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男与某女于2020年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其婚生子女都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并有探视权。原告某男诉称被告某女自离婚后从未进行探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均由原告独自承担。但目前原告由于患病无法继续工作,致使家庭失去经济
被告某女辩称,未成年儿子一直随原告生活,并且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至于其陈述的借款度日、患有重大疾病均不属实,要求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生子现年12周岁,经法院依法征求其意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原告在庭审中提交其于医院住院治疗的病历佐证,其中出院诊断为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被告对原告主张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被告还称其无固定收入和能力抚养其与原告的婚生子,亦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身体状况与原告相比较为优越,且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应认定被告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并且原、被告婚生子现已年满超过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应为真实意思表示,故原告要求变更婚生子的抚养权归被告,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被告某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上诉人提交了医药费发票及诊断证明书、银行信用卡逾期记录等证据。上诉人对上述证据不发表意见且亦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二审法院审理认定某女的上诉请求不成立,维持一审判决。
案件解读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在父母双方都无意愿拥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应将抚养权判予哪方?在本案中,男方有明确证据证明自身患有多种疾病,失去收入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是解决抚养纠纷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提出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受影响或消除。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既要尊重子女个人意愿,也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法条链接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
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自网络)
鲁法案例【2022】463
■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父母都想放弃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某男与某女于2020年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其婚生子女都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并有探视权。原告某男诉称被告某女自离婚后从未进行探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均由原告独自承担。但目前原告由于患病无法继续工作,致使家庭失去经济
被告某女辩称,未成年儿子一直随原告生活,并且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至于其陈述的借款度日、患有重大疾病均不属实,要求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生子现年12周岁,经法院依法征求其意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原告在庭审中提交其于医院住院治疗的病历佐证,其中出院诊断为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被告对原告主张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被告还称其无固定收入和能力抚养其与原告的婚生子,亦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身体状况与原告相比较为优越,且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应认定被告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并且原、被告婚生子现已年满超过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应为真实意思表示,故原告要求变更婚生子的抚养权归被告,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被告某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上诉人提交了医药费发票及诊断证明书、银行信用卡逾期记录等证据。上诉人对上述证据不发表意见且亦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二审法院审理认定某女的上诉请求不成立,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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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法院:厂房腾空有困难 灵活执行促和解
上海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于2018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青岛某公司租赁上海某公司位于海阳市核电工业园区的厂房等建筑物,租金每年100万元,约定合同租赁期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止。租赁合同届满后,合同自行终止,上海某公司通知青岛某公司腾空厂房并交付案涉房屋,经多次沟通未果,上海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青岛某公司付给上海某公司租金2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腾空案涉厂房并交付予上海某公司。2022年6月27日,二审判决生效,后青岛某公司在自动履行期限内未能及时腾空案涉厂房。2022年9月2日,上海某公司向海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阳法院于申请当日即进行了执行立案,第一时间进行了网络查控,对该案中涉及的金钱给付义务标的2万余元及时进行了冻结扣划。承办法官于立案当日即前往案涉厂房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厂房现状,并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释明其应当履行的厂房腾空义务。
为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承办人先后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共同商讨和解方案,努力实现既解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员工的安置问题,又尽量保证不影响青岛某公司的正常经营实现稳步腾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仅用5天,便促成双方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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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法院:释法说理巧执行 彩礼嫁妆两相还
韩某某和张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前,张某某按照当地风俗向韩某某支付了一定彩礼。结婚时,韩某某陪嫁物品有汽车、冰箱、洗衣机、空调及其他生活用品。后双方因感情不和,韩某某起诉与张某某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张某某返还韩某某嫁妆一宗,韩某某返还张某某彩礼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各自义务,双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围绕双方就嫁妆返还范围发生的分歧,执行人员凭借曾经多年从事民事审判的经验,从双方订婚、结婚及感情现状方面入手,劝解双方互谅互让,和平分手;另一方面,向张某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判决确定的嫁妆是应当返还的财产。在确定了嫁妆的范围后,执行人员又向双方明确判决内容具有执行力,双方均应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经过执行人员与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一次性履行完毕,两件执行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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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法院:邻里土地惹纷争 让他六尺又何妨
原告李某贞与被告李某新、张某秀(夫妻关系)均为东阿县牛角店镇某村村民,李某贞耕地与李某新、张某秀宅基地相邻,村委给李某新、张某秀宅基地外留出4米,李某新、张某秀不同意,后经牛角店派出所和村干部调解,让李某贞继续让出六尺(2米),给李某新、张某秀宅基地共留出6米,李某新、张某秀当场同意,并自带米尺和木桩打下边界。
2021年10月24日,李某贞收玉米秸、平地,两被告出来阻止,三人发生纠纷,村委会、派出所及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后李某贞向东阿法院起诉要求处理相邻土地关系。东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贞在承包期限内,李某新、张某秀不得干扰、阻拦李某贞对宅基地外延六米往东土地的使用。
判决生效后,李某新、张某秀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继续干扰,李某贞依法向东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多次到现场查看,与被执行人李某新、张某秀沟通释法,耐心对其进行引导教育,强调邻里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新、张某秀同意让李某贞在承包期限内耕种六米外的土地。至此,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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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
鲁法案例【2022】464
■济南市长清区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可否被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济南市长清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期间因未发现乙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甲公司申请追加乙公司的唯一股东丙国资监管局为被执行人,要求丙国资监管局对乙公司的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甲公司的申请是否应该支持呢?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虽只有丙国资监管局一个股东,但乙公司并不是普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国有独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分设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及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其中第四节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可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系两种不同形态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别规定。在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适用该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而不是适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均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不能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而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相同或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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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故事
■“沉浸式”体验法庭庭长的一天
作为中国庞大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人民法庭处在定分止争、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前沿力量。在你眼里,人民法庭是什么样子,法庭庭长又是如何工作的呢?
