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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民法典上的离婚是否有过错方的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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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8 0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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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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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对另外一方隐瞒了某种重大疾病,而另外一方在婚后才发现,怎么办?夫妻一方婚内多次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吗?


近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特别邀请心理咨询师廖文婷以及门头沟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丽娟,结合真实案例,深度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典型案例


丈夫隐瞒婚前精神病史


妻子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获法院支持


案情回顾


杨某和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同年育有一子,2020年6月的一天晚上,丈夫张某突然变得异常狂躁,并殴打、抓挠他人。一家人在民警的协助下将丈夫张某送到安定医院后,妻子杨某才了解到丈夫张某一直都有精神类疾病,并在父母的要求下,结婚时向妻子杨某进行了隐瞒。深思熟虑后,妻子杨某于2020年10月向门头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丈夫张某支付自己离婚损害赔偿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对妻子杨某主张损害赔偿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酌情确定为20000元。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重大疾病如实告知义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案例中,妻子杨某想和丈夫张某分开,可以通过申请离婚和行使婚姻撤销权两种方式,丈夫张某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精神疾病史,属于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中规定的重大疾病如实告知义务,因此,妻子杨某可以主动行使婚姻撤销权,当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再想和丈夫分开只能通过离婚一种途径。




本案中,妻子杨某除主张离婚外,同样要求丈夫张某给付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使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院认为,丈夫张某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给妻子杨某带来了伤害,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应当给予“无过错方”的妻子杨某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最终,法院支持了妻子杨某离婚请求,并在妻子杨某的诉讼请求基础上酌情判处丈夫张某赔付妻子杨某离婚损害赔偿人民币20000元。




典型案例


丈夫婚内多次出轨


妻子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获法院支持


案情回顾


丈夫黄某与妻子梁某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后来,丈夫黄某以两人感情不合为由,两次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妻子梁某表示,两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黄某出轨成瘾,婚内屡屡犯忌,知错不改,最终导致了两人的婚姻走向失败,为此,妻子梁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丈夫给付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最终经法院调查,黄某作为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做出了相应判决。




法官释法


夫妻之间,彼此有着互相忠诚的义务,这也是《民法典》中所倡导的良好家风的一部分,不违背夫妻忠诚的义务是对婚姻和对配偶基本的尊重。出现出轨的行为,事实上已经给对方造成了伤害。


从立法精神上来讲,法律更多的是想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因此在出现偶尔一次出轨行为的情况下,首先还是以彼此的协商解决为主:一是过错方能否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够加以改正二是对方能否原谅过错方的错误行为。司法实践中,最圆满的结果是两人经过协商后依然能够相伴到老,但如果确实出现案例中多次出轨的情形,通常就会认为已经对另一方造成了重大伤害。


就离婚损害赔偿来说,因对方一次出轨而申请离婚的,我们通常认为过错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但是可能还达不到支持无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程度,如果出现多次出轨甚至出轨成瘾的情况,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一般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大小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等因素。


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一般会和离婚一起处理。无过错方申请离婚的,应当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要求;但如果是过错方提出离婚的,离婚后,无过错方依然享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协议离婚的,只要无过错方没有放弃对离婚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在离婚以后依然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视频


供稿:门头沟法院


编辑:王德利 汪希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可以并用吗?

我和梁某结婚几年,孩子出生后,我就开始全身心地抚育孩子,同时还要照料生病的婆婆。梁某的脾气不好,经常无缘无故跟我争吵,有时还会出手伤人。有两次我都报警了,民警说他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再不改正就给予行政处罚。


现在,我实在不想和他继续过下去了,只想尽快离婚。请问,在离婚时我可以同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和多分得财产吗?


读者 杜小青


杜小青读者:


你可以同时要求梁某给予损害赔偿和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两个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的规定,并不相互排斥,是完全可以同时适用的。


本案中,梁某对你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婚内存在重大过错,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作为无过错方的你,在离婚时有权要求梁某给予损害赔偿,同时有权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与梁某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损害赔偿等事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取得一致意见,应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你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和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法院会依法支持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授 潘家永


【解读民法典】离婚后的“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有何不同?

离婚时,哪些情形下能要求“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主要功能在于,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一方的权利救济和平衡;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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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情形下能要求“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主要功能在于,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一方的权利救济和平衡;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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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9月2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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