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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吗?(男出轨离婚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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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4 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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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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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想要离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如何签订?



在我们群内,经常会有这样的例子,丈夫出轨,妻子想要离婚,或者丈夫逼离,但是由于大家对于离婚方面常识,都比较欠缺,所以思姐找到好友刘律师,从业8年,经验丰富。来为大家说一说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那些事儿。


离婚需要解决的问题有3个:离不离;财产分割;抚养权。


大多数婚姻走到尽头,一旦有了离婚的念头,那大概率的就是时间的问题了。


那接下来就要考虑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了,也有很多当事人属于依附型的婚姻状态,害怕离婚后没有经济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相当于是双方和平分手,双方都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都没有争议,到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各生欢喜。


如果协议离婚是一场和平分手,那诉讼离婚无异于一场战争,财产分割的问题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战。


不管协议还是诉讼,离婚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不是你我一拍即合,签个协议就搞定的事,子女的抚养、财产债务的分割都应该约定清楚,才是对离婚双方权益有效保障。


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常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割;二是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分割。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这两个词语大家并不陌生,但是当我们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用到更多的是“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说得通俗一点的就是,到底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呢?


能够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01 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这些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工资很容易理解,但要注意一下奖金的例外情形。


举个简单的例子:


小明与小红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红身为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获得金牌并获得奖金20万元(为了通俗易懂,不真实见谅)。


因为该奖金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为小红个人所有,属于小红的个人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举两个例子:


(1)小明与小红结婚,小红以个人财产购买一套200万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的变化抛售后的价值为300万。那么这100万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属于,因为该100万收益属于自然增值,仍应视为个人财产。


(2)小红与小明结婚,小红以个人财产200万投资于甲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100万收益,该收益是基于投资行为所产生的。


答:既不属于孳息又不属于自然增值,应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主要看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是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来判断。


如果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是自然增值则为个人所有,如果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则为夫妻共同所有。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


举三个小例子,注意区分:


(1)小红和小明结婚,小红在婚前写了一本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书出版,取得了50万元的稿费,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


(2)小红和小明结婚,小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写了一本书并出版,小红与小明离婚后才取得50万元的稿费,此时的收益归谁所有?


依然是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是在离婚后的,仍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小红与小明结婚,小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写了本书,小红与小明离婚后,该书出版,小红取得50万元稿费,这时50万元属于小红个人所有。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收益不是实际已经取得也不是已经明确取得收益,因而属于个人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举两个例子:


(1)小红与小明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明父母去世,未立遗嘱,小明继承100万遗产,该100万则为夫妻共同所有。


(2)小红和小明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明父母去世,留有遗嘱将其100万遗产留给小明一人,该100万则为小明个人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举个例子:


小红与小明结婚,小红在婚前就购买有市值100万的股票,根据股票的市场行情,在婚后频繁的操作股票账户高卖低买,收益颇丰,股票市值200万,那这增值的100万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02 公积金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


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保险的种类不同,情况不同。


保险业内给客户介绍的保险各项好处时,总会伴随着一句“保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您的先生/太太无权拿走您的保单强行取走保险金,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您的”。


03 那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却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比如,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


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


有相关案例,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保险的险种等各个因素有关,具体分割一般要看具体情况。


04 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呢?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小红与小明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红发生工伤,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50万元,此时小红与小明离婚。该50万元为小明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应注意的2个小问题:


1、约定优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但是夫妻离婚时可不仅是有财产分割,还有债务要共同承担的情形:


共同债务:


1、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2、为抚养子女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共同的义务所负债务


4、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债务


5、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其他的个人债务,如赌博、吸毒所负的债务


那么,如何判断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呢?这应该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现实中不乏出现被负债的案例。


其实夫妻的债务判断问题,在现在的实务中也是一个很热的关注点,2018年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之前的一些地方进行了修正,所以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判断方法,首先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确认。


比如说可以在事中确认,小明和小红在借钱时双方都在借条上签字,那这肯定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


另外一种情况可以事后的确认,比如说借钱的时候是小明借的,但是借完钱之后小红曾经在电话、微信、短信、邮件当中确认过有借钱的事情,承认自己对小明借钱的事情知情,这样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债务争议会比较少,因为双方都有出面知晓借钱的事实。


