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夫妻都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是法院的最终的判决一定是对的吗?在实践中,在孩子和一方父母生活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这样的组合并不合适。那么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呢?
网友咨询:
你好,请问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子女一直跟男方一起生活的,可以更改抚养权吗?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谈寅卿律师补充: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怎么收集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谈寅卿律师总结: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谈寅卿律师执业于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处理各类诉讼案件500余起,是无锡地区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谈律师的执业理念是以法为纲,以理服人,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您最大的收益。
转自:天津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家本是温暖的港湾
子女抚养
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
离婚家庭的父母
更应承担起法律责任
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
近日
津南法院审结一起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下面请看这则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宫某与被告张某于2021年3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宫某每月给付抚养费。
但在2022年6月份的一天,孩子给宫某打电话,称张某酒后对其打骂,让宫某将其接走。
宫某将孩子接回后
张某也不管不问
孩子也不愿再回张某处
于是宫某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案件审理
经法官调查,宫某与张某的婚生子已满13周岁。承办法官充分征询孩子本人意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其母宫某共同生活,不愿再随其父张某生活。
同时,宫某有抚养孩子的意愿,且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故法院判决变更婚生子由宫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主要考虑以下三点:
01
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地位
在离婚纠纷中,父母是当事人主体,未成年子女系被动参与案件审理,其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没有主体资格和主体利益。但事涉抚养权时,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利益应当是明确的,应当从实质利益角度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主体地位。
02
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观意愿
《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子女已满8周岁的,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具备想要由谁抚养的识别能力和表达能力,应当尊重其个人主观意愿。
03
综合衡量父或母的抚养条件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包括满足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除了基本的经济保障,还要照顾其身心健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随着时间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的观念都发生了改变,有许多的年轻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合选择离婚,那么在离婚后就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离婚后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如果原抚养方发生意外或疾病或是出现虐待子女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二、抚养权确定办法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小普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离婚后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在近几年中,因为选择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那么在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问题和子女分配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日益增多,如果在发生纠纷后,还是要通过双方的协商进行解决为好。
随着时间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的观念都发生了改变,有许多的年轻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合选择离婚,那么在离婚后就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离婚后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如果原抚养方发生意外或疾病或是出现虐待子女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二、抚养权确定办法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小普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离婚后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在近几年中,因为选择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那么在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问题和子女分配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日益增多,如果在发生纠纷后,还是要通过双方的协商进行解决为好。
离婚后对弱势方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变更(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变更?)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8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