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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可以无罪释放吗(被逮捕的人可以无罪释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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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7 2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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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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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了就一定会坐牢吗?符合这几点就能无罪释放,甚至能得到赔偿

很多网友私信给刘sir,问我刑事拘留了就一定是会犯罪了判刑吗,有没有意外的情况呢?之前咱们说了,什么是刑拘?刑事拘留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换句话说,经过法院审判有罪的才叫犯罪,审判前的都叫涉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没有被刑拘之后,然后无罪释放的呢?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如果说刑事拘留之后,如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或者法院无罪判决,就会被无罪释放。如果经侦查证明不构成犯罪的,或经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很多人问了,如果说我被刑拘后来被无罪释放,那么我白白地在看守所里呆了那么多天,耽误了工作和生活,谁来补偿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刑拘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进了看守所,还能无罪释放吗?

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及相关的证据,决定是否刑事立案,如果刑事立案,在立案后通常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将当事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这时候律师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当事人家属一般会关心取保或者是无罪的问题,虽然说在中国判决无罪的概率比较低,但是也并非一点可能性也没有。在未经法院判决以前,所有被羁押的人员只是涉嫌犯罪,所以我们也只是叫犯罪嫌疑人,并非叫犯人。如确实没有犯罪行为或者证据不能证明其构成犯罪,在侦查阶段检察院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并建议撤销案件;在审判阶段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都可称为无罪,应当将当事人释放。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变更强制措施吗?符合条件可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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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的措施由检察院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相对于取保候审、拘留、拘传、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来说,逮捕会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失去一定的人身自由,被关押在看守所中接受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的讯问。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不是一直被羁押,能变更强制措施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被释放(变更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了哪些具体条件如何发现错误逮捕?如果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必须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样就可以防止错误逮捕的情况。


到法院审判阶段被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具有下列情况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二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判决适用附加刑的,并且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应当释放;三是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情形;审限已经到期,刑事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案件。被告人应当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已经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等待诉讼程序的进行。一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二是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被告人;三是对于被告人是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这三种情况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九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第一百七十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三)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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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的措施由检察院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相对于取保候审、拘留、拘传、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来说,逮捕会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失去一定的人身自由,被关押在看守所中接受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的讯问。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不是一直被羁押,能变更强制措施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被释放(变更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了哪些具体条件如何发现错误逮捕?如果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必须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样就可以防止错误逮捕的情况。


到法院审判阶段被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具有下列情况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二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判决适用附加刑的,并且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应当释放;三是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情形;审限已经到期,刑事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案件。被告人应当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已经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等待诉讼程序的进行。一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二是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被告人;三是对于被告人是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这三种情况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九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第一百七十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三)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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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2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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