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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自建房违章能强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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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2 0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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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法建设”为由,进行强拆真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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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行政部门在进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频频以“违法建设”为由,进行拆除房屋,那么究竟什么是违法建设,如何鉴定违法建设,拆迁中遇到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应该如何处理,本文将结合法律法规和实务做法为读者答疑解惑。


一、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区范围以外,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国家规定,违法建设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2020年5月27日,自然资源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里面要求规范规划编制审批,严格规划许可管理,实行规划全周期管理,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


二、法律规定

在国家层面,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若无法改正的就需要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根据第六十五条规定,乡村的建筑也要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乡村的违法建设由乡或镇的政府管辖。


在地方层面,各地区制定了地方的城乡规划条例,还制定了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对于违法建设都制定了相应的实体以及程序的规范。特别是程序方面,对于日期都进行了严格规范。因此,在进行违法建设的管理工作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滥用权力。


三、基本案情

于先生的房屋由于涉及棚户区改造,被列入了腾退范围,但因补偿的相关问题尚未达成一致,因此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


2020年7月23日,镇政府却以违法建设为由,向于先生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2020年7月27日,将于先生的房屋强行拆除,屋内的物品也均被损坏甚至丢失。


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已建成的建设涉嫌违法,对于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可以改正的,应该在20日内以书面的方式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消除影响,同时处以罚款;其次,对于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应当在限期拆除,采取限期拆除,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提前5日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告知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的时间、依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最后,若是无法进行拆除,可以采取没收违法建设或者没收违法的收入,并且处罚款。但值得注意的是,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本案中,镇政府虽然对该涉案房屋作出了权利义务告知书,但是在2020年7月27日对涉案房屋作出的强制拆除前,并未履行相应的公告等程序,因此,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构成了程序违法。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任何行政主体都应该遵照法定的程序和职权作出行政行为,涉案房屋是于先生的合法财产,包括镇政府在内的任何单位未经法定程序和法律的授权均无权强制拆除其房屋,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属于以拆违代替拆迁,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且程序违法,给于先生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


四、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该案件主要呈现了行政程序的价值,行政程序价值不仅是规范行政权合法行使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特别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不能滥用自己的行政权力,只有遵循行政程序,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才能实现和谐拆迁,才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义。


在明律所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面临征收拆迁时,学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即使被认定为违法建设,也不一定真的属于违法建设,此外,被行政机关以违法建设为由进行强制拆除,可能是被行政机关降低或者不予补偿的手段,因此,被征收人要及时采取合法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


街道办、镇政府是否有权强拆违法建筑?最新规定是这样的

  违法建筑一直以来都饱受诟病,这类房屋不论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还是在违法建筑整过程中,通常都会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他们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是直接由街道办或是镇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近日,有一位江苏南京的当事人就咨询凯诺律师说,他们自家盖的房屋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被街道办组织人员给违法强拆了,跟他们讨要说法,但街道办的相关人员说,房屋是违法建筑,没有任何的补偿。那么街道办、镇政府是否有权强拆违法建筑呢?违法建筑说拆就能拆吗?我们来看看新《行政处罚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新《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从上述新规定中来看,街道办、镇政府是有权处罚违法建设行为的。但是违法建筑的强拆并非说拆就能拆的,也需要依法履行以下几点程序,否则拆除行为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仍然有权主张因强拆给自己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


  首先,相关部门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且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个。如果实践过程中,相关部门人员没有入户调查,也没有出示任何的证件,那么这是不合法的。


  其次,要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在调查之后,相关部门应当要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令限期拆除的法律依据;4、告知法定救济权利。


  要履行告知义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未履行这一程序,那么同样也是不合法的,当事人需要及时的委托律师,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书。


  再者,要依法进行催告。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这也是一道必经程序,相关部门在拆除之前需要履行书面催告义务,该催告书中的内容必须包括: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未看到或是收到催告书,那么则可以断定相关部门强拆行为存在违法之嫌,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了上述程序之后,那么才可以依法拆除。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后,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你可能永远不知道相关部门下一步会采取什么样措施,更不知道会不会对房屋进行强拆。所以,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要及时地对房屋内、外进行拍照、录像,保存证据,将自己屋内的贵重物品提早搬出,并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只有这样才能保得住房子,才能取得与相关部门再一次协商的机会,强拆行为才不会进行。


强拆违章建筑什么情况下可有补偿?违建有4种权利,包括收益权

对于很多人来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自己修建的房子变为了违章建筑,因此会被拆掉。如果是为了骗取拆迁补贴的话,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是为了居住,又因为其它什么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子成为违章建筑的,被强拆了就很可惜了,损失了很多钱不说,还可能导致家庭出现问题,因此,得不偿失。


一、什么情况下的建筑才是合法建筑

1、农村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对于农村人来说,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建设房子,建设房子的基本条件就是宅基地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要建房,必须保证只有这个宅基地,而且是唯一的。


宅基地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建房,村委会根据各项规定对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就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村委会通过后,那就到乡建办去申请建房,乡建办的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然后到宅基地现场去进行实地勘查,符合条件就在申请表s上签署同意建房的意见,并盖章。乡建办同意后,那就要找乡主管领导了,主管领导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通过各方面审查,符合条件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表示乡级的申请全部完成,然后将申请材料交县规划建设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审批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了。只有这个完整的过程修建的房子才是合法建筑,也没有谁敢进行强拆。


2、城镇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城镇建房由于土地是国有的,因此,要进行房屋建设的话,实际上个人是很难的,几乎都是房开干的事情。那城镇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土地登记申请人向国土部门提交土地


