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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时,赔偿金是多少钱(精神病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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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5 1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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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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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金一般为多少,如何计算?

离婚赔偿金一般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律师为您解答



在婚姻中,离婚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离婚的过程中对于损害赔偿的问题。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接下来华律邀请张媛媛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张媛媛律师解答:

法院在处理过错导致离婚的案件中,财产分配上,房产归无过错方,就属于照顾了,通常不会在房产份额上三七或四六,而是平分居多。但是,会在其他动产,存款等相对低价值财产上,给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多分的多少,由法官定,但基本上会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来处理,也得公平考虑过错程度,和过错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还有,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如何提出来诉讼请求呢?


1、有房子的,要求房屋归我方所有;


2、有存款理财等其他财物,要求三七或者四六都行;


3、单独要求一项过错损害赔偿金,数额20万以内,北京地区此项赔偿标准通常在五万以内,其他地区也不会更高了。


问题二:"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张媛媛律师解答:

第一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二是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所谓付出较多义务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比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的方面付出了很多,因为占用了大量的个人时间影响了自己的劳动时间,收入很少这不公平,所以要对方也就是实际获利一方给经济上的补偿,这里提醒下大家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损害赔偿,在《婚姻法》里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不能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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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标准(2018最新)


由于一方出轨、家庭暴力等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并要求对方赔偿。可是,很少有人知道,离婚损害赔偿金额到底是多少?华律离婚律师为您整理2018最新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彭松明律师为您解答:一、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离婚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笔者认为,虽然离婚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一个大概的依据,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依旧很大,笔者建议这类案件的审理可以依据一定的判例,因为判例是已经被实践化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准确性。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给付方式,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如一次性给付确有困难,可分期给付。分期给付的,经权利方请求,法院可责令义务方提供抵押物或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以担保给付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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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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