后面情形可能争议就比较大了,比如说借钱的时候只有小明一方去借钱了,但是所借的钱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日常所需。


虽然只有小明一个人借钱,但是借的钱是用来还房贷、车贷,给公司经营并且公司的经营收益也用到家庭生活的开支了,这种情况即便是只有一方借钱,法律上也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总结一下,我们看债务问题,要看借款用途不看是谁去借的。


如果小明借的钱金额太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在此又是另外一个判断方法,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的,这个时候需要债权人,注意是债权人(也就是借钱给小明的人),来证明小明借的钱用到了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或者共同经营的,如果债主能够证明用于家庭或者共同经营了,那么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主证明不了,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只属于小明的个人债务,小红不承担还款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划分的全部内容,实务中财产分割问题处理起来麻烦的多,如果这是一场财产争夺战,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判断依据,不至于单枪匹马遍体鳞伤后再说婚姻法不保护女性,事实是你没有准备好就上战场了。


男人出轨起诉离婚,原配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又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不是不保护你,而是因为你不懂法律,所以没有利用好法律去维护你自己的权益。


在婚外情中,原配想要拿起法律武器,那么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


什么是证据?百科上面的答案是:


法律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被出轨后,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学会收集证据。


原配们在婚外情中需要用到法律的情况,无非就是三种。


一种是起诉离婚,需要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


并且证明是这个男人出轨在先,他是过错方,原配争取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另一种是原配不离婚,但是不甘心小三拿走你辛辛苦苦攒下的夫妻财产。


原配也需要证据,去证明出轨男人和小三的不正当关系,


以及能够证明,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证据都有了,原配才可能起诉成功,追回财产。


最后一种就是,出轨男人和小三算是重婚罪了。


原配也需要收集证据,要么是两个人又登记结婚的证据。


要么就是能够证明,这两个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才有可能,把出轨男人和小三送进监狱。


关于男人出轨,这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所以原配们一定要记住,男人出轨了,有机会就要让他亲笔写保证书和道歉书,


还是那种签了名字,甚至按了手印的,这种更有法律效力。


不要忙着哭闹,指责出轨男人,趁着出轨男人想要息事宁人,多收集证据,才是最关键的。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发现自己老公总是找小姐,或者是和别的女人开房。


可以直接报警,举报这两个人不正当交易,只要被抓到,


两个人不可能不说实话,出轨就是定性的事情,这种证据是最直接的。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很多原配可能不愿意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去出轨男人的单位举报出轨男人。


但是如果你想要离婚了,可以去做这些事,有一些证据,法院不会采信,


但是一些单位会接受,原配可以先去单位闹,闹到调查,对出轨男人处理后,


把处理的材料,当成证据,在起诉离婚的时候,用上。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有的时候,小三们喜欢挑衅原配,发一些出轨男人和她的聊天记录。


或者是炫耀,直接发在朋友圈或者是一些社交平台上,原配及的保存,


这些都算是证据,还是小三主动提供的,让小三为了她的嚣张后悔。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


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其实收集证据不难,难的是合法的收集证据。


原配要是想要追回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


除了男人出轨的证据,原配还需要收集男人给小三花钱的各种证据,


这种情况,出轨男人要是愿意配合,原配拿到证据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果不配合,那么原配就一定要掌控经济权,才能够找到证据。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不是你拿到出轨男人给小三转钱的证据,


就能够起诉小三追回财产了,你需要先收集出轨男人和小三婚外情的证据。


证明这两个人的不正当关系,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


不是什么交易,或者是还款之类的,而是不正当关系给的钱,才能够追回。


最后就是重婚罪的问题,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很难定性。


百科上面关于重婚罪有几种常见的情形,是妻子们需要了解的。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现在基本上不存在出轨男人和原配领了证,又去和小三领证了。


