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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外遇怎么判定(在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外遇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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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2 08: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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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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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出轨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会有什么影响?

出轨是现代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的现象之一,从“心理出轨”到“嫖娼”、“一夜情”、“包养小三”、“打赏女主播”、“婚外生子”等等,都可以用“出轨”二字概况。


本文将简述法院对于出轨一般怎么认定和处理,帮助读者了解出轨会对离婚产生什么影响。


一、法律对于出轨的规定


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并没有“出轨”二字的概念,从《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对于出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过错”,法律认为这种情形下的“出轨”才足以对是否能判决离婚、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产生影响。


二、法院对于出轨的态度


基于法律规定和实践生活以及司法资源等现状,法院对于出轨的态度是,如果夫妻一方出轨达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过错”的程度,那么法院将基于法律对应的在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进行处理。


换言之,法院并不对当事人本人的道德问题作出明确评价,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出轨”的法律评价结果与社会道德评价结果,差距比较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性受到伤害时选择用道德谴责而不是法律方式维权。


三、出轨对离婚产生的影响


出轨根据严重程度不同,被分为“违反忠实义务”、“嫖娼恶习”、“一般过错”、“婚内与他人同居”、、“犯重婚罪”等。


1. 如果只是偶发性出轨、精神出轨,一般被归为“违反忠实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忠实义务并不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如果出轨方表示愿意改正,法院甚至可能不会判双方离婚。


在结合对方是女方、且对方争夺到了孩子抚养权,三种情形叠加下,法院可能综合考虑保护子女、女方的弱势群体,适当在分割财产时予以倾斜。比如夫妻双方只有一套房产,或者有两套房产但是一大一小,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房愿意给对方房价补偿,此时法院可能倾向于将唯一房产或比较大的房产判归女方。


2. “嫖娼”频繁多次,被警方行政处罚过,可能会构成《民法典》1079条规定的“恶习”,一方存在恶习,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针对子女,有嫖娼恶习一方很难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同时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嫖娼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


3. “一般过错”是一种集合性概念,主要是对方已经有了稳定出轨对象但没有稳定同居、重婚的程度。构成过错,那么无过错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同时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支付精神损失赔偿。此时精神赔偿的数额不会特别高。


4. “与他人同居”一般是过错方的出轨行为严重到与他人建立了稳定的同居关系,日常起居都在一起。这时无过错方除了多分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高额的精神损失赔偿、家务补偿等。


5. 重婚罪则在《刑法》规定范畴,指未离婚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主要表现为没有离婚但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办了酒席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等,触犯刑法,对方将有可能被处以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因婚外情离婚,可以追究“出轨”一方的责任吗?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媒体人周刊#结婚后与恋爱时完全不同,婚后的生活中,褪去了爱情的浪漫与多姿多彩,取而代之的是转不完的锅台,处理不清的家庭琐事,日日如此的重复之后,自然会感觉到婚后生活的落差感。长期的平淡与琐事的缠绕,也导致了婚内出轨现象的发生。婚外的感情,就像那裹着蜜糖的砒霜,看似诱人,实则一碰就容易牵一发而引全身,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我们都不想面对的悲剧。


案例回顾


高先生与妻子结婚多年,用高先生的话来说,夫妻俩的生活虽然过的相对平稳,但是平淡、无味,还经常因为家中琐事而发生争吵。


高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需要出差,就在一次出差的时候,他结识了合作单位的女主管刘女士,两人随着业务上的往来,逐渐熟络起来,并在一次一次的工作联络中产生了感情。


婚外情的刺激,让高先生毅然决然的向单位提出到异地工作。就在自己与妻子交代完家中的事情后,他便义无反顾的启程到异地工作、生活,自然与刘女士的感情也迅速升温,两人很快过起了同居生活。


高先生与情人的日子维系了一年,纸里还是包不住火,很快妻子便发现了丈夫异地生活的一系列反常举动。在妻子的一次突然到访中,高先生与情人的同居生活彻底败露。


一怒之下的妻子提出离婚,高先生虽然表示同意,但是对于夫妻间的财产分割问题,两人却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两人将离婚的纠葛诉至法院。


律师支招


律师在接到高先生妻子的委托后表示,根据《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在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时候,夫妻对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处置,否则在未经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擅自处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在丈夫与情人共同生活期间,如果妻子发现高先生有大额支出是可以向第三者索要的。