二、违章建筑被强拆什么情况下有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二款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此,对于合法建筑和未超时的临时建筑,是有补偿的,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期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1、没有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


对于没有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因为从法律上讲,完全违法,所以不会有任何补偿。


这个怎么说都没有问题,没有任何手续就建房,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霸王硬上弓,那是很严重的,肯定是要被拆除的。


2、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


这种情况下,强拆时可以采取补偿建筑本身的补偿,也可以从违章建筑财产利益上进行补偿。


这种情况,是指有土地使用证了,但是,其它手续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或者没有办理下来,就开始建房的情况,可以对违章建筑本身进行补偿,也可以按照违章建筑予以强拆,但是,对土地使用收益产生的损失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3、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


如果只有土地证,但是,土地是通过划拨取得的,那在强拆时,可以不予补偿。


划拨土地证虽然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土地使用证是没有花任何一分钱取得的,土地还是国有的土地,因此,对于土地使用人来说,使用权限是有限制的,只能限制在某一些方面的建设上使用,超过限制则属于违法,因此没有补偿。


4、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


如果土地使用人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并且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而且,土地使用年限还没有到期的,房屋被强拆后,可以对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进行补偿。


三、违章建筑使用权有哪些?

1、收益权


实际上,违章建筑在没有拆迁前,即使违法了,但是,使用权还是属于违章建筑人的,因此,当违章建筑人将房子出租出去,或者进行商业行为,产生的收益权是不用上缴任何单位的,归违章建筑使用人所有。


2、占有权


违章建筑物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但是,对于违章建筑人来说,可以拥有该建筑物的事实管理权,占用该建筑物,直到该建筑物被拆掉。


3、使用权


对于违章建筑人来说,违章建筑没有被拆掉前,该建筑的使用权归违章建筑人所有,不受任何人干预和支配。


4、建筑材料处分权


无论该建筑是被拆掉还是不被拆掉,违章建筑人都拥有建筑材料的处分权,因为这些材料是由违章建筑人掏钱购买的,因此,该建筑的材料使用权归购买人所有,购买人当然拥有处分权。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并不是一拆了之,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补偿,因此不能懵懵懂懂地就被拆掉了,也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得到,房子就没有了,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办事。


对于很多人来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自己修建的房子变为了违章建筑,因此会被拆掉。如果是为了骗取拆迁补贴的话,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是为了居住,又因为其它什么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子成为违章建筑的,被强拆了就很可惜了,损失了很多钱不说,还可能导致家庭出现问题,因此,得不偿失。


一、什么情况下的建筑才是合法建筑

1、农村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对于农村人来说,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建设房子,建设房子的基本条件就是宅基地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要建房,必须保证只有这个宅基地,而且是唯一的。


宅基地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建房,村委会根据各项规定对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就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村委会通过后,那就到乡建办去申请建房,乡建办的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然后到宅基地现场去进行实地勘查,符合条件就在申请表s上签署同意建房的意见,并盖章。乡建办同意后,那就要找乡主管领导了,主管领导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通过各方面审查,符合条件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表示乡级的申请全部完成,然后将申请材料交县规划建设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审批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了。只有这个完整的过程修建的房子才是合法建筑,也没有谁敢进行强拆。


2、城镇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城镇建房由于土地是国有的,因此,要进行房屋建设的话,实际上个人是很难的,几乎都是房开干的事情。那城镇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土地登记申请人向国土部门提交土地


二、违章建筑被强拆什么情况下有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二款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此,对于合法建筑和未超时的临时建筑,是有补偿的,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期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1、没有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


对于没有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因为从法律上讲,完全违法,所以不会有任何补偿。


这个怎么说都没有问题,没有任何手续就建房,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霸王硬上弓,那是很严重的,肯定是要被拆除的。


2、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


这种情况下,强拆时可以采取补偿建筑本身的补偿,也可以从违章建筑财产利益上进行补偿。


这种情况,是指有土地使用证了,但是,其它手续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或者没有办理下来,就开始建房的情况,可以对违章建筑本身进行补偿,也可以按照违章建筑予以强拆,但是,对土地使用收益产生的损失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3、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


如果只有土地证,但是,土地是通过划拨取得的,那在强拆时,可以不予补偿。


划拨土地证虽然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土地使用证是没有花任何一分钱取得的,土地还是国有的土地,因此,对于土地使用人来说,使用权限是有限制的,只能限制在某一些方面的建设上使用,超过限制则属于违法,因此没有补偿。


4、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


如果土地使用人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并且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而且,土地使用年限还没有到期的,房屋被强拆后,可以对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进行补偿。


三、违章建筑使用权有哪些?

1、收益权


实际上,违章建筑在没有拆迁前,即使违法了,但是,使用权还是属于违章建筑人的,因此,当违章建筑人将房子出租出去,或者进行商业行为,产生的收益权是不用上缴任何单位的,归违章建筑使用人所有。


2、占有权


违章建筑物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但是,对于违章建筑人来说,可以拥有该建筑物的事实管理权,占用该建筑物,直到该建筑物被拆掉。


3、使用权


对于违章建筑人来说,违章建筑没有被拆掉前,该建筑的使用权归违章建筑人所有,不受任何人干预和支配。


4、建筑材料处分权


无论该建筑是被拆掉还是不被拆掉,违章建筑人都拥有建筑材料的处分权,因为这些材料是由违章建筑人掏钱购买的,因此,该建筑的材料使用权归购买人所有,购买人当然拥有处分权。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并不是一拆了之,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补偿,因此不能懵懵懂懂地就被拆掉了,也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得到,房子就没有了,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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