婚姻登记系统上面都不存在这种漏洞了,所以大多数重婚罪都是第二种情况。


就是出轨男人和小三,是对外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


这个就很难收集证据,因为出轨男人就算是和小三同居。


大多数邻居其实都能猜出来,这两个人是婚外情人的关系。


小三和出轨男人做贼心虚,也不会和别人强调,两个人不是婚外情人,是夫妻关系。


大多数都是说情侣,剩下的都是直接不少,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


哪怕是有私生子,大家都是知道,是和小三生的,也很难定义为重婚罪。


最后提醒原配们一句,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这个词。


很多人觉得道德约束不了出轨渣男,法律层面或许自己能够得到补偿,


所以协议不成,也有很多人选择收集证据起诉离婚的,想要让出轨男人净身出户。


但事实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和人脉,你连起诉离婚都做不到,


就算你起诉成功,最好的情况,就是对方过错,你多分一些财产。


出轨男人不会净身出户,原配能够经济上获得补偿也不会太多。


这也是很多原配在了解了财产分割后,选择继续婚姻的原因。


如果你遭遇婚外情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关注思嘉,私信聊聊你的情况。


我是尹思嘉,你的专属情感导师,分享情感干货,解析百态婚姻。


老公出轨后原配该不该离婚?一个高情商原配给出了真实的回答

经济学家薛兆丰在《奇葩说》里说道:


“结婚就是两个人办企业,签合同,办的是家庭企业,签的是终身批发的期货合同。


每个人都要提供相应的资源和价值,身体价值,美貌价值,情绪价值,经济能力,家庭关系,以及未来潜力。”


很多原配被出轨后不愿意离婚,不仅仅是因为还有感情,还因为婚姻能够带来的价值。


原配对另一半的感情,只能算在情绪价值里面,就算情绪价值不值得继续婚姻了、


原配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价值,所以不是原配离不开出轨男人,而是权衡利弊后做出的选择。


之前蓝方接触过一个原配曹女士,她很苦恼的事情,不仅仅是她老公出轨。


还因为出轨后,她想要挽回出轨男人,解决婚外情,而不是果断离婚。


被身边一些自诩独立女性的亲友们,各种劝告,甚至教育。


“你就这么离不开出轨男人吗?他有什么好的?”


“为什么要挽回出轨渣男,他都出轨了,你还挽回,你没有自尊心的吗?”


“你为什么不离婚,离开出轨男人难道你就过不下去了吗?”


这些话身边的亲戚朋友,很多人都会和曹女士说,让曹女士很纠结。


她来找蓝方就是问我,到底该不该离婚,我告诉她没有该不该,只看她想不想。


曹女士为什么不离婚?了解了她的情况后,蓝方非常能够离婚。


曹女士和她老公结婚十五年,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她结婚之前是一家公司做销售的,能力不错,赚的也不少。


