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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离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无性婚姻离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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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4 1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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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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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可以申请离婚吗?无性婚姻可以申请补偿吗?

无性婚姻可以申请离婚吗?今天被大家的关注度非常高,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完整关于该问题的所有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家可以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婚姻是自由的,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需要双方自愿的,那么无性婚姻自然也可以离婚,只不过想要凭借无性婚姻起诉离婚的话,是不够的,除非还有其他条件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可以。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无性婚姻可以申请离婚吗?

  婚姻是自由的,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需要双方自愿的,那么无性婚姻自然也可以离婚,只不过想要凭借无性婚姻起诉离婚的话,是不够的,除非还有其他条件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无性婚姻离婚彩礼退不退?

  双方领证之后,因为没有性生活而离婚的,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是共同生活过的,那么是无需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没有领证,亦或者领证之后没有共同生活,又或者男方给完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女方都需要退彩礼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无性婚姻离婚有没有补偿?

  无性婚姻一般没有补偿,但有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的,是可以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赔偿的。一方离婚仅以无性婚姻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无性婚姻并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无性婚姻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问律师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可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郭某起诉与吕某离婚案


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因彩礼应返还多少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规定,可根据双方婚姻维持时间长短,还有双方的过错确定。


案号:(2014)嵩民五初字第2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2.男方在结婚登记后、举办婚礼前给付女方的财物,若双方确未实质性共同生活,应认定为彩礼,离婚时女方应返还——张某某诉左某某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男方在结婚登记后、举办婚礼前给付女方财物的,应当根据给付的时间节点、价值大小,结合财物的


案号:(2019)苏0923民初2964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3.夫妻婚后感情不和,未能长期共同生活而离婚的,女方应当返还部分彩礼——刘某诉赵某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夫妻生活和经济生活,对间断性共同居住、短时间内共同居住不能简单认定为是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因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一个月后发生感情问题,在生活中发生争吵,双方均有过错,女方搬离导致双方未能长期共同生活的,应当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审理法院: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4.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女方所收彩礼应返还——章至隆诉李琼离婚纠纷案


本案要旨:在婚约期间,男方向女方给付大量彩礼,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后并未共同生活,而后女方悔婚,男方起诉离婚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


审理法院: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王某诉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本案要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在婚礼上发生矛盾,之后并未共同生活。当事人以未建立夫妻感情,确未共同生活为由起诉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应予准许。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并未共同生活,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司法观点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进行保护,离婚时应当认定一方酌情返还彩礼


双方登记结婚后,在法律上已经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不过,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话,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虽已成立,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远没有开始。由于各地方的习惯不一样,农村及一些地方,往往更注重的是举办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婚礼,更注重的是两个人真正走到一个家庭中,开始共同生活。而且许多时候,举办这些仪式与登记结婚要隔很长时间,如果双方尚未共同生活的,也没有过多把双方共同联系在一起的纽带。还有些地方,有人为了骗取对方的钱财,以结婚为诱饵要求对方给付价值不菲的彩礼,但登记后并不与其共同生活或者一走了之。这种为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的骗婚行为,也极大地损害了给付人的合法权益。此外,给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加之生活困难等因素,结婚时间不长,双方就离婚了的,实践中也大有人在。而且由于给付彩礼,全家已经债台高筑,生活陷于困境,此时这些人也大多要求返还彩礼,处理不好的话,很容易激化矛盾。根据现在的解释,上述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一些不良现象也将得到有效的抑制。





2.“共同生活”的界定


司法实务中存在三种判断“共同生活”的做法:一是以长时间同居为判断标准;二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为判断标准;三是以形成长时间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判断标准。前两种判断标准是形式标准,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长时间居住在一起生活或者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的形式则认定为共同生活。第三种判断标准是实质标准,从配偶间的权利义务角度出发,如果双方形成长期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则认定共同生活。笔者认为,应当从实质角度做出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基于《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社会传统伦理观念,夫妻“共同生活”应是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持续稳定的家庭共同体,不仅客观上存在家庭义务和互相扶养的义务,在精神上也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愿望,并基于配偶生活能够互相理解和慰藉。因此,居住在一起的时间长短和是否发生性关系并不是判断是否共同生活的主要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


8、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彩礼应否返还?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彩礼应否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2010年)》


二、彩礼纠纷的处理


(二)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形。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



“我很满足现在的生活,但老公却想和我离婚”|无性婚姻是什么?

