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院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伤残鉴定是有一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另一方不服该鉴定结论,可以在法庭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目前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对这种情况下申请鉴定的,都会同意重新鉴定。
2、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如果对司法鉴定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核实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3、向主管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局投诉。如果当事人认为司法鉴定结论有违规违法的地方,可以司法局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天策娱乐君
近几日,网络流传一段视频,一名民警称:我是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民警王某辉,我现在实名举报廊坊市爱德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医马某昌,罔顾事实,篡改结果,违法鉴定,我将及时地,如实地提交所有证据。
根据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民警王某辉所述,2002年6月8日晚,王某辉对一辆大货车进行盘查,该车司机拒绝检查,驾车逃逸,致使民警王某辉被货车碾轧受伤。2021年4月2日,廊坊市爱得堡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王某辉伤情为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二处),民警王某辉提出异议后,2021年8月19日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王某辉伤情为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二处)。
在7月2日,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公开回应:已展开调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廊坊市广阳分局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特别耳熟,不错,之前唐山打人案件中,河北省公安厅指定廊坊市广阳分局异地办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当然,举报民警王某辉的举报内容并不是和唐山打人案相关。
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在全国影响极大,舆论高涨纷纷指责唐山打人事件的施暴者,为了案件的公平公正,6月11日,河北省公安厅指定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异地办理唐山打人案件。截至到今天7月2日,案件尚未有新的进展,廊坊广阳分局也未发布新的案件进展情况。
如今,廊坊广阳分局民警实名举报司法鉴定中心中心马某篡改其鉴定结果,罔顾事实,违法鉴定。当然,王某辉民警举报的内容是和自己有关的,并不是唐山打人案件中的四名女孩的伤情鉴定结果,请广大网友不要误读。
此事一经爆料出来,官方也回应了相关此事会展开调查,网友纷纷猜测这会不会和唐山打人案件四名女孩的伤情鉴定结果有关联呢?王某辉为何此时站出来实名举报呢?这背后到底有没有其他的信息呢?作为民警的王某辉为何没有通过单位进行反馈,为何会在网络实名举报呢?这中间到底还有什么隐情呢?王某辉之前反映过自己的问题吗,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应呢?唐山打人事件中四名女孩的伤情鉴定结果又是哪家单位出具的呢?这些疑问期待官方公布结果。
网友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反应,一则事情发生在河北廊坊广阳分局,廊坊广阳分局正是唐山打人事件异地管辖的办案机关,所以备受关注;二则是唐山打人事件中受害女孩的伤情鉴定是否作假了呢?作为司法鉴定机关人员竟然胆大妄为,罔顾事实,篡改结果;三则是举报人的身份特殊,是一名公安局的民警。
法医鉴定职责重大,如确认违法鉴定,应当严惩不贷。此事一出,大家的焦点又回到了唐山打人案件中,期待官方能够及时回应大家所期待知道的问题。
编辑 | 墨垚
排版 | 小荆
河北廊坊市广阳分局民警王某辉实名举报廊坊市爱德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马某昌罔顾事实,篡改结果,违规鉴定对犯罪分子进行保护。当地司法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1、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就该举报进行通报
2002年6月8日晚,王某辉在执勤时对一辆大货车盘查,该车司机国某来拒绝检查、驾车逃逸,致王某辉被货车碾压受伤。2021年1月24日,国某来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4月2日,廊坊爱德堡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王某辉伤情为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二处)。王某辉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2021年8月19日,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王某辉伤情为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二处)。
鉴定意见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案件开始涉及到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正成为最重要的证据种类之一。
2、司法鉴定造假可能面临的责任?
行政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1)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4)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5)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民事责任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刑事责任
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如下罪名论处:
【诬告陷害罪】司法鉴定人员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司法鉴定人员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司法鉴定人员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 | 墨垚
排版 | 小荆
河北廊坊市广阳分局民警王某辉实名举报廊坊市爱德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马某昌罔顾事实,篡改结果,违规鉴定对犯罪分子进行保护。当地司法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1、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就该举报进行通报
2002年6月8日晚,王某辉在执勤时对一辆大货车盘查,该车司机国某来拒绝检查、驾车逃逸,致王某辉被货车碾压受伤。2021年1月24日,国某来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4月2日,廊坊爱德堡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王某辉伤情为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二处)。王某辉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2021年8月19日,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王某辉伤情为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二处)。
鉴定意见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案件开始涉及到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正成为最重要的证据种类之一。
2、司法鉴定造假可能面临的责任?
行政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1)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4)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5)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民事责任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刑事责任
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如下罪名论处:
【诬告陷害罪】司法鉴定人员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司法鉴定人员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司法鉴定人员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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