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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离婚夫妻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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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 19: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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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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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以后离婚房产一律这么分,夫妻再闹也没用

近年以来,我国结婚人数一直在减少,而离婚的人数却一直在增加,这个问题一直广受关注。根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结婚登记人数共有210.7万对,离婚登记51.4万对,也就是说,结婚人数和离婚人数比已经高达4:1。以四川省为例,2022年一季度四川省结婚登记人数为16.9万对,离婚登记人数为4.5万对,离婚登记人数位列全国首位。可以看出,四川省一季度离结率高达26.6%,全国一季度的离结率也高达24.4。




。这组数据可能让很多人难以置信,这意味着结婚的夫妻以后有25%左右概率离婚,每100对夫妻以后就会有25对夫妻离婚。更重要的是,这个数据一直在不断增值,并且在很多城市和地区的离结率已经远超平均水平。那么,为什么现在人们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并且随着人们经济条件好转,人们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其实,在笔者看来,也正是因为人们经济条件越来越好,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才导致人们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其实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女人身上。现在男女平等,男人女人都能挣钱,再加上平时工作比较忙,夫妻俩经常不在一起,感情确实很容易出问题。


但是也正是因为人们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越来越富有,让离婚也变成了一件麻烦事情。现在人们离婚,绕不开的两个话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甚至很多时候孩子的抚养权都没有财产分割麻烦。而在离婚的财产分割过程中,房子怎么分配也是重头戏,特别是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来说,70%的财富都集中在房产中,这意味着谁能分到房子谁就能获得大部分财富。再加上房子可以居住,是家的象征,所以离婚的夫妻都想将房子分到自己手中。并且很多时候谁能分到房子,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也将占据很大优势。




有人说,结婚时必须要买房,作为婚房,房子中有着夫妻俩幸福生活的回忆,但是到了离婚时,房子也成了夫妻俩最后不堪的回忆。但是在大多数离婚案例中,房子争夺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过程,毕竟现在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这是夫妻俩都不会放弃的重要财富。而房子作为家庭财富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分割时也非常麻烦,这也是离婚案中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已经出台并且实施的《民法典》已经有了新规定,并且针对不同的问题制定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因此,对于离婚过程中房产分割问题,其实已经没有太多存在争议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中的法律法规就可以解决,对此,咱们可以一起来看一看。




第一类:房子完全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情况


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就是结婚之前个人拥有的财富,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全款买了房子,这类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针对这类房子,如果没有任何婚前协议或者婚后协议的话,这类房子在离婚时不存在任何争议,谁的房子就属于谁的,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其实现在很多,很多父母为了让自己孩子婚后过得好一些,都会给自己的孩子准备一些婚前财产,一般都会选择给孩子购买一套房子。


当然,针对这类房子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那就是一些夫妻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后有赠与协议,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如果有婚前或者婚后协议的,一般还是要根据协议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


第二类:属于婚后财产的,一般平均分割


只要结婚之后,夫妻两人婚后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也都是平均分割。而针对房子则要分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是结婚后买的房子,这种情况基本上毫无争议,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当然,如果买房的钱有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在离婚时如果能够提供证据,那么这笔买房钱是不需要平均分割的。


第二是结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由于目前房价非常高,结婚前贷款买房的情况非常多,这种情况也是离婚中最常见到的。针对这种情况,一般不考虑房子的增值情况,在房产分割中,房子的首付和婚前还的本金属于婚前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和婚后还的房贷,这都属于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果有具体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第三类:父母给予、继承的房子


对于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现在房价非常高,很多时候都是父母帮助孩子买房,有时候还直接赠予房子给自己的孩子。当然,这种情况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是婚前赠予的房产,这类自然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然后是婚后赠予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就属于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是赠予的房产上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父母在赠予孩子房产时签署了具体协议的,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执行。


除了赠予的房产,继承的房产也一样,婚后夫妻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具体说明,那继承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上具体指明房产给谁,那么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可以说,现在人们离婚时房产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并且大部分人都想在离婚时多分一些财产,甚至很多夫妻为了房子更是撕破脸。也正因为这样,人们才更了解相关的知识,这并不是为了离婚而做准备,而是为了更好地经营婚姻。特别是对于女性来说,了解这些知识更加重要,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笔者还是希望夫妻间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争端,平时夫妻间小打小闹都是正常,千万不要一冲动就离婚。离婚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不要动不动就提离婚,这不仅是对家人和孩子不负责任,同时更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离婚的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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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屋分割原则包括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原则、自愿协商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且房款已全部付清,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离婚的房产怎么分?


