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法律的区别与联系(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法律的区别)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5-18 12:00:02
  • 0
  • 北京律师
文章目录:

区别:“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执行?

一、罚款




《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四、比较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不履行行政决定”




“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六、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七、告知与催告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八、听证




《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九、结论




1、直接对抗法律规定规章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需要:




(1)事实、证据




(2)法律法规规章




2、直接对抗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决定没有被履行即可成立。


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的行为属性

行政强制行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类型,《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行为分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定义




在《行政强制法》第2条的第2款和第3款对它们分别下了定义: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 区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意义




二者的区分直接关系到法律的设定、主体的选择和程序的遵循。比如说,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而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一概由行政机关实施,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拥有强制执行权时),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拥有强制执行权时)。另外强制手段和强制程序上都有很大的区别。




三、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的行为属性认定




至于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行政机关事先肯定有一个“处理决定”。




该“决定”的内容一般会包括:认定该建筑为违法建筑(认定行为);罚款5万(处罚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责令纠错行为,属于行政命令)。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行政机关就依照《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依法强制拆除。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行政机关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执行权的,它可自己直接拆除(直接执行),或委托第三人拆除(代执行)。




2.如果行政机关不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执行权的,它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论哪种情况,这里的强制拆除措施,都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题库-03.24



单选题


1、以下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措施的是


A 江苏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C 江苏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D 以上都不可以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A




2、下列哪一选项在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的范围内?


A 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


B 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县政府以该公司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


C 张某不满《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


D 某新被录用的公务员因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该公务员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A




3、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A拒不缴纳罚金满三个月的


B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C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D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




解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三)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四) 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五)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B




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下列选项属于其要开展的工作的是?


A 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


B 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问题查处


C 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D 以上都是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参考答案:D




5、依据《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应当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B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C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D 江苏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省环境保护规划。




解析:《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网络,增加财政投入,提高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能力。


参考答案:A


填空题




6、依据《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是指列入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的电磁辐射设施、设备。




解析:《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电磁辐射设施、设备,是指列入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的电磁辐射设施、设备。(二)电磁辐射污染,是指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在环境中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或者强度超过国家电磁环境保护标准的现象;(三)电磁辐射防护区,是指电场、磁场、电磁场可能超过国家电磁环境保护标准,需指导利用的区域。


参考答案:电磁辐射设施、设备




7、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信用平台对信用管理对象在()个记分周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的失信记分予以动态累计,并将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情况作为对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依据。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信用平台对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的失信记分予以动态累计,并将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情况作为对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依据。


参考答案:一




8、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参考答案:英雄烈士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参考答案:不停止执行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应当()执行。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参考答案:终结


图片




单选题


1、以下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措施的是


A 江苏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C 江苏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D 以上都不可以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A




2、下列哪一选项在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的范围内?


A 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


B 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县政府以该公司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


C 张某不满《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


D 某新被录用的公务员因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该公务员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A




3、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A拒不缴纳罚金满三个月的


B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C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D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




解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三)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四) 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五)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B




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下列选项属于其要开展的工作的是?


A 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


B 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问题查处


C 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D 以上都是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参考答案:D




5、依据《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应当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B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C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D 江苏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省环境保护规划。




解析:《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网络,增加财政投入,提高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能力。


参考答案:A


填空题




6、依据《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是指列入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的电磁辐射设施、设备。




解析:《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电磁辐射设施、设备,是指列入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的电磁辐射设施、设备。(二)电磁辐射污染,是指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在环境中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或者强度超过国家电磁环境保护标准的现象;(三)电磁辐射防护区,是指电场、磁场、电磁场可能超过国家电磁环境保护标准,需指导利用的区域。


参考答案:电磁辐射设施、设备




7、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信用平台对信用管理对象在()个记分周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的失信记分予以动态累计,并将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情况作为对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依据。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信用平台对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的失信记分予以动态累计,并将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情况作为对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依据。


参考答案:一




8、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参考答案:英雄烈士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参考答案:不停止执行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应当()执行。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参考答案:终结


图片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法律的区别与联系(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法律的区别)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行政强制执法和执行强制措施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区别吗知乎(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有啥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法律的区别与联系(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法律的区别)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102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5月16日星期四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