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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诈骗案立案标准(最新刑法266条诈骗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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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3 0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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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众所周知,骗取他人钱财会涉嫌诈骗罪,但大家也要知道只有骗取的钱财达到一定金额,才可能会以诈骗罪被追究责任,那么大家2022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吗?


2022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骗取他人的钱财达到3000元则属于数额较大,也就是达到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从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2022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基准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购房合同签订要警惕的陷阱都有什么


1、警惕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


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2、警惕销售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前者关系到售楼进程的快慢,后者决定了售楼利润的厚薄。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一般总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控和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甚至从开盘时的三四千元暴涨到收盘时的五六千元都不稀奇。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其四,设置订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订金不予退还”。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时,考虑到认购协议书约定不签约就不退还订金,为了避免订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3、注意“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


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4、注意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甘肃刑事律师

【何子龙‖刑事律师】我的职业‖诈骗罪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立案追诉。普通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3000元至1万元以上,对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三、政策背景


2022年6月17日,最高检发布打击整治涉嫌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以养老为名诈骗老年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践中常见的犯罪行为有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实施诈骗、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疗费、非法获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抚恤金”等诈骗老年人、销售虚假藏品诈骗老年人,上述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多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养老诈骗相关罪名,希望通过本篇文章能够引起广大老年人的高度警惕,防止安度晚年的积蓄被骗。


写在最后


针对老年人实施的养老诈骗,一般以小恩小惠、亲情关怀吸引关注、骗取信任,再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骗取大额财物。部分诈骗分子打着养老政策、前沿科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老年人接触不多的新概念、新名词,塑造“政府支持”“正规经营”“前景无限”等假象迷惑老年人。我们要时刻警惕,防止发生在老年人身边的诈骗犯罪行为。


【何子龙‖刑事律师】我的职业‖诈骗罪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立案追诉。普通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3000元至1万元以上,对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三、政策背景


2022年6月17日,最高检发布打击整治涉嫌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以养老为名诈骗老年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践中常见的犯罪行为有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实施诈骗、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疗费、非法获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抚恤金”等诈骗老年人、销售虚假藏品诈骗老年人,上述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多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养老诈骗相关罪名,希望通过本篇文章能够引起广大老年人的高度警惕,防止安度晚年的积蓄被骗。


写在最后


针对老年人实施的养老诈骗,一般以小恩小惠、亲情关怀吸引关注、骗取信任,再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骗取大额财物。部分诈骗分子打着养老政策、前沿科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老年人接触不多的新概念、新名词,塑造“政府支持”“正规经营”“前景无限”等假象迷惑老年人。我们要时刻警惕,防止发生在老年人身边的诈骗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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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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