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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怎么计算呢(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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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3 1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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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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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篇」取保候审金额一般缴纳多少合适,什么时候退还

【文章导读】这几天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发现大家对取保候审这个法律术语比较感兴趣,回想了一下办理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想起一个法律咨询点,取保候审一般缴纳多少数额合适?


接下来,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为大家解读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法律术语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定义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二、取保候审计算标准是什么情况?


1、保证金起点数额:1000元比较起


2、具体数额:首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考虑的的是根据案件的主客观预判案件可能判处的刑罚的轻重,还需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情况。


法律条文链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间可以退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从现有法律的规定来看,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时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返还时间,但是规定了相关的返还程序,实践中,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一般就认定取保候审结束,这个时候可以退还。


法律延伸: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申请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如何?

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实行财产保,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需要,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地履行义务,保证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实施。


网友提问:


申请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海南遂良律师事务所周书山律师回答: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至于选择哪种保证方式,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周书山律师解析:


1. 人保


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8条规定: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担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即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末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财产保


财产保是以交纳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刑事诉讼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因此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根据六机关的《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


从司法实务的情况来看,采用保证金担保已成为一种主要的保证方式。过去,公安部曾有个规定,保证金一般在5000元以上,其中,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但是,目前关于保证金数额应如何确定,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保证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上限没有具体的限制。司法实践中保证金数额及收取处于颇为混乱的状况,所确定的保证金数额在不同地区、不同司法机关、不同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之间仍然严重地不平衡,少则一、二千元,多则三、五万元,甚至达到数十万元之巨。


周书山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执业以来,办理大量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获得当事人的好评,我将始终坚持忠诚独立,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周书山律师相关法律常识推荐: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释制度目前已为许多国家所采纳,我国于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亦也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制度。保释制度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的采用,就在于它自身的优越性。


第一, 保释制度具有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固然有利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要看到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手段,它会造成对人权的严重侵害,因而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制度。


第二,保释制度的另一优点在于对国家资源的节约。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看管,要求有大量的人力物力作为保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把有限的办案经费大量投入到看守所的建设上,并不是一个最优的资金配置选择。


第三,大量的犯罪嫌疑人审前被集中羁押在一起,势必会造成犯罪习性的交叉感染,那些主观恶性小、甚至可能是原本无辜的犯罪嫌疑人,因处于和累犯、惯犯一同羁押的环境中而潜移默化地发生思想改变,这无疑是与教育改造的初衷相背道而驰。


变更和撤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周书山律师补充:


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周书山律师补充:


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取保候审时,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是一种保证方式。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主要有以下3点规定:




1、统一由公安机关专户收取;


——无论是公安还是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甚至法院决定的取保候审,都应进入公安机关在银行设立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




2、有起点;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3、无上限。


——由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数额。




《国杰律师说》认为,取保候审是对尚未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一种保护,缴纳一定数量保证金是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取保的一种措施。为了解决在取保候审决定做出过程中受到利益驱动的影响,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要求统一进入公安机关在银行设立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专用账户。为了便于执行,规定了人民币1000元的起点,对于未成年人的起点设定为500元,具体的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保证金的规定已经体现了刑诉法在平衡刑事案件公权力机关行使权力和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灵活性!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取保候审时,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是一种保证方式。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主要有以下3点规定:




1、统一由公安机关专户收取;


——无论是公安还是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甚至法院决定的取保候审,都应进入公安机关在银行设立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




2、有起点;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3、无上限。


——由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数额。




《国杰律师说》认为,取保候审是对尚未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一种保护,缴纳一定数量保证金是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取保的一种措施。为了解决在取保候审决定做出过程中受到利益驱动的影响,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要求统一进入公安机关在银行设立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专用账户。为了便于执行,规定了人民币1000元的起点,对于未成年人的起点设定为500元,具体的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保证金的规定已经体现了刑诉法在平衡刑事案件公权力机关行使权力和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灵活性!



“房妹”上海还有房 其父已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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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5月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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