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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的(收养子女夫妻离婚有没有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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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8 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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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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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带娃?抚养费谁说了算?

上海某男子有4套房离婚后只给600元抚养费,男子月入上万拒付儿子抚养费被判刑,常州一男子发现儿子非亲生要求返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新闻层出不穷,夫妻双方离婚后因抚养费争议诉至法院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抚养费不应仅仅是父母协商一致的结果或法院文书中记载的一个数字,它更应承载着父母对子女的殷切期待与深厚关爱。


抚养费还能按日核算?


马女士与樊先生原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女。2017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母亲马女士共同生活,樊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后樊先生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但在2019年9月只支付了1000元,原因是樊先生认为女儿在2019年7月13日至2019年8月8日期间与其一起生活,应扣除此期间的抚养费,而马女士认为4000元抚养费不应该扣除,故将樊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樊先生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后其一直按约履行。2019年7月13日至8月8日父女一起生活26天,其间樊先生不可避免地会为女儿支出费用,但孩子的抚养费不仅包括吃、喝等生活费用,还应包含教育费支出,而教育费是系统的花销,不宜按日核算,因此法院对樊先生在与女儿生活期间应给付的抚养费酌情予以考虑,最后判决樊先生给付女儿抚养费一千元。


【说法】


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法官助理高艺林解释,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物质、经济、生活上的养育,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负担和日常生活的照料,这是子女健康生活的物质基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作为保障子女基本生活、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必须涵盖在抚养费范围之内,但是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绝不只限于上述三种,当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其他合理费用时,父母同样应当承担支付义务。


对非婚生子女可以少承担义务?


小胡系胡母与刘先生的非婚生女。小胡以抚养费纠纷为由将刘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先生增加抚养费,由原来的每月1300元增加到每月4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胡的生活费、教育费用支出必定有所增加,故其要求刘先生增加抚养费理由正当,一审法院根据小胡的实际需要及刘先生的收入水平、负担能力,依法酌定每月抚养费数额为1500元。后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小胡为非婚生子女,其出生未经其同意,故要求承担较少的抚养义务。二审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刘先生以小胡为非婚生子女为由要求承担较少抚养义务,缺乏法律依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


高艺林解释,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会因父母恋爱或婚姻关系的消灭而受到影响。因此,即使父母分开了,子女不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只是表明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但父母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也存在血缘关系,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而非子女,故在法律地位上非婚生子女不应和婚生子女有所区别。


抚养费可以想加就加?


康女士与盖先生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2016年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盖先生抚养,康女士在每月30日前向盖先生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后因孩子入幼儿园、参加课外辅导班等原因,康女士与盖先生协商一致自2019年9月起变更抚育费为每月2500元。2020年,盖先生将康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每月65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盖先生虽以其女2019年9月入幼儿园、参加课外辅导班等原因为由要求康女士增加抚育费,但其亦自认康女士已因同样事由于2019年9月起将抚育费自1500元增加至2500元,孩子此后各项支出无变化。根据康女士、盖先生的月收入核算,双方所应负担的抚养费总额足以使得孩子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据此,盖先生要求康女士增加抚育费、支付抚养费差额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说法】


高艺林解释,抚养费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生存权利的基本功能,决定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不能因双方间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而就此固定。从开始给付抚养费到给付义务消失,常常会经历比较长的时间。社会经济条件和子女对教育、医疗等的需求变化,都可能导致先前确定的抚养费金额、给付期限不足以满足子女的现实需求。此时,应当允许子女在合理范围内向父母继续主张抚养费。


人民法院对抚养费分担的裁判,应该以子女最大利益为首要考量因素。具体而言,抚养费的分担一要满足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要;二要符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要根据父母双方各自实际负担能力来合理分担。


父母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尤其是夫妻离婚后更应该及时支付抚养费给予孩子成长经济上的保障;但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法定情形下可要求增加。除此之外,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更应包含物质之外的教育与培养,给孩子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文/本报记者 宋霞