导读:出自黄晓明之口的“我不要我觉得,我要我觉得”被评为2019年十大流行语之一。


淋漓尽致的表现了以自我为中心,常常不顾及其他人意见,盲目自信独断专行。反映了人们对霸道、蛮横人格的嘲笑和反感。


老公:


我和老婆是相亲认识的,七个月闪婚,两人都是独生子女,在深圳工作。


结婚时老婆坚持要她父母跟我们一起住,想着他爸妈在深圳这边陪她也不错,就同意了。


结婚后慢慢发现她其实根本不爱我,结婚七年,夫妻生活次数基本上三四个月一次,一碰她就说不舒服和各种理由。


结婚三年左右才怀上孩子,之后更是将近三年没让我碰过她,一直都是带着孩子睡在次卧,不愿意跟我睡一起。


我一年工资算下来有六十多万,她一年六万不到的样子,基本家里车贷、房贷,还有她父母看病的花销都是我承担。工资卡,信用卡也都交给老婆打理,每月工资到账她都转出去做理财。


我自认为没任何不良嗜好,不乱花钱,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涉黄,就偶尔打打游戏放松下,而且打游戏也从来不当人民币玩家。


现在她给我的感觉是:她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有我赚钱养家,有父母做饭持家,有儿子陪伴温暖家。所有人都觉得我们一家人过得很幸福,很和谐。


我有和她交流过这个事情,但是她每次都会混插打诨过去,也从来不和我吵架,我生气的时候也会对我撒娇,抱抱我,安慰我,但就是不和我……


每次都是三四个月她有需求了,过来找我,那个时候我像极了一条饿极了的野狗,但也只有那个时候我才能真正的像个男人。


我们从不过情人节,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她不想。刚结婚那会我坚持每天早上起床了要亲我下,坚持了一段时间后来也不愿意。但我相信她没有出轨,生活也很本分。


之后怀上二胎,我想生下来,毕竟我现在的收入可以支付的起,自己也非常想要个闺女,但老婆以公司人手不够请产假会让领导难办的理由,不顾我的意见打掉了。


前几年的时候在武汉有个非常好的工作机会,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我都非常满意,可老婆还是不愿意离开广东,说我要走就一个人走,她和她爸妈带着儿子不会过去的,最后我也只回绝这个机会。


在一起生活了七年,虽然我有老婆有孩子,是被人眼里的模范家庭,但我却活得像是个鳏夫。完全感觉不到被爱的感觉,基本没有性生活,日常交流更是日益渐少,一点感情交流都没有。


每当我工作加班到通宵的时候,望着玻璃外面川流不息的霓虹闪烁,就在想自己这么拼是为了什么?


我不怕身体累,怕的是没有一个值得我累,给我信念给我精神支持的人。


之前想着大不了就当没老婆算了,把感情都放在儿子身上。结果儿子两岁多被检查出自闭症,认知理解有问题,对环境也非常敏感,动不动就尖叫大哭,与人交流很有问题。因我工作比较忙,带他比较多的是岳父,儿子至今跟我不怎么亲,甚至都不允许我进他和老婆的卧室,基本没有办法有正常沟通。


我现在感觉自己要崩溃了,工作的压力,再加上感觉不到老婆以及孩子的爱,父母也因为岳父岳母一直留在我家,双方父母闹的很不愉快,我爸妈回了老家再也不想来我们这边。


我跟老婆说:我的底线是要个二胎,我只想有个可以挂念的人,给我点精神力量让我撑下去,其他我都不奢望了,但这个要求却被老婆一口回绝。


工作压力大时,我的情绪就非常低落,时常觉得生活毫无意义,如果能解决家人以后的生活问题,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出门被车撞赔偿他们个一两百万,加上一点存款够他们生活就好。


有时候也在想,要不离婚算了,但想到她一个月不到一万的工资,根本养活不了她爸妈。她爸之前身体不好,没结婚前做生意看病把家里存款全用完了,而且两位老人都没退休金。更何况儿子也肯定会选择跟着她。我即使净身出户,房子车子都不要,每个月再给儿子一万的生活费,她也供不起房贷和一家开销。


我感觉生活已经走进死胡同,想过好多次死,又怕死了她们一家就生活不下去了。


在她不愿意跟我性生活的时候,也想过自暴自弃去找小姐,最终都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底线。


但是我真的真的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什么道德、什么楷模、什么伦理,都去TM的吧。离婚吧,我也是个活生生的人,我也有追求爱和性的权利。我不要再过这种没有爱与性的生活了。


老婆:


我和老公结婚七年,我觉得很是幸福,老公心地善良善解人意,不但对我很好,而且我父母看病的所有钱都是老公出的。


我们还有个乖巧的儿子,虽然儿子好像不怎么喜欢说话,对他爸爸也不是很亲,但毕竟血浓于水,我相信他们父子的关系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


我的家庭是那么的完美,丈夫爱我,父母健在,儿子可爱。但让我意外的是,老公却和我提出了离婚,要给我们的婚姻画上一个句号。我很不能理解,非常的不能理解。


最重要的是老公给我说的离婚理由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居然是因为和我没有性生活。还说我们是无性婚姻,他再也受不了了。


怎么会没有呢?一年不是有三四次吗?难道还不够吗?难道要像条狗一样的随时随地吗?


