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婚后出轨已是常见的事情,男的女的都会出轨。但是夫妻之间以出轨为理由要求离婚,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司法解释,你真的很难离婚。
当今社会,结了婚的一方出轨,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一方出轨,另一方据此提出离婚,也不是什么个案了。就全国而言,因为一方出轨而判决离婚的案件也不是什么个案。可是,《民法典》实施以后,因为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这种婚真的很难离了。尤其在山东可能不能判离了,因为山东高法最近发文称: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
袁泉、德荣是老乡,大学毕业后都回到了所在的市工作,而且都考进了公务员,他们的单位在同一所楼房办公,而且所在楼房属于上下层。这样,袁泉、德容两人自考入公务员队伍不久就非常熟悉了。两人谈得来,再加上男方袁泉单位热心大姐的介绍,两人就谈起了恋爱。恋爱不到半年,北方的冬季就来临了。在北方,冬季登记结婚的人特别多,即使没到登记年龄,很多人也是在冬季先把婚礼给办了。为什么,还真是说不清,大概是冬季大家都比较适合结婚吧。这样,在大伙的鼓动下,两人也就择期把婚礼给办了,兴高采烈地走进了婚房。
婚后不多久,袁泉就发现德荣经常出差,上午出差晚上回来,下午出差第二天回来,有时几天回来也是常事。两人是上下楼办公,袁泉也不好意思到楼上问,两人的日子就这样漫无天日地过着,德荣说出差就是出差了。一个周末,妻子德荣又出差了,袁泉到街上买了点东西,一个人漫无边际地晃悠着。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路过一家咖啡店,见里面坐着一对男女,女人都靠在男人肩上,两人甚是亲热。第六感告诉羽泉,这个女的他熟悉,驻足一看果然认识,原来是他出差的妻子,太熟悉了。袁泉此时比较冷静理智,他没有进去打扰,而是拍完照就匆匆走了。第二天,妻子德荣回到家,袁泉照旧亲热搂抱,不同的是当晚袁泉借口身体不舒服,没有与德荣同床。
咖啡厅事件过了不到两周,一天晚上,德荣告诉袁泉第二天要去邻县出差,第二天晚上回来,回来的时间可能晚一些。德荣高兴的说好,像往常一样嘱咐她注意安全。第二天吃过早饭,两人一同到单位。到了单位,袁泉就请了一天假出门了。袁泉去了哪里?他没有走远,他在单位外的一个隐秘地点化了装隐藏起来,两眼盯着大门的方向。等德荣出门了,他也悄悄地跟上了。跟踪了不到两里路,就见德荣进了一栋楼房的一户人家。记住了房号,袁泉回到楼下一边盯住楼上,一边给自己的几个朋友打起了电话。朋友到了,众人跟着袁泉到了楼上,躲开房门,床上的一对裸体出现在大家面前。裸体男不是别人,原来是袁泉的同学,现在在一所中学做体育老师。
袁泉看着床上的一对裸体,拿出前妻拍的咖啡厅照片,最后提出离婚,要女方德荣净身出户。净身出户,德荣听后楞了,她没有想到袁泉这么有心机。她不同意离婚,更不同意净身出户,而袁泉如此做的目的就是不能原谅她的作为,一定要离婚。如果一个人一次出轨可以原谅,两次出轨同一个人也可以原谅,你这是第二次被抓到出轨,而且出轨不同的人,以前出轨多少次出轨多少男人只有天知道了,这样的女人还能要么?羽泉向法院起诉了离婚。
羽泉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其理由是妻子德荣出轨,那么法院能解除他俩的婚姻关系吗?这个还真的很难说,因为按照现行的《民法典》的规定,他们这种情况还真的不能判离。《民法典》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重婚”,就是说已经结婚者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并一起生活,这个大家都比较清楚明白,基本上没有什么异议。可是对于“同居”则有争论,而且争论不是一般的大,可谓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这是最新的司法解释所明确的。面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这个司法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一次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这就是说,你抓到你的另一半与别的异性开房的证据,只能证明你的另一半出轨了,但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比如,你抓到另一半与其他异性在宾馆开房,在一起进行生理活动,且有照片为证,法院却不能据此判决你们离婚。为什么,因为你的证据只能证明对方出轨,对方存在不忠诚行为,而不能证明他们是法律意义上的同居,更无法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
对于上述解释,法律界还是有争议的。他们认为,上述解释完全不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有关规定的真实含义。“不能请求离婚”与“不能判决离婚”是两个概念,前者是诉讼权力的体现,后者是离婚权力的体现。事实上,就算没有出轨行为,哪怕夫妻双方只是感情不和,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则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综合判定。
可见,涉及到离婚案件,法院判决也是很难的,他们的出发点恐怕也是“判和不判离”。夫妻有缘走在一起不容易,结婚了,就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偶尔犯浑出轨,对方也许会谅解。如果把出轨当成家常便饭,还想另一半能够原谅,恐怕是天方夜谭了。这样的婚姻,即使法院不判离,恐怕也是名存实亡了。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媒体人周刊#结婚后与恋爱时完全不同,婚后的生活中,褪去了爱情的浪漫与多姿多彩,取而代之的是转不完的锅台,处理不清的家庭琐事,日日如此的重复之后,自然会感觉到婚后生活的落差感。长期的平淡与琐事的缠绕,也导致了婚内出轨现象的发生。婚外的感情,就像那裹着蜜糖的砒霜,看似诱人,实则一碰就容易牵一发而引全身,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我们都不想面对的悲剧。
案例回顾
高先生与妻子结婚多年,用高先生的话来说,夫妻俩的生活虽然过的相对平稳,但是平淡、无味,还经常因为家中琐事而发生争吵。
高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需要出差,就在一次出差的时候,他结识了合作单位的女主管刘女士,两人随着业务上的往来,逐渐熟络起来,并在一次一次的工作联络中产生了感情。
婚外情的刺激,让高先生毅然决然的向单位提出到异地工作。就在自己与妻子交代完家中的事情后,他便义无反顾的启程到异地工作、生活,自然与刘女士的感情也迅速升温,两人很快过起了同居生活。
高先生与情人的日子维系了一年,纸里还是包不住火,很快妻子便发现了丈夫异地生活的一系列反常举动。在妻子的一次突然到访中,高先生与情人的同居生活彻底败露。
一怒之下的妻子提出离婚,高先生虽然表示同意,但是对于夫妻间的财产分割问题,两人却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两人将离婚的纠葛诉至法院。
律师支招
律师在接到高先生妻子的委托后表示,根据《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在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时候,夫妻对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处置,否则在未经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擅自处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在丈夫与情人共同生活期间,如果妻子发现高先生有大额支出是可以向第三者索要的。
至于高先生是否构成重婚,律师表示,丈夫与第三者在明知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依旧同居生活,并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该行为可能涉及到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律师表示,重婚的条件非常严格,至于丈夫能否被认定为重婚还要看具体的证据,目前对于妻子来说,最要紧的是弄清楚丈夫有没有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情况。
暂且不论高先生与妻子在生活中是否还有感情,也不论他是否已经犯下重婚罪,律师认为,对于妻子来说,如果离婚进入到诉讼阶段,一旦通过提交的证据使法官认定丈夫确实存在婚内出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也就是在分割财产的份额上会更多地向无过错方倾斜。对于婚内出轨的,若无过错方能证明对方有通奸、一夜情等一般出轨行为,那么对方属于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呢?一般来说,有外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是属于婚姻的过错方,所以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所以大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有外遇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时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一、有外遇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外遇的证据,一般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外遇的证据,以获得离婚时的财产,让对方搞外遇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从而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来取证。但是取得证据是否真的能够得到经济赔偿呢?
