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的屋顶一般都是空闲的,偶尔晴天晒晒粮食,仅会占用几天。如果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板,每天晒着太阳赚钱,你会心动吗?答案是极有可能!可是有一群无耻之徒,利用农民的淳朴善良,明知他们不了解法律相关知识,掏光他们的积蓄甚至背上债务!
一位受害者描述了他被套路的过程:光伏发电销售人员和村干部一起登门拜访,介绍屋顶光伏发电的好处。首先屋顶闲着也是闲着,租给光伏发电公司装太阳能板位置正合适。其次每块太阳能板一年能赚20块,相当于“躺着赚钱”,还贴心的帮忙演算投资回报,安装费用10年就可以赚回来,之后就是纯利润,养老不成问题。
受害者半生务农,对投资相关的事情一知半解,但是看到随行的村干部,很快就打消了疑虑。经过测量,他的屋顶正好能安装66块太阳能板,费用大概是十几万。销售“好心”提醒可以申请银行专门设计的“光伏贷”,还款和赚的钱基本相等。从受害者拒绝贷款并拿出积蓄支付费用,噩梦就此开始了。
在项目的初期,光伏太阳能确实可以每月收入几块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开始不对劲起来。
率先遇到的是发电效率降低,经过询问是太阳能板灰尘过多,影响了发电效率,需要清洗。可是清洗太阳能板可不是用抹布擦擦这么简单,要请专业人士用特殊清洁剂清理,66块太阳能板一次500元,上门费200元,其他材料价格另算。
以为清洗费用吃点亏就完了?噩梦才刚刚开始!很快到来的梅雨天气把阳光遮挡住近两个月,这段时间发电量几乎可以忽略!不但没有收入,连之前预想的供自家的电都没有!
咬咬牙坚持到雨过天晴,光伏发电板又出现故障,找到销售公司,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受害者粗略算了一笔账,安装光伏太阳能板的第一年亏损1000多元,第二年2000多元,第三年4000多元。随着设备的老化,许多零部件都需要换新,发电量下降支出增多,原本以为是“养老本”,现在却成了无底洞。
销售人员在给农民推荐光伏太阳能时,通过数字反复推算收益如何,并且强调屋顶是“租”的,丝毫没有阐述相关责任。
收益是用收入减去成本,并且不能用静态数字来核算,应该把发电量变化、设备老化等因素都考虑进去。比如销售所说年收入2000元,刻意回避维护费用,农民发现第一年1000元额外支出后,会认为还是有的赚,不会去找销售和背后的公司麻烦。当第二年成本上涨时,人家早已跑路了。
还有销售所说的“租”屋顶概念,也是骗局中的重要一环。既然是租,为何还要农民承担安装费用?分明就是利用利益的刺激,配合这些文字游戏打消农民的心理防备,从而骗钱到手。
至于光伏贷,则是销售公司配合银行玩的套路之一。我们按贷款20万元为例,农民需要承担每年5000元左右的利息。而国家回收电能的价格按每度0.87元来算,一年收入大概在2000元左右。也就是说农民只要贷款,不算其他费用,每年稳亏3000元。
销售公司拿走安装费用,银行拿走贷款利息,农民的生活质量一落千丈。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养老保险还处于发展阶段,传统养老方式依然占大多数。许多农民都会在有劳动能力时存下一些钱,等到年老体衰后用于生活花销,通常这笔钱的数额不会太大,一生能存下十几万就算不错了。
光伏太阳能就是看上了这些血汗钱、救命钱,无情的拿走农民的晚年依靠。而光伏贷更加过分,甚至让“中招”农民未来很多年的收入都要填进去。
以银行常用的贷款年利率4.9%计算,贷款20万5年还清,所需还款总额为225905元。农业部公布2021年中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投入达到18000多元,实际情况可能略少,也就是说一旦贷款加入光伏太阳能,未来5年每年送给银行5000元,将近28%的收入要送进银行!
相信有人会有疑问,难道合作前没有签订合同吗?当然有签,但是吃亏就吃亏在合同条款上。
光伏太阳能销售公司会在合同中设下“合作项目”的大坑,从租屋顶农民一本万利到责任共享,一旦公司跑路,农民将不得不承担全部责任,负责日后的维护的所有费用。
还有资金风险的弊端,农民和公司的合作会用共有账户的方式结算资金,一旦公司破产清算,农民的电站将会被列为共有资产。这也是许多农民吃亏后寻找法律援助,最后不了了之的主要原因,跑路了至少比太阳能板被收回好。
更为过分的就是合同中明确规定安装光伏太阳能板的房屋属于合作经营场地,一旦农民想要出售或者改建,就要和公司协商,未来10年就这样被捆绑在一起。
合同上一些小的点上更是花样百出,比如农民收益这项,会采用“区间”来代替具体数字,即便公司正常经营也能旱涝保收,吃亏的只有掏腰包的农民。
根据农业部和科技教育司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1年发布的报告,中国的5.6亿农民中只有1700万高素质农民,这些高素质农民中仅有45%拥有高中以上学历。他们对法律的意识很薄弱,想要应付十几页纸的“阴阳合同”堪比登天,受骗在所难免。
“城里套路深,我要回农村”,骗子大军也是这么想的。农民一辈子背朝黄土面朝天,耕种田地饲养家畜,性格憨厚又略有贪心。骗子正是抓住了这一特点,把魔爪一次次伸向农民的腰包。
部分骗子身制服,拿着仪表装模作样的给农民家中的液化气罐做检查,然后说不合格有危险,需要更换他们提供的“安全产品”,原价500元现在只需100元。因为农民容易相信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并且认为买到优惠的补贴产品,轻而易举就会上当受骗,花100元买了进价20块的劣质液化气罐。
还有传统的集资骗局,骗子们会包装个虚假项目,让农民集体出钱入股,一个村可以卷走上百万元!