让我们走进栖霞法院城镇法庭,感受城镇法庭庭长冯效琳平凡而忙碌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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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普法
聊城市茌平区法院:“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谁买单?
子女抚养权归属历来是夫妻离婚时比较注重的问题,毕竟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宝,谁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很多,在不同案件中可能出现的要素也不尽相同,在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 双方抚养能力
父母的经济能力是抚养权纠纷案件考虑的首要条件,一般来讲,经济条件更高的一方能给子女创造更好的生活、受教育环境,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当然,经济条件并非唯一条件,若一方有家暴倾向、或者有其他传染疾病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即便该方经济条件明显好于另一方,也不会直接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二、 稳定的抚养环境
未成年人适应环境能力较弱,居住环境的改变、转校等情形,都无法给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居住、学习环境,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在考虑抚养权归属问题时,若一方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频繁变动居住地,那么在判决时可能会更倾向于对方。
三、 未成年子女对长辈、兄弟姐妹的依赖程度
未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依赖程度同样也是影响抚养权归属重要因素。
现在的家庭中,老人帮忙带孩子的情况很常见,经过长时间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依恋可能更大,若强行使其分开,会给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带来严重创伤。同样,在多子女家庭中,与兄弟姐妹的分离也同样影响着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
四、 年龄因素以及尊重子女真实意见
《民法典》划分出三个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区间,即:未满两周岁、两到八周岁和八周岁以上,并规定应当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见。但是该“尊重”并非“一定遵循”,有时候双方为了获得抚养权,可能会对子女进行“威逼利诱”,使其作出非真实意愿的意愿。热播剧《底线》中抚养权纠纷一案就非常典型,因为孩子的前后意愿表达不一致导致抚养权改了又改,最终还是按照孩子的真实意愿进行了判决。
同时,在尊重子女的真实意见时,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判决。
总的来讲,抚养权判决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不能只看一方面,方方面面都应考虑。如果您有抚养权方面的纠纷需要解决,欢迎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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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归属历来是夫妻离婚时比较注重的问题,毕竟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宝,谁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很多,在不同案件中可能出现的要素也不尽相同,在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 双方抚养能力
父母的经济能力是抚养权纠纷案件考虑的首要条件,一般来讲,经济条件更高的一方能给子女创造更好的生活、受教育环境,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当然,经济条件并非唯一条件,若一方有家暴倾向、或者有其他传染疾病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即便该方经济条件明显好于另一方,也不会直接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二、 稳定的抚养环境
未成年人适应环境能力较弱,居住环境的改变、转校等情形,都无法给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居住、学习环境,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在考虑抚养权归属问题时,若一方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频繁变动居住地,那么在判决时可能会更倾向于对方。
三、 未成年子女对长辈、兄弟姐妹的依赖程度
未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依赖程度同样也是影响抚养权归属重要因素。
现在的家庭中,老人帮忙带孩子的情况很常见,经过长时间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依恋可能更大,若强行使其分开,会给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带来严重创伤。同样,在多子女家庭中,与兄弟姐妹的分离也同样影响着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
四、 年龄因素以及尊重子女真实意见
《民法典》划分出三个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区间,即:未满两周岁、两到八周岁和八周岁以上,并规定应当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见。但是该“尊重”并非“一定遵循”,有时候双方为了获得抚养权,可能会对子女进行“威逼利诱”,使其作出非真实意愿的意愿。热播剧《底线》中抚养权纠纷一案就非常典型,因为孩子的前后意愿表达不一致导致抚养权改了又改,最终还是按照孩子的真实意愿进行了判决。
同时,在尊重子女的真实意见时,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判决。
总的来讲,抚养权判决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不能只看一方面,方方面面都应考虑。如果您有抚养权方面的纠纷需要解决,欢迎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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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咨询解答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可否反悔继承(放弃抚养权能反悔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9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