离婚了,抚养费该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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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是缘,离散是分,聚聚散散,就是人生。我们当代人的婚姻与离散,此中真意,只有当事人才清楚。当感情走到了尾端,我们就不得不考虑现实问题,尤其是涉及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后续教育,更应当妥善安排。


下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离婚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抚养义务的请求权基础


夫妻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从第1084条规定可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义务的体现方式


夫妻在离婚时,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有两种体现方式,一种是父或母对子女履行直接抚养义务,另一种是未履行直接抚养义务的父或母对子女以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当然,法律也不禁止父母双方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费支付的对象


抚养费支付的对象除了我们常规理解的未成年子女外,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依然负有抚养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均可以认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支付的范围及数额


第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约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若双方协议不成,亦可由法院判决。并且,上述协议或判决,均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二、关于抚养费的范围,是包含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


第三、抚养费数额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


1. 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 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 若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或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 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当然,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四、抚养费支付的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一般是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增加抚养费情形


离婚后,对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一般应当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8条之规定可知,出现下列情形时,子女是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


1.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综上,通过笔者上述几个方面的讨论,大家清楚了关于“离婚了,抚养费该如何支付?”的问题吗?可根据本文论述结合自身情况妥善处理子女后续生活及教育。


虽然婚离了,但生活还在,加油往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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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说夫妻离婚那点事5:子女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

前文说过了夫妻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谁,子女跟谁生活的问题。本文我们再来说说,虽然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了,但是作为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亲情血缘以及法律义务都未断绝,该付的责任还得付,抚养费也得给。


具体抚养费给多少合适,法律规定是什么,怎么给,什么时间给——


咱们往下看:


1、自己协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有规定,抚养费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可以协商具体费用,或高或低协商了就行;也可以协商具体给付时间,一月给一次,还是一年给一次,再或者一次性结清;也可以协商截止期限,是子女满了18周岁就结束,还是子女上了大学还需要给;等等——


但是这种离婚夫妻间的协商,并不能排除子女日后由于情况变化而要求作出抚养费变更的权利。也就是即使夫妻协商了,日后子女还是可以要求对已经协商的内容进行变更的,比如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等。


2、法院判决的:


如果离婚夫妻间不能协商成功,双方争议一直存在,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有一定的依据标准,并不是随意判定的,概括来说就是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具体点就是: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也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工作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而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法院一般支持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一般是判决每月给付一次。


除此外,也有特殊情况的。


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也有给付能力的,那么还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的。


最后,前述仅是一般的、常见的几种情况,每个家庭的实际不一样,孩子的需求是什么,也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更为具体的问题,还可以咨询律师,由律师根据每个家庭、父亲、母亲、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参考。


前文说过了夫妻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谁,子女跟谁生活的问题。本文我们再来说说,虽然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了,但是作为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亲情血缘以及法律义务都未断绝,该付的责任还得付,抚养费也得给。


具体抚养费给多少合适,法律规定是什么,怎么给,什么时间给——


咱们往下看:


1、自己协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有规定,抚养费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可以协商具体费用,或高或低协商了就行;也可以协商具体给付时间,一月给一次,还是一年给一次,再或者一次性结清;也可以协商截止期限,是子女满了18周岁就结束,还是子女上了大学还需要给;等等——


但是这种离婚夫妻间的协商,并不能排除子女日后由于情况变化而要求作出抚养费变更的权利。也就是即使夫妻协商了,日后子女还是可以要求对已经协商的内容进行变更的,比如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等。


2、法院判决的:


如果离婚夫妻间不能协商成功,双方争议一直存在,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有一定的依据标准,并不是随意判定的,概括来说就是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具体点就是: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也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工作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而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法院一般支持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一般是判决每月给付一次。


除此外,也有特殊情况的。


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也有给付能力的,那么还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的。


最后,前述仅是一般的、常见的几种情况,每个家庭的实际不一样,孩子的需求是什么,也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更为具体的问题,还可以咨询律师,由律师根据每个家庭、父亲、母亲、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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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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