首先,外遇的证据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一般外遇的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外遇证据。第三种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外遇证据。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外遇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外遇的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不大。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的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外遇的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因此,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外遇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其次,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才有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外遇证据主要针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必须是过错方和第三人有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而不是由几张照片、几段录像就可以证明的,因此,即使取得外遇证据,也未必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三,提出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必须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若离婚时当事人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应当自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但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若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依据法律规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时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二、婚外可以离婚吗
外遇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外遇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外遇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外遇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外遇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实践的操作中这些证据很难取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这些证据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时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三、外遇的经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方当事人在婚内出轨,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呢?一般来说,有外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是属于婚姻的过错方,所以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所以大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有外遇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时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一、有外遇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外遇的证据,一般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外遇的证据,以获得离婚时的财产,让对方搞外遇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从而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来取证。但是取得证据是否真的能够得到经济赔偿呢?
首先,外遇的证据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一般外遇的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外遇证据。第三种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外遇证据。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外遇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外遇的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不大。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的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外遇的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因此,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外遇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其次,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才有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外遇证据主要针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必须是过错方和第三人有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而不是由几张照片、几段录像就可以证明的,因此,即使取得外遇证据,也未必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三,提出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必须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若离婚时当事人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应当自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但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若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依据法律规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时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二、婚外可以离婚吗
外遇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外遇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外遇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外遇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外遇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实践的操作中这些证据很难取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这些证据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有外遇证据在离婚时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三、外遇的经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方当事人在婚内出轨,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办理离婚手续的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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