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身在美国的当事人给本律师打来电话准备委托律师为其办理涉外离婚诉讼。但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却不够顺利,原因是这位当事人并不清楚其需要在不同阶段需要准备的离婚材料有哪些。下面,本离婚律师就为大家解释一下国外原告在委托律师阶段与正式提起诉讼阶段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委托律师阶段需要提供的文件的有:
1、本人护照、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结婚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至少要提供对方的姓名、护照号或者身份证号;
4、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除子女在国外出生的,其它均无法提供的,至少提供子女姓名、身份证或护照的号码;
5、财产的相关线索。
二、到了正式提起诉讼阶段还需要向你的律师提供如下文件:
1、经过公证、认证的离婚起诉书与授权委托书;
2、结婚证明原件。如果是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手续,则需要对结婚证明进行公证与认证;
3、对方的姓名、护照号或者身份证号以及被告的住址、联系方式。如果无法提供住址与联系方式的,律师可以解决。
4、子女出生证明原件、户口本或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需要对出生证明进行公证、认证。除子女在国外出生的,其余文件无法提供的,律师可以解决;
5、财产证据。大陆范围内的财产证据,可以让律师帮助获取。
涉外离婚的步骤比较复杂,涉及到两个国家的法律冲突。和普通的离婚案件存在着差异,那么是不是离婚方式和普通的离婚方式也存在什么差异呢?
一、涉外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涉外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涉外协议离婚,一种是涉外诉讼离婚。选择哪种方式离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予以确定。
(1)关于选择涉外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需要注意的问题。
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
考虑涉外协议离婚的,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采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采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一般而言,采用登记方式,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当事人不到场而委托别人可以通过协议登记再婚的,只能是双方均在国外的留学生或在国外工作的,或夫妻双方均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只有在居住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委托律师在其原结婚登记地办理登记离婚。
(2)关于选择涉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需要注意的问题。
鉴于有些国家不承认协议离婚或离婚调解书, 以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离婚。
由于法院办理涉外离婚的一般均要收费,我国法院的收费与国内离婚案件收赞相同均为夫妻财产的1%。这表明当事人采用诉讼离婚,增加离婚成本。
总之,选择登记离婚的,可以降低离婚成本。选择诉讼离婚的,比较可靠,容易得到其他的国家的承认,但诉讼过程比较复杂,耗时耗力耗钱,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权衡。
二、涉外离婚如何处理
协议登记离婚和诉讼法院离婚,二者各有利弊,下面介绍协议登记离婚和诉讼法院离婚的如何处理。
(一)涉外登记离婚,内地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协议登记离婚的手续和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3.华侨,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如何办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港澳台湾同胞与同大陆居民一方要求离婚,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大陆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港澳台居民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以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下列三类案件,均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大陆居民一方要求与港澳台居民离婚的案件;
(2)大陆一方与港澳台居民离婚后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方或者双方分别在大陆和港澳台湾再婚的,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大陆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的案件;
(3)回大陆定居的一方要求与在港澳台居民离婚的案件。
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4.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按《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律法网)
近日,本律师接待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由于原告在美国,故委托其妹妹前来咨询,并让其把自己准备递交给法院的诉讼离婚材料一起带来让本律师审查。
本离婚律师刚一打开材料便发现诸多问题,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起诉书虽然是经过领事馆公证、认证,但其在书写时竟然使用的是蓝色圆珠笔,而非法院要求使用的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钢笔。其次,原告在起诉书中对于国外地址一律用英文书写,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打官司一律要使用中文。此外还有许多其它问题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把这样的起诉书递交给法院,法院肯定不会受理。本律师把这些问题告知了原告的妹妹,让其在美国按要求重新准备离婚文件。
作为专业婚姻律师通常都是希望能亲自或指导当事人做诉讼前期的准备工作的,毕竟当事人并不精通离婚诉讼的要求,尤其是涉外离婚诉讼。因此建议大家最好找专业离婚律师来做这些工作。
近日,本律师接待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由于原告在美国,故委托其妹妹前来咨询,并让其把自己准备递交给法院的诉讼离婚材料一起带来让本律师审查。
本离婚律师刚一打开材料便发现诸多问题,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起诉书虽然是经过领事馆公证、认证,但其在书写时竟然使用的是蓝色圆珠笔,而非法院要求使用的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钢笔。其次,原告在起诉书中对于国外地址一律用英文书写,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打官司一律要使用中文。此外还有许多其它问题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把这样的起诉书递交给法院,法院肯定不会受理。本律师把这些问题告知了原告的妹妹,让其在美国按要求重新准备离婚文件。
作为专业婚姻律师通常都是希望能亲自或指导当事人做诉讼前期的准备工作的,毕竟当事人并不精通离婚诉讼的要求,尤其是涉外离婚诉讼。因此建议大家最好找专业离婚律师来做这些工作。
仲裁的手续(仲裁的手续较为简单,而诉讼的手续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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