她老公是合作公司的经理,有过短暂的婚姻,说是相亲认识的,


谈了几个月就结婚了,结婚之后发现性格不合,不到一年就离婚了。


后面找老婆就开始很小心,一直也没有合适的,就拖到三十几岁,


曹女士因为工作原因和她老公有接触,她老公觉得曹女士性格好,


人长得也漂亮,家庭也不错,就开始主动追求,追了几个月两个人开始恋爱。


恋爱了一年多结婚,结婚之后一年后曹女士就怀了第一个孩子。


她老公和她商量让她辞职回家照顾孩子,一开始她并没有同意。


她老公也没有强求,让曹女士婆婆来帮忙照顾孩子。


后面过了两年曹女士怀了二胎,她老公再次问她要不要辞职。


曹女士考虑了下,两个孩子她婆婆的确照顾不来,雇保姆的话不值得。


所以就辞职了开始做全职妈妈,后面还生了第三个孩子。


曹女士直到她老公出轨之前,日子过得还算很顺心。


因为婆婆帮忙照顾孩子,两个人关系不错,所以她平时不算了,也没有烦心事。


她老公也很顾家,赚的钱基本上大部分都是交给曹女士保管,


她虽然不赚钱,也不会缺钱花,她老公也不管她花多少钱。


高收入一定会把一个人的消费水平提高,她平时闲着的时候会经常网购。


即便是家庭主妇,她的消费水平也不低,生活质量很好。


她老公出轨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也没有非常的糟糕。


因为婚外情被发现后,她老公就立刻和小三断了关系,


虽然曹女士对于另一半背叛自己这件事很介意,但是对她老公认错态度还算满意。


唯一担心的就是,如果轻易原谅,她老公可能会二次出轨。


这也是她有离婚想法的主要原因,害怕再次逼出轨。


而相比于曹女士想离婚的理由,她不想离婚的理由更多。


一方面曹女士辞职后,就把全部的时间精力都花费在了家庭上面。


所以她不愿意离婚,因为一旦离婚了这些付出全部都算付诸东流。


另一方面,她老公结婚之后升职加薪很快,现在年收入百万,钱都是曹女士掌管。


所以曹女士很清楚,家里面的开销,和目前有的财产。


因为高收入才能够支撑起三个孩子的各种开销,如果离婚,她自己支撑不起。


如果不要孩子,那么对孩子的付出,也算是白费了大半。


而且曹女士说她很有自知之明,她离婚后,想要再进入职场很难,


想要再找一个年收入百万,还把钱交给她保管的出轨男人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离婚之后,她的生活物质上一定不如现在,这也是她不愿意离婚的原因。


还有一方面是两个人有三个孩子,虽然父母离异不是一定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但是只有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大多数原配都会谨慎,曹女士也不例外。


再加上了婚后,孩子要是跟着她,她老公以后娶别的女人,对孩子影响更大,


都说有了后妈就会有后爹,以后孩子抚养费难拿,她老公再有孩子,


估计自己的孩子基本上等于丧父,以后成家立业也得不到父亲的帮助,遗产也没指望。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她想的不仅仅是当下,还有很久以后。


所以其实曹女士自己权衡利弊,盘算了自己目前的情况后,


她更倾向于不离婚,她觉得继续婚姻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孩子都是更有利。


但是周围人的声音,总是劝她离婚,她又开始纠结,是不是自己选择有问题。


所以她来找蓝方,问我怎么选择才是对的?


蓝方告诉她,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她要做的就是选择对她最有利的。


其实曹女士是一个很清醒理智的原配,她的分析很全面,权衡利弊做的很好,她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蓝方不会干涉。


之所以分享这个案例,是想提醒所有被出轨的原配,


针对于被出轨后,原配到底该不该离婚这个问题,蓝方的建议是


如果这段婚姻给不了你想要的价值,那就果断放手;


如果继续这段婚姻,才能得到你想要的,那不妨成全自己,也给对方一个弥补的机会。


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只有对你更有利的选择,你做了选择能对自己付得起责任,就可以了。


最后如果你遭遇出轨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关注蓝方私信聊聊你的情况。


我是蓝方,一个说实话做实事的情感导师。


经济学家薛兆丰在《奇葩说》里说道:


“结婚就是两个人办企业,签合同,办的是家庭企业,签的是终身批发的期货合同。


每个人都要提供相应的资源和价值,身体价值,美貌价值,情绪价值,经济能力,家庭关系,以及未来潜力。”


很多原配被出轨后不愿意离婚,不仅仅是因为还有感情,还因为婚姻能够带来的价值。


原配对另一半的感情,只能算在情绪价值里面,就算情绪价值不值得继续婚姻了、


原配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价值,所以不是原配离不开出轨男人,而是权衡利弊后做出的选择。


之前蓝方接触过一个原配曹女士,她很苦恼的事情,不仅仅是她老公出轨。


还因为出轨后,她想要挽回出轨男人,解决婚外情,而不是果断离婚。


被身边一些自诩独立女性的亲友们,各种劝告,甚至教育。


“你就这么离不开出轨男人吗?他有什么好的?”


“为什么要挽回出轨渣男,他都出轨了,你还挽回,你没有自尊心的吗?”


“你为什么不离婚,离开出轨男人难道你就过不下去了吗?”