我真的想不通,更无法理解他的思维逻辑,对我来说真的有些不可理喻。


还有说我们从来不过情人节,没有约会,都老夫老妻的了,难道还要像年轻人一样天天手牵着手,肩并着肩,鼻子蹭鼻子的互相叫对方宝贝吗?


还说要二胎,一胎我都不想养,让我爸妈看着,爸妈年纪大了,生下来谁照看,老公工作那么忙,怎么可能会帮忙看娃呢?现在养一个孩子压力那么大,何必要让自己每天累的和狗一样呢?我在心疼他他难道就不知道吗?


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我们做女人也不是天生就是为了天天给男人骑得。


写在最后:


什么是无性婚姻?


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


这对夫妻,很明显,确定无疑是。女人对无性婚姻的理解有偏差,对性生活更没有正确的意识。


性是人类、包括是所有物种的一种硬性需求,是人类婚姻的重要部分。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


但并不是所有的存在都是合理的,黄赌毒是因为有欲望才会存在的。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同样的,无性可能是对的,但是无性婚姻可定是不对的。


因为一但一男一女结成婚姻关系,那就代表着他们互相有满足对方性需求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法律赋予男女唯一合法的性生活。


《婚姻法》里规定一方没有任何理由而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


女人对性没有正确的认识,或是患有厌男症,导致了男人长达七年的不堪重负,终于提出了离婚。


男人和女人曾讨论过这个问题,说明是女人自身的认知导致了夫妻的无性生活,可以考虑是否寻求咨询的帮助。


只有通过长期的意识影响,或许才能改观掉女人的这种偏激的想法吧。


---END---




导读:出自黄晓明之口的“我不要我觉得,我要我觉得”被评为2019年十大流行语之一。


淋漓尽致的表现了以自我为中心,常常不顾及其他人意见,盲目自信独断专行。反映了人们对霸道、蛮横人格的嘲笑和反感。


老公:


我和老婆是相亲认识的,七个月闪婚,两人都是独生子女,在深圳工作。


结婚时老婆坚持要她父母跟我们一起住,想着他爸妈在深圳这边陪她也不错,就同意了。


结婚后慢慢发现她其实根本不爱我,结婚七年,夫妻生活次数基本上三四个月一次,一碰她就说不舒服和各种理由。


结婚三年左右才怀上孩子,之后更是将近三年没让我碰过她,一直都是带着孩子睡在次卧,不愿意跟我睡一起。


我一年工资算下来有六十多万,她一年六万不到的样子,基本家里车贷、房贷,还有她父母看病的花销都是我承担。工资卡,信用卡也都交给老婆打理,每月工资到账她都转出去做理财。


我自认为没任何不良嗜好,不乱花钱,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涉黄,就偶尔打打游戏放松下,而且打游戏也从来不当人民币玩家。


现在她给我的感觉是:她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有我赚钱养家,有父母做饭持家,有儿子陪伴温暖家。所有人都觉得我们一家人过得很幸福,很和谐。


我有和她交流过这个事情,但是她每次都会混插打诨过去,也从来不和我吵架,我生气的时候也会对我撒娇,抱抱我,安慰我,但就是不和我……


每次都是三四个月她有需求了,过来找我,那个时候我像极了一条饿极了的野狗,但也只有那个时候我才能真正的像个男人。


我们从不过情人节,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她不想。刚结婚那会我坚持每天早上起床了要亲我下,坚持了一段时间后来也不愿意。但我相信她没有出轨,生活也很本分。


之后怀上二胎,我想生下来,毕竟我现在的收入可以支付的起,自己也非常想要个闺女,但老婆以公司人手不够请产假会让领导难办的理由,不顾我的意见打掉了。


前几年的时候在武汉有个非常好的工作机会,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我都非常满意,可老婆还是不愿意离开广东,说我要走就一个人走,她和她爸妈带着儿子不会过去的,最后我也只回绝这个机会。


在一起生活了七年,虽然我有老婆有孩子,是被人眼里的模范家庭,但我却活得像是个鳏夫。完全感觉不到被爱的感觉,基本没有性生活,日常交流更是日益渐少,一点感情交流都没有。


每当我工作加班到通宵的时候,望着玻璃外面川流不息的霓虹闪烁,就在想自己这么拼是为了什么?


