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媳妇,送彩礼
嫁闺女,陪嫁妆
这是中国人结婚的传统
但如果双方打算要离婚
能把彩礼和嫁妆收回吗?
让我们先来看看
这几个常见情况
▶▶情况一
小红在出嫁前,其父母为她准备了50万元作为嫁妆,并且在小红与小明结婚登记之前就将这笔钱存入了小红的账户。
这笔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不是!
50万元存款是小红父母在小红登记结婚之前赠给小红的,属于小红的婚前个人财产
▶▶情况二
小丽和小刚先举行了结婚仪式,但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此时,小丽的娘家买了一辆车作为嫁妆,供小丽的小家庭所用。
这辆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不是!
这辆车是在两人登记结婚之前小丽娘家送的,若车辆登记在小丽名下,则应属于小丽的婚前个人财产。
▶▶情况三
小静和小张领了结婚证,计划年底回老家举办婚礼。于是小静娘家给了小静30万元的嫁妆。
30万元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不一定!
小静娘家是在登记结婚之后给的嫁妆,属于婚后赠与。如果赠与时没有明确的约定只赠给小静一人,该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
嫁妆的本质是
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物赠与
若嫁妆明确约定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离婚后当然可以带回嫁妆
关于嫁妆的归属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有夫妻财产约定时
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区分婚前还是婚后
婚前: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女方父母在婚前给女方的嫁妆(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在婚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赠与财物时明确是赠与给女儿一方的话,那么这笔嫁妆仍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3.嫁妆类型
①如果嫁妆是冰箱、彩电等日常家用产品或者房产,那么情况就分为以下几种:
②如果嫁妆是戒指、项链等私人物件,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则该类嫁妆应属于赠与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明确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③除前述所提到的嫁妆类型外,近几年也有父母购买大额保单作为女儿嫁妆,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保单类型、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具体情况判断离婚时的归属。
4.离婚时嫁妆的分割
需要区分以下几点
①如果嫁妆为婚前赠与女儿的存款,在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则要看存款是否与婚后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或者该存款是否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生活消费。如存在混同或已消费完毕,则要求全额返还的主张原则上不会获得法院支持,可主张依据财产的
②对于父母婚后给女儿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实际会考虑财产的
③对于父母婚后给女儿的嫁妆,如果是明确赠与女儿个人的财产,则仍属于女儿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说完女方的嫁妆问题
咱们再来谈谈男方的彩礼问题
在婚约纠纷中彩礼能否退还?
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以下三种情况
法院明确支持退还彩礼
除去上述三种
法律明确支持退还彩礼的情况之外
彩礼是否返还应看具体法定情节
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
以下几种情况
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婚姻不易
且行且珍惜
关于嫁妆及彩礼的法律知识
你都明白了吗?
1、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嫁妆是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并且是女方父母表示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嫁妆是男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取得的,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的嫁妆拿去做生意,离婚能要求返还吗
按传统,男女双方结婚时女方父母会赠送嫁妆,带进男方家门后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而有些人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就会将嫁妆拿去投资做生意,但是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办理离婚,那么将直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不过,这笔钱能不能做财产分割,得先判断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按规定,离婚时以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投入生产、经营获取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地,离婚时以下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结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双方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3、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以及还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的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5、夫妻双方做的财产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因此,按照以上的规定,一般结婚前赠与女方的嫁妆,其实属于婚前财产,作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但是,将嫁妆拿去做生意,从中获得的收益即要认定为个人共有财产,那是要做离婚财产分割的。不过,最初投入的嫁妆是否可以返还,实践中,如果双方没有做其他约定的话,拿去使用的部分嫁妆也将转化为共有财产,可能就不能主张返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嫁妆是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并且是女方父母表示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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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
导读:近日,我与丈夫于三年前结婚,婚后经常争吵,目前正准备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对当时我的“嫁妆”归属出现争议。结婚时父母给我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吗?“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为此,小编邀请法律人士为读者答疑。
律师答疑
这一问题自古存在,近两年来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越来越普遍。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次,该赠与的物品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女方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全部返还,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也略有差异!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结婚手续登记前和登记后。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
这类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领取结婚证前尤其是农村地区,很多年轻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或是基于风俗,先办理酒席后领取结婚证的,在此时女方娘家陪送嫁妆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
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产嫁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陪嫁房产,不能一概而论!婚前陪嫁,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这没有争议,婚后陪嫁,则要区分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还是男女双方名下。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醒事项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嫁妆和男方的订亲彩礼是越来越贵重,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容易产生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就“嫁妆”归属及时明确约定,最好能列个明细清单共同确认。
实用!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
导读:近日,我与丈夫于三年前结婚,婚后经常争吵,目前正准备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对当时我的“嫁妆”归属出现争议。结婚时父母给我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吗?“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为此,小编邀请法律人士为读者答疑。
律师答疑
这一问题自古存在,近两年来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越来越普遍。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次,该赠与的物品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女方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全部返还,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也略有差异!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结婚手续登记前和登记后。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
这类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领取结婚证前尤其是农村地区,很多年轻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或是基于风俗,先办理酒席后领取结婚证的,在此时女方娘家陪送嫁妆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
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产嫁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陪嫁房产,不能一概而论!婚前陪嫁,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这没有争议,婚后陪嫁,则要区分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还是男女双方名下。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醒事项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嫁妆和男方的订亲彩礼是越来越贵重,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容易产生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就“嫁妆”归属及时明确约定,最好能列个明细清单共同确认。
最新的婚姻法房产分配(新婚姻法规定房产分配)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陪嫁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9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