1.贷款购买如果婚后一男一女以一方或双方名义抵押贷款购买并办理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抵押贷款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偿还给银行的抵押贷款是连带债务。


2.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产,以一方名义抵押,贷款由一方偿还的,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应属于买受人的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何确定用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持。


用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婚后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可以按照双方父母各自出资份额确定房产归双方占有。


婚后按揭买房,父母一方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只能认定为赠与投资人子女,该房产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为出资子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5.如果婚姻中父母一方资助孩子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离婚分割抵押房屋时,应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分割抵押房屋。


离婚了,房产怎么分?

关于婚姻财富规划,我们会提到在家庭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资产就是房产。根据有统计显示,我国居民60%的家庭都有配置这一个资产,并且在北上广深这类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就上千万,很可能就是一个家庭一生的财富。大家都会非常地关心这个房子什么时候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时候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要不要被分割以及怎么分割。我们今天就通过两个案例把大家比较关心的这个问题做一个梳理。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案例。第一个案例里面,在2014年的10月,w先生买了一套房子,首付400万,并且办理了房产证。等过了1年到2015年,他和z小姐相识,结婚了。结婚了以后,当时这套房产已经升值到了680万升值了80万。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过了2年,两个人虽然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但是由于有其他的一些家庭矛盾,在2017年6月的时候就开始闹离婚。当时这套房产的价值已经涨到了800万。双方在谈及这套房产的分割的时候争议非常大。


w先生觉得这套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的,应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该在离婚的时候被分割。而z小姐则认为,两人结婚这两年多来一直有在共同还贷,因此他会要求对共同还贷的这一部分做一个分割。那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认定?法律又是怎么样的规定?那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定财产支持约定夫妻婚后所得共有,但是在这个案例里面,w先生是在婚前就取得了这套房子的产权,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条,对于这种婚前已经取得了产权,但是是一个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法院通常会判决这一套房子归属于产权登记的这一方。


但是对于婚后还贷的这个部分,也要给予到另一方相应的一个补偿。也就是说在这个案例里面,法院很可能会判决w先生会拥有这一套房子的产权,但是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他需要补偿给到z小姐。而且这种补偿金的计算也会涉及到要考虑房子升值的一个情况,而不是说简单的看婚后还了多少钱,就只谈多少钱。


第二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因为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如果要买房的话,可能自身的收入状况是不够的,需要向双方的父母去拉一些赞助。所以很多时候在买房的时候也用到了父母的钱。用到父母的钱去买这个房子的情况下,又是怎么样来看这个房屋产权的归属的?L先生夫妇结婚以后一直都是租房子住,后来太太有了身孕,快要生孩子了。这个时候就觉得为了孩子着想,两个人怎么都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家,就决定要买房子。本来一开始是打算小两口用一些积蓄,然后再做一个银行贷款,但是听说了以后就赞助了他们60万来买这个房子太太。父母也觉得自己的女儿快要有下一代了,应该买一个房子也很痛快地赞助了80万。


那两小两口有了两边父母赞助的这两笔钱,就去买了一个看中的二手房。为了哄怀孕得太太高兴,这套房子的产权就只登记了在了太太的名下。这样子又买房又添丁。按理说生活应该是美着非常幸福美满的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坐月子的时候,太太和L先生的母亲婆媳间矛盾闹得非常凶,婆媳矛盾甚至上升到了夫妻矛盾。太太一气之下就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后来还要法院去离婚。L先生是个大孝子,觉得这样子的媳妇可能要不得就听自己母亲的话,决定说那就离。


但是就涉及到这套房产的一个分割的问题了。对于太太来说,她觉得自己带着孩子,而且这套房产证这套房子的产权证上也只有她自己的名字,所以她应该取得这套房子所有的产权。但是L先生会觉得自己的父母也出了60万来买这套房子,因此不应该这么来看这个产权的分割。他自己对这套房子应该也是有份的。我们来看一下法律又是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七条,对于这种双方父母出资来赞助孩子购买房子的情况,通常会按父母的出资,以按份共有来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


