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公开开庭审理今年首批减刑案件,邀请作为司法监督员的观海新闻记者现场旁听。
今年首批减刑案件的7名罪犯,属于三类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类犯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这三类犯罪的减刑案件,要依法从严把握,青岛中院邀请司法监督员旁听监督,这是公开透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一项措施。
观海新闻记者亲历了这一公开透明审理和网上便捷办案的过程:
这7名罪犯分别在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服刑,庭审通过互联网法庭平台连线狱内科技法庭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上午10点,这首批减刑案在青岛中院第20审判庭开庭,审判长蒲娜娜,审判员王婧华、刘述明,法官助理杨坤,书记员高嘉慧等参加庭审。
首先审理的是罪犯陈某减刑案件。主要的审判流程——开庭时,首先请检察员入庭、报请人员入北墅监狱狱内法庭,接着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传罪犯陈某至北墅监狱的狱内法庭,罪犯陈某报告身份情况(其中包括姓名、民族、所犯何罪、何年何月被判何种刑罚、现已执行的刑期、执行期间减刑情况、财产刑履行情况、在服刑期间有无违规、违纪的行为、是否受过监狱的行政处分等,职务类罪犯应查明捕前工作单位、职务、级别)。其中可见,陈某是广东籍人,曾经诈骗青岛的受害人20余人,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在服刑期间没有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受过监狱的行政处分。
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向罪犯告知在法庭上的有关诉讼权利。随后进行法庭调查,询问报请人山东省北墅监狱,今天开庭审理的罪犯陈某减刑一案,有无“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事由;由报请人宣读对罪犯陈某的减刑建议书,建议书报请对罪犯陈某减刑五个月。
审判长又询问罪犯陈某对刚才报请人宣读的减刑建议书有无异议;接着,由检察员发表检察意见,并由罪犯本人简要陈述服刑期间的悔改表现情况;由报请人就罪犯陈某悔改表现情况进行举证,提交陈某的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计分考核统计表,以证明罪犯陈某服刑期间所得奖励和积分情况;并询问罪犯对上述证据材料,检察员对上述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期间,审判长询问:罪犯陈某减刑一案,本院立案后在互联网、本院公告栏及监所的公共区域进行了5天的公示。期间报请机关的管教干警、在改罪犯以及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均未提出异议。现在报请人和检察员在本院公示期间,有无收到对罪犯陈某的有关举报材料和信件?
报请人和检察员均答:无。
法庭调查结束后,由检察员发表法律监督意见;罪犯陈某作最后陈述。
陈某说:感谢给我此次减刑的机会,即使我这次不能减刑,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投入到改造中去,努力做到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积极完成好各项改造任务,取得好成绩,争取早日回家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审判长宣布:今天庭审到此结束,本案不当庭宣判,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另行宣判。
当天审理的其他6起减刑案件,也是依法严谨规范审理,共分三批进行。
这首批7起减刑案件庭审,到中午12点结束。
据青岛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中院辖区内有青岛监狱和北墅监狱2所监狱,2020年全年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371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促进罪犯悔过自新。
近年来,青岛中院不断推动智慧化平台的建设与完善,构建减刑、假释工作监督制度,努力实现减刑、假释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改革。
严格统一裁判标准,着重细化裁判要点。减刑工作严格依照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四个方面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假释工作细化“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认定标准。对三类犯罪,严格审查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从严把握“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
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逐渐扩大开庭的范围和比例。探索假释审判机制,规范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断完善假释罪犯出境管控备案制度,做好与社会帮教、社区矫正和社会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2020年,青岛中院假释适用率位于全国前列,案件收监率远低于全国比例。
为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青岛中院还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对2018年至2019年度审结的全部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自查,通过检察机关逐案出具减刑、假释检察意见书、出庭意见书,推进检察机关同步监督。
深入贯彻“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在立案后将减刑、假释建议书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发布;
凡是三类犯罪案件罪犯减刑、假释的,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
结合工作实际,青岛中院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裁判文书辅助生成及线上备案审查,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积极推进科技法庭建设,进一步优化三处科技法庭配置,狱内法庭加载四级法院信息传输软件。深入开展远程线上开庭工作,及时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对三类犯罪案件一律进行远程开庭。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2.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3.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 (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它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其它应当开庭审理的。
4.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
释罪犯的基本情况;(二)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它庭审参加人;(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它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六)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
正常情况,大多数提请假释的,从监区摸排开始到回家,3-4个月之内。打个比方,如果是3月监区开始摸排,也公示了预审符合提请资格,6月可以回家,这是大多数情况。
另外问的比较多就是某省,正常情况是余刑一半以后,预报。打个办法,判决四年,看守所没呆多少时间,刑期过半,服刑两年(差不多也就是余刑过半),可以申请假释预报。
预报的当月是会审核基本材料,是否符合大体条件。符合,次月邮寄材料到假释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常居住地都可以),省内电子回函,省外都是ems快递。
邮寄材料回来的下个月(这时预报已过两个月),监区正式启动提请公示,再下个月刑罚执行科,减假委员会公示,监狱公示,这一轮差不多两个月;再法院公示,接着开庭,差不多一个月以内。
打个比方,4月符合条件,5月预报,6月回函,7月监区提请,8月9月还在监狱,10月法院,一套流程下来,5-7个月之内。刑期四年,双过半,流程下来就只能假释一年七个月之内了。
这还是好的情况,不会的情况,排名没排上,扣分,材料有问题,又可以耽误几个月。有的看起来可以假释一年七个月,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最后刑期四年,余刑差不多四年去监狱,假释一年也可能。(以上
很多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减刑假释一点通》
正常情况,大多数提请假释的,从监区摸排开始到回家,3-4个月之内。打个比方,如果是3月监区开始摸排,也公示了预审符合提请资格,6月可以回家,这是大多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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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的当月是会审核基本材料,是否符合大体条件。符合,次月邮寄材料到假释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常居住地都可以),省内电子回函,省外都是ems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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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好的情况,不会的情况,排名没排上,扣分,材料有问题,又可以耽误几个月。有的看起来可以假释一年七个月,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最后刑期四年,余刑差不多四年去监狱,假释一年也可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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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行驶合同解除权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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