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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可以申请赔偿吗(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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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4 1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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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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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应如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在生活中的各方面都愈发强调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离婚损害赔偿”这一概念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实践中,一方可能在离婚后才掌握了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那么在离婚后,向有过错的原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呢?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后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符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般条件


1、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为无过错方


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提供救济,并促使夫妻间相互忠实爱护。因此当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时,无论是哪一方向对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抑或是双方同时向对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被请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被请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存在下列行为之一:①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⑤其他重大过错。


其中前四项行为都可以通过无过错方的举证,进行较为清晰的界定。而第五项“其他重大过错”并非是无论夫妻间一方有何过错,另一方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一方的过错必须为“重大”过错,且其行为的过错程度要与前四项相当。


(二)离婚时未明确放弃离婚损害赔偿


向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无过错方的民事权利,因此可以由其自由处分,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这一权利的,其在离婚后就不得再主张。


具体而言,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无过错方未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如果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则可以在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图源网络


三、以案说法


寇某、李某原系夫妻,2017年7月21日在贵阳市南明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对女儿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约定。2019年李某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寇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案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寇某的合法权益。李某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给寇某造成精神损害,李某的行为有过错,故依法判决李某依法应当对寇某进行精神赔偿,赔偿金的数额为20000元。


图源网络


四、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通过给夫妻间的无过错方设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其提供了初步的救济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则通过为离婚后的无过错方保留这一救济途径,向其提供了更为完整的物质保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的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责任编辑:陈可


文字编辑:周茂杰


协议离婚后 仍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编辑同志:吴某在他人介绍下认识了男子周某,两人只谈了三个月就闪电结婚了,婚后不久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后来,吴某发现周某竟然还与另一名女子同居,无奈,吴某决定协议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生效没多久,吴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给付自己5万元损害赔偿。吴某可以提起这样的诉讼请求吗?


读者:何燕


何燕读者: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我国相关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例中吴某的丈夫周某在结婚后仍与他人同居,周某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由此可知,吴某在协议离婚后,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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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在离婚时,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婚姻过错方就其过错行为支付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时如何认定过错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和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并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为婚姻过错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凭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想了解更多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关注


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了解离婚损害赔偿,但不清楚怎么主张,又或者离婚后才发现可以主张,于是乎出现了很多下列的情形:


  1. 小陈因小张存在过错行为而提出离婚,两人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小陈可以再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下文总结三)
  2. 小陈因小张存在过错行为而提出离婚,小张不同意协议离婚,于是小陈起诉离婚,诉讼中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判决离婚后能否再起诉要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下文总结四)
  3. 小张有过错行为,小张第一次起诉小陈离婚,但是小陈认为就是要拖下去,于是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小陈想起气不过,就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这样能被支持吗?(答案详见总结一)
  4. 小张有过错的行为,小张数次起诉小陈离婚,但是小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小陈可以再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总结五)
  5. 小张有过错的行为,随后N次起诉小陈离婚,但是小陈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小陈提起上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被支持吗?(答案详见总结五)
  6. 小陈和小张均有过错行为,两人诉讼离婚时能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总结二)

备注:以上过错行为均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能认定的过错行为。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心中都不禁疑问到底离婚损害赔偿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主张?离婚了还能不能主张?按照目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我们总结出在不同的情形下能否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双方未离婚,无过错方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7条,无过错方仅在离婚时可以获得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离婚损害赔偿仅能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主张,夫妻双方并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者经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离婚的,无过错方均不可以单独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没有离婚就不能提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过错方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90条,离婚损害赔偿只可以由无过错方主张,过错方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同样地,若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的情形,均为过错方,则任一方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协议离婚时,无过错方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除自愿放弃外,仍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9条,夫妻双方谈好离婚方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如果无过错方没有在离婚协议约定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离婚后过了十年或者二十年还是能够主张,该权利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无错方应在离婚后三年内主张该离婚损害赔偿。过了诉讼时效再主张,该权利便不复存在了。


四、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否则离婚后不可再主张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8条第一款规定,无过错方的一方作为原告起诉过错方离婚的,必须要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视为放弃其权利,离婚后亦不可再主张。


五、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不同意离婚亦不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判决离婚后仍可另行起诉主张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8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过错方如果恶人先告状,起诉无过错方离婚,无过错方在诉讼中坚持不离婚。在此情况下,因为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自然亦不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此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无过错方在一审判决离婚后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其上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那么该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调解中处理。但是如果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仍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通过上述的问题,我们可以总结出除自愿放弃离婚损害赔偿外,无过错方在离婚时需要及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未主张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另行起诉主张,而过错方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离婚时,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婚姻过错方就其过错行为支付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时如何认定过错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和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并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为婚姻过错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凭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想了解更多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关注


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了解离婚损害赔偿,但不清楚怎么主张,又或者离婚后才发现可以主张,于是乎出现了很多下列的情形:


  1. 小陈因小张存在过错行为而提出离婚,两人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小陈可以再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下文总结三)
  2. 小陈因小张存在过错行为而提出离婚,小张不同意协议离婚,于是小陈起诉离婚,诉讼中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判决离婚后能否再起诉要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下文总结四)
  3. 小张有过错行为,小张第一次起诉小陈离婚,但是小陈认为就是要拖下去,于是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小陈想起气不过,就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这样能被支持吗?(答案详见总结一)
  4. 小张有过错的行为,小张数次起诉小陈离婚,但是小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小陈可以再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总结五)
  5. 小张有过错的行为,随后N次起诉小陈离婚,但是小陈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小陈提起上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被支持吗?(答案详见总结五)
  6. 小陈和小张均有过错行为,两人诉讼离婚时能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答案详见总结二)

备注:以上过错行为均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能认定的过错行为。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心中都不禁疑问到底离婚损害赔偿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主张?离婚了还能不能主张?按照目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我们总结出在不同的情形下能否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双方未离婚,无过错方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7条,无过错方仅在离婚时可以获得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离婚损害赔偿仅能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主张,夫妻双方并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者经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离婚的,无过错方均不可以单独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没有离婚就不能提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过错方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90条,离婚损害赔偿只可以由无过错方主张,过错方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同样地,若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的情形,均为过错方,则任一方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协议离婚时,无过错方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除自愿放弃外,仍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9条,夫妻双方谈好离婚方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如果无过错方没有在离婚协议约定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离婚后过了十年或者二十年还是能够主张,该权利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无错方应在离婚后三年内主张该离婚损害赔偿。过了诉讼时效再主张,该权利便不复存在了。


四、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否则离婚后不可再主张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8条第一款规定,无过错方的一方作为原告起诉过错方离婚的,必须要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视为放弃其权利,离婚后亦不可再主张。


五、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不同意离婚亦不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判决离婚后仍可另行起诉主张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8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过错方如果恶人先告状,起诉无过错方离婚,无过错方在诉讼中坚持不离婚。在此情况下,因为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自然亦不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此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无过错方在一审判决离婚后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其上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那么该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调解中处理。但是如果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仍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通过上述的问题,我们可以总结出除自愿放弃离婚损害赔偿外,无过错方在离婚时需要及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未主张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另行起诉主张,而过错方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不享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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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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