六、继承案件常用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遗产证据
4、抚恤金和丧葬费
七、管辖异议证据
1、户籍证明
2、居住证明
3、租赁合同
4、房产证
5、单位证明
6、日常生活消费凭证
7、其他
立案
一、提交起诉状、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书
二、提交授权委托材料
1、律师事务所函
2、授权委托书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材料(包括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
三、提交管辖地证明
1、被告户口本
2、被告身份证
3、被告的居住证明
4、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证明
或营业执照。
四、立案时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1、离婚纠纷(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证明,子女出生证,)
2、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结婚证、财产证据)
3、继承纠纷:
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婚姻关系证明,主要遗产证据
遗嘱、遗赠继承纠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遗嘱证据(遗嘱原件不建议律师保管)
开庭前准备工作
一、财产保全
应该申请保全的情形:案件中有容易转移的财产、有明显转移财产的倾向、刻意隐瞒财产、当事人有拒不执行的可能性
二、证据
庭前会议
一、询问当事人是否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不同人公开审理,则律师要写“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二、和当事人确认所有法律文书
三、确定证据
四、讲解开庭程序
五、询问当事人调解意见
六、提醒
七、对证人的培训
开庭
1、表达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
2、学会借助文书
3、重事实陈述和法律分析,不要或者尽量少的发表评论性的语言
4、不卑不亢、既要有原则又要尊重法庭权威
5、质证、对方提交的证据过于复杂,可以申请不当庭质证。注意核对证据原件。针对证据三性进行质证,针对证明力,证明内容质证
6、代理词:找到焦点问题,重分析、轻陈述。使用适当的论述方法(正反两方面论述),客观中庸,词尽达意
离婚案件常见的法律问题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是不包括突发重大疾病所需要的治疗费。
2、抚养费标准:一个孩子,月收入的20%-30%;两个及以上孩子的,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确定。
3、离婚案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他归双方所有,)房屋:一方婚前投资购买房屋,婚后增值,法院一般会看房主是首套房还是多套房。
2)保险类财产:离婚时一方尚未退婚,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不予分割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缴纳养老保险,主张将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部分和利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应予支持
3)公房财产权:婚姻存续超过5年,另一方有请求继续承租的权利;公房单位出具证明只同意出租给本单位员工的,给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律师工作日志
1.形式
2.工作日志意义:确定事实,让当事人看到律师工作,达到良性和主动沟通的目的
执行程序
涉及财产:由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其他:由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咨询、调查、调解和谈判
1、委托合同中应约定谈判和调解的时限、终止条件
2、调解技巧:安排合适的环境、充分沟通找到焦点问题、寻找共同点比如子女问题、适时安排单独面谈和双方谈判、适时终止调解、不可强制调解
文书起草
一、应当明确约定律师的工作范围:文书起草应当约定期限和修改次数
二、律师费的确定,看案件的复杂程度
三、语言文字的表达:专业严谨,法言法语
婚前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约定
婚前财产约定
1、婚前财产较多,或者持有家族财产较多的
2、选择婚后实施分别财产制度的
3、有离婚风险的
4、创业举债者
5、家庭财富传承规划的需要
6、国籍不同,法定财产制度不同的
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分配与承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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