至于高先生是否构成重婚,律师表示,丈夫与第三者在明知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依旧同居生活,并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该行为可能涉及到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律师表示,重婚的条件非常严格,至于丈夫能否被认定为重婚还要看具体的证据,目前对于妻子来说,最要紧的是弄清楚丈夫有没有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情况。


暂且不论高先生与妻子在生活中是否还有感情,也不论他是否已经犯下重婚罪,律师认为,对于妻子来说,如果离婚进入到诉讼阶段,一旦通过提交的证据使法官认定丈夫确实存在婚内出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也就是在分割财产的份额上会更多地向无过错方倾斜。对于婚内出轨的,若无过错方能证明对方有通奸、一夜情等一般出轨行为,那么对方属于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婚内出轨有哪些法律后果?婚内出轨违法吗?

最近袁Sir又接到了离婚出轨的相关咨询,说在抖音上看到婚内出轨会坐牢,想问下是否属实呢?并告知了具体情况,询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多分财产呢?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在日益开放的今天,似乎出轨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那么,婚内出轨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一、出轨的三种类型及刑事后果


(一) 重婚


指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这类型既包括领取结婚证,也包括“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最典型就是办理了结婚证或的就是摆了婚宴,需要让身边的一般、普通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重婚的刑事后果就是构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同居


指男女双方持续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行为,以广东省高院的司法解释为例,指男女双方有持续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行为。例如双方共同租房居住或在自有物业中共同生活。


而一般的同居并不需要承担刑事后果,只有在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时,才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就会构成破坏军婚罪。这里的同居一般是指与现役军人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包括在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地在一起生活。与现役军人配偶偶尔或短期的通奸行为不构成该罪。


 《刑法》第259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通奸


指有配偶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最典型就是嫖娼、网络约炮、一夜情等行为。这类行为虽然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并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过错行为和法定离婚事由。除了嫖娼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以外,其他的通奸行为往往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要求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不能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二、离婚时,出轨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因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相应的民事权益。


1、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夫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根据实务中的法院判例,法院在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原则上都是由双方均分,对于离婚过错方,可以酌定其少分5%-10%的比例,有极个别案例判到少分20%。


3、有权要求第三方返还因婚外情关系而获赠的财物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并没有份额的区分,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且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该赠与行为应属全部无效,第三者应当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实施后,出轨的后果很严重,不但要承担少分或不分的法律责任,而且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忠诚方来说,无疑是福音,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袁Sir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白头偕老,能抵挡得住任何诱惑的侵蚀,都有法律保驾护航。


我是袁Sir,每日坚持码字,只为分享我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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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在日益开放的今天,似乎出轨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那么,婚内出轨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一、出轨的三种类型及刑事后果


(一) 重婚


指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这类型既包括领取结婚证,也包括“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最典型就是办理了结婚证或的就是摆了婚宴,需要让身边的一般、普通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重婚的刑事后果就是构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同居


指男女双方持续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行为,以广东省高院的司法解释为例,指男女双方有持续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行为。例如双方共同租房居住或在自有物业中共同生活。


而一般的同居并不需要承担刑事后果,只有在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时,才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就会构成破坏军婚罪。这里的同居一般是指与现役军人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包括在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地在一起生活。与现役军人配偶偶尔或短期的通奸行为不构成该罪。


 《刑法》第259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通奸


指有配偶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最典型就是嫖娼、网络约炮、一夜情等行为。这类行为虽然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并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过错行为和法定离婚事由。除了嫖娼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以外,其他的通奸行为往往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要求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不能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二、离婚时,出轨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因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相应的民事权益。


1、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夫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根据实务中的法院判例,法院在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原则上都是由双方均分,对于离婚过错方,可以酌定其少分5%-10%的比例,有极个别案例判到少分20%。


3、有权要求第三方返还因婚外情关系而获赠的财物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并没有份额的区分,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且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该赠与行为应属全部无效,第三者应当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实施后,出轨的后果很严重,不但要承担少分或不分的法律责任,而且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忠诚方来说,无疑是福音,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袁Sir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白头偕老,能抵挡得住任何诱惑的侵蚀,都有法律保驾护航。


我是袁Sir,每日坚持码字,只为分享我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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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4月1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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