我不怕身体累,怕的是没有一个值得我累,给我信念给我精神支持的人。


之前想着大不了就当没老婆算了,把感情都放在儿子身上。结果儿子两岁多被检查出自闭症,认知理解有问题,对环境也非常敏感,动不动就尖叫大哭,与人交流很有问题。因我工作比较忙,带他比较多的是岳父,儿子至今跟我不怎么亲,甚至都不允许我进他和老婆的卧室,基本没有办法有正常沟通。


我现在感觉自己要崩溃了,工作的压力,再加上感觉不到老婆以及孩子的爱,父母也因为岳父岳母一直留在我家,双方父母闹的很不愉快,我爸妈回了老家再也不想来我们这边。


我跟老婆说:我的底线是要个二胎,我只想有个可以挂念的人,给我点精神力量让我撑下去,其他我都不奢望了,但这个要求却被老婆一口回绝。


工作压力大时,我的情绪就非常低落,时常觉得生活毫无意义,如果能解决家人以后的生活问题,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出门被车撞赔偿他们个一两百万,加上一点存款够他们生活就好。


有时候也在想,要不离婚算了,但想到她一个月不到一万的工资,根本养活不了她爸妈。她爸之前身体不好,没结婚前做生意看病把家里存款全用完了,而且两位老人都没退休金。更何况儿子也肯定会选择跟着她。我即使净身出户,房子车子都不要,每个月再给儿子一万的生活费,她也供不起房贷和一家开销。


我感觉生活已经走进死胡同,想过好多次死,又怕死了她们一家就生活不下去了。


在她不愿意跟我性生活的时候,也想过自暴自弃去找小姐,最终都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底线。


但是我真的真的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什么道德、什么楷模、什么伦理,都去TM的吧。离婚吧,我也是个活生生的人,我也有追求爱和性的权利。我不要再过这种没有爱与性的生活了。


老婆:


我和老公结婚七年,我觉得很是幸福,老公心地善良善解人意,不但对我很好,而且我父母看病的所有钱都是老公出的。


我们还有个乖巧的儿子,虽然儿子好像不怎么喜欢说话,对他爸爸也不是很亲,但毕竟血浓于水,我相信他们父子的关系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


我的家庭是那么的完美,丈夫爱我,父母健在,儿子可爱。但让我意外的是,老公却和我提出了离婚,要给我们的婚姻画上一个句号。我很不能理解,非常的不能理解。


最重要的是老公给我说的离婚理由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居然是因为和我没有性生活。还说我们是无性婚姻,他再也受不了了。


怎么会没有呢?一年不是有三四次吗?难道还不够吗?难道要像条狗一样的随时随地吗?


我真的想不通,更无法理解他的思维逻辑,对我来说真的有些不可理喻。


还有说我们从来不过情人节,没有约会,都老夫老妻的了,难道还要像年轻人一样天天手牵着手,肩并着肩,鼻子蹭鼻子的互相叫对方宝贝吗?


还说要二胎,一胎我都不想养,让我爸妈看着,爸妈年纪大了,生下来谁照看,老公工作那么忙,怎么可能会帮忙看娃呢?现在养一个孩子压力那么大,何必要让自己每天累的和狗一样呢?我在心疼他他难道就不知道吗?


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我们做女人也不是天生就是为了天天给男人骑得。


写在最后:


什么是无性婚姻?


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


这对夫妻,很明显,确定无疑是。女人对无性婚姻的理解有偏差,对性生活更没有正确的意识。


性是人类、包括是所有物种的一种硬性需求,是人类婚姻的重要部分。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


但并不是所有的存在都是合理的,黄赌毒是因为有欲望才会存在的。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同样的,无性可能是对的,但是无性婚姻可定是不对的。


因为一但一男一女结成婚姻关系,那就代表着他们互相有满足对方性需求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法律赋予男女唯一合法的性生活。


《婚姻法》里规定一方没有任何理由而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


女人对性没有正确的认识,或是患有厌男症,导致了男人长达七年的不堪重负,终于提出了离婚。


男人和女人曾讨论过这个问题,说明是女人自身的认知导致了夫妻的无性生活,可以考虑是否寻求咨询的帮助。


只有通过长期的意识影响,或许才能改观掉女人的这种偏激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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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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