这些话身边的亲戚朋友,很多人都会和曹女士说,让曹女士很纠结。


她来找蓝方就是问我,到底该不该离婚,我告诉她没有该不该,只看她想不想。


曹女士为什么不离婚?了解了她的情况后,蓝方非常能够离婚。


曹女士和她老公结婚十五年,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她结婚之前是一家公司做销售的,能力不错,赚的也不少。


她老公是合作公司的经理,有过短暂的婚姻,说是相亲认识的,


谈了几个月就结婚了,结婚之后发现性格不合,不到一年就离婚了。


后面找老婆就开始很小心,一直也没有合适的,就拖到三十几岁,


曹女士因为工作原因和她老公有接触,她老公觉得曹女士性格好,


人长得也漂亮,家庭也不错,就开始主动追求,追了几个月两个人开始恋爱。


恋爱了一年多结婚,结婚之后一年后曹女士就怀了第一个孩子。


她老公和她商量让她辞职回家照顾孩子,一开始她并没有同意。


她老公也没有强求,让曹女士婆婆来帮忙照顾孩子。


后面过了两年曹女士怀了二胎,她老公再次问她要不要辞职。


曹女士考虑了下,两个孩子她婆婆的确照顾不来,雇保姆的话不值得。


所以就辞职了开始做全职妈妈,后面还生了第三个孩子。


曹女士直到她老公出轨之前,日子过得还算很顺心。


因为婆婆帮忙照顾孩子,两个人关系不错,所以她平时不算了,也没有烦心事。


她老公也很顾家,赚的钱基本上大部分都是交给曹女士保管,


她虽然不赚钱,也不会缺钱花,她老公也不管她花多少钱。


高收入一定会把一个人的消费水平提高,她平时闲着的时候会经常网购。


即便是家庭主妇,她的消费水平也不低,生活质量很好。


她老公出轨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也没有非常的糟糕。


因为婚外情被发现后,她老公就立刻和小三断了关系,


虽然曹女士对于另一半背叛自己这件事很介意,但是对她老公认错态度还算满意。


唯一担心的就是,如果轻易原谅,她老公可能会二次出轨。


这也是她有离婚想法的主要原因,害怕再次逼出轨。


而相比于曹女士想离婚的理由,她不想离婚的理由更多。


一方面曹女士辞职后,就把全部的时间精力都花费在了家庭上面。


所以她不愿意离婚,因为一旦离婚了这些付出全部都算付诸东流。


另一方面,她老公结婚之后升职加薪很快,现在年收入百万,钱都是曹女士掌管。


所以曹女士很清楚,家里面的开销,和目前有的财产。


因为高收入才能够支撑起三个孩子的各种开销,如果离婚,她自己支撑不起。


如果不要孩子,那么对孩子的付出,也算是白费了大半。


而且曹女士说她很有自知之明,她离婚后,想要再进入职场很难,


想要再找一个年收入百万,还把钱交给她保管的出轨男人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离婚之后,她的生活物质上一定不如现在,这也是她不愿意离婚的原因。


还有一方面是两个人有三个孩子,虽然父母离异不是一定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但是只有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大多数原配都会谨慎,曹女士也不例外。


再加上了婚后,孩子要是跟着她,她老公以后娶别的女人,对孩子影响更大,


都说有了后妈就会有后爹,以后孩子抚养费难拿,她老公再有孩子,


估计自己的孩子基本上等于丧父,以后成家立业也得不到父亲的帮助,遗产也没指望。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她想的不仅仅是当下,还有很久以后。


所以其实曹女士自己权衡利弊,盘算了自己目前的情况后,


她更倾向于不离婚,她觉得继续婚姻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孩子都是更有利。


但是周围人的声音,总是劝她离婚,她又开始纠结,是不是自己选择有问题。


所以她来找蓝方,问我怎么选择才是对的?


蓝方告诉她,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她要做的就是选择对她最有利的。


其实曹女士是一个很清醒理智的原配,她的分析很全面,权衡利弊做的很好,她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蓝方不会干涉。


之所以分享这个案例,是想提醒所有被出轨的原配,


针对于被出轨后,原配到底该不该离婚这个问题,蓝方的建议是


如果这段婚姻给不了你想要的价值,那就果断放手;


如果继续这段婚姻,才能得到你想要的,那不妨成全自己,也给对方一个弥补的机会。


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只有对你更有利的选择,你做了选择能对自己付得起责任,就可以了。


最后如果你遭遇出轨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关注蓝方私信聊聊你的情况。


我是蓝方,一个说实话做实事的情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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