也就是说L先生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对这这套房产进行分割的。这里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只登记在了太太的名影响,就变成太太一个人的婚内的个人财产。其实我们也要看到房产给我们带来过去10年房产的一个价格的飙升,让我们的家庭财富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但是也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困扰,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有的家庭想多配置房产,甚至不惜去假离婚,或者是由他人来代持自己的房子。在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风险提示,就是房产代持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面临一个即使确认了是代持,但是因为名下已经有了房子,在限购政策的限制下,也没把这套房子落户为自己的名下,这样的一个风险是值得引起我们去注意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家庭的资产配置、资产单一,全部都压在房产这一个简单的资产配置上,而不去考虑其他,可能也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配置方式。特别是我们会看到金融房产的这个概念,如果用到其他的一些工具去对家庭资产做一个更合理的安排,或者会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关于婚姻财富规划,我们会提到在家庭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资产就是房产。根据有统计显示,我国居民60%的家庭都有配置这一个资产,并且在北上广深这类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就上千万,很可能就是一个家庭一生的财富。大家都会非常地关心这个房子什么时候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时候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要不要被分割以及怎么分割。我们今天就通过两个案例把大家比较关心的这个问题做一个梳理。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案例。第一个案例里面,在2014年的10月,w先生买了一套房子,首付400万,并且办理了房产证。等过了1年到2015年,他和z小姐相识,结婚了。结婚了以后,当时这套房产已经升值到了680万升值了80万。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过了2年,两个人虽然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但是由于有其他的一些家庭矛盾,在2017年6月的时候就开始闹离婚。当时这套房产的价值已经涨到了800万。双方在谈及这套房产的分割的时候争议非常大。


w先生觉得这套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的,应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该在离婚的时候被分割。而z小姐则认为,两人结婚这两年多来一直有在共同还贷,因此他会要求对共同还贷的这一部分做一个分割。那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认定?法律又是怎么样的规定?那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定财产支持约定夫妻婚后所得共有,但是在这个案例里面,w先生是在婚前就取得了这套房子的产权,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条,对于这种婚前已经取得了产权,但是是一个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法院通常会判决这一套房子归属于产权登记的这一方。


但是对于婚后还贷的这个部分,也要给予到另一方相应的一个补偿。也就是说在这个案例里面,法院很可能会判决w先生会拥有这一套房子的产权,但是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他需要补偿给到z小姐。而且这种补偿金的计算也会涉及到要考虑房子升值的一个情况,而不是说简单的看婚后还了多少钱,就只谈多少钱。


第二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因为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如果要买房的话,可能自身的收入状况是不够的,需要向双方的父母去拉一些赞助。所以很多时候在买房的时候也用到了父母的钱。用到父母的钱去买这个房子的情况下,又是怎么样来看这个房屋产权的归属的?L先生夫妇结婚以后一直都是租房子住,后来太太有了身孕,快要生孩子了。这个时候就觉得为了孩子着想,两个人怎么都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家,就决定要买房子。本来一开始是打算小两口用一些积蓄,然后再做一个银行贷款,但是听说了以后就赞助了他们60万来买这个房子太太。父母也觉得自己的女儿快要有下一代了,应该买一个房子也很痛快地赞助了80万。


那两小两口有了两边父母赞助的这两笔钱,就去买了一个看中的二手房。为了哄怀孕得太太高兴,这套房子的产权就只登记了在了太太的名下。这样子又买房又添丁。按理说生活应该是美着非常幸福美满的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坐月子的时候,太太和L先生的母亲婆媳间矛盾闹得非常凶,婆媳矛盾甚至上升到了夫妻矛盾。太太一气之下就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后来还要法院去离婚。L先生是个大孝子,觉得这样子的媳妇可能要不得就听自己母亲的话,决定说那就离。


但是就涉及到这套房产的一个分割的问题了。对于太太来说,她觉得自己带着孩子,而且这套房产证这套房子的产权证上也只有她自己的名字,所以她应该取得这套房子所有的产权。但是L先生会觉得自己的父母也出了60万来买这套房子,因此不应该这么来看这个产权的分割。他自己对这套房子应该也是有份的。我们来看一下法律又是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七条,对于这种双方父母出资来赞助孩子购买房子的情况,通常会按父母的出资,以按份共有来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


也就是说L先生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对这这套房产进行分割的。这里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只登记在了太太的名影响,就变成太太一个人的婚内的个人财产。其实我们也要看到房产给我们带来过去10年房产的一个价格的飙升,让我们的家庭财富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但是也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困扰,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有的家庭想多配置房产,甚至不惜去假离婚,或者是由他人来代持自己的房子。在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风险提示,就是房产代持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面临一个即使确认了是代持,但是因为名下已经有了房子,在限购政策的限制下,也没把这套房子落户为自己的名下,这样的一个风险是值得引起我们去注意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家庭的资产配置、资产单一,全部都压在房产这一个简单的资产配置上,而不去考虑其他,可能也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配置方式。特别是我们会看到金融房产的这个概念,如果用到其他的一些工具去对家庭资产做一个更合理的安排,或者会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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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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