光伏投资是最近几十年各种骗局中的一种,单纯的农民可能一辈子只有十万积蓄,被黑心骗子一次又一次的套路。想要避免农民财产无辜受损,除了加强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外,还要加强监管,让不法分子没有空子可钻。
我要被这位网友笑死了
#315全民季#
今年对于很多购房刚需客户来说,存在很多选择的机会,武汉又是降利率、降首付、不限购等等政策,一接二连三的利好连环轰炸。
但是,楼市始终热不起来,营销中心甚至还有雇人表演火爆销售的假象,不管是个人家庭还是开公司的老板,三年大感冒就已经把人折磨得毫无信心,中国全年存款必比去年增加了26.26万亿,明明大家口袋里的钱都多了起来,在买房这件事上仍然踌躇再三?
因为“他们”急了,贷款利率一降再降,银行争着抢着放贷,“他们”越急,我们反而越慌,越害怕掉进某个圈套。
最近,冒出的这个“首付贷”,真的是把购房者当韭菜,狠狠收割。
首付贷、零首付早已被命令禁止
首先来讲讲,首付贷是什么?
销售人员会和你说,首付不够没关系,开发商帮你搞定,让你和其他第三方签订无息借款合同,然后分期还款,第三方帮你垫付首付,然后销售还能赚个渠道费。
“零首付”“首付贷”短期可能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却并没有降低购房成本,而且,“低首付”“零首付”购房早已被明令禁止。
“零首付”“首付贷”往往须借助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一旦使用首付贷,后续除了支付银行贷款的月供额度之外,还需要支付首付贷部分的月供,以及给销售的渠道费,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购房成本。
再者,一旦开发商暴雷了,房子不仅收不回来,“首付贷”也还要一直还,倾家荡产找谁说理呢?
“您好,我们是××银行的中介,现在我们这有月息××的低息贷款,额度是××,您现在需要吗?”今后接到这样的电话,您得多加注意。
10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2022年第7期风险提示,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而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中国银保监系统已多次发布关于防范不良或非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对移花接木的“AB贷”以及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等现象进行了曝光。
据银保监会消保局介绍,当前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但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却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消保局特别提示,金融消费者需要注意防范以下三大陷阱风险:
陷阱一:假冒银行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非法中介会冒充“××银行”“××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陷阱二:骗取高额手续费。非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陷阱三: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非法中介往往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极高的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就有很高利息,不法中介仍要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就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以上中介不法行为,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金融消费者,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移花接木的“AB贷”,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针对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全国已有福建、广东两地银保监局分别在9月14日、3月15日发过专项风险提示。
9月14日,福建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风险提示》,对非法或不良贷款中介当前存在的“堂而皇之,伪装银行人员身份,瞄准小微客户群体诱导办理银行线上贷款”“移花接木,采取‘AB贷’伎俩,为缺乏资质客户套取信贷资金”“瞒天过海,诱导客户签署代扣协议,自动扣取高额‘中介费用’”这三类新型套路营销行为进行“起底”。
其中关于“AB贷”伎俩,据福建银保监局介绍,主要表现为,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部分客户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不良中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包装客户贷款资料,于是就出现“AB”贷形式。
“即客户A自身资质不符合条件,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中介伪造银行贷款审批流程的截图告知客户A因其风险系数高,需增加担保人,极力说服客户A寻找资质较好的客户B为其担保,在实际贷款办理中,不良中介并未为客户A申请贷款,而是使用客户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借款人实质为B,但贷款资金却由客户A使用,客户B直至被银行催收才知本人是借款人而非担保人,中介公司会将矛头直指是银行端的审批问题,并煽动客户与银行对质,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福建银保监局具体解释道。
3月15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防范“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的风险提示》则主要集中于:非法“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以 “利率低”“时限长”“放款快”等诱导购房者,推销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并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的现象揭露。
对金融业务存疑要官方渠道核实,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得小心
面对非法或不良“贷款中介”的不法行为,金融消费者具体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如何将其与正规贷款渠道进行有效辨别?
福建银保监局对此表示,有信贷服务需求的金融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业务办理前,应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不法中介机构的营销揽客行为。“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咨询核实。对于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额度已批’贷款业务等行为,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防范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此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福建银保监局也特别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慎重对待合同、授权书等法律文书的签署,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授权范围,不随意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
“您好,我们是××银行的中介,现在我们这有月息××的低息贷款,额度是××,您现在需要吗?”今后接到这样的电话,您得多加注意。
10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2022年第7期风险提示,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而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中国银保监系统已多次发布关于防范不良或非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对移花接木的“AB贷”以及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等现象进行了曝光。
据银保监会消保局介绍,当前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但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却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消保局特别提示,金融消费者需要注意防范以下三大陷阱风险:
陷阱一:假冒银行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非法中介会冒充“××银行”“××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陷阱二:骗取高额手续费。非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陷阱三: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非法中介往往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极高的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就有很高利息,不法中介仍要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就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以上中介不法行为,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金融消费者,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移花接木的“AB贷”,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针对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全国已有福建、广东两地银保监局分别在9月14日、3月15日发过专项风险提示。
9月14日,福建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风险提示》,对非法或不良贷款中介当前存在的“堂而皇之,伪装银行人员身份,瞄准小微客户群体诱导办理银行线上贷款”“移花接木,采取‘AB贷’伎俩,为缺乏资质客户套取信贷资金”“瞒天过海,诱导客户签署代扣协议,自动扣取高额‘中介费用’”这三类新型套路营销行为进行“起底”。
其中关于“AB贷”伎俩,据福建银保监局介绍,主要表现为,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部分客户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不良中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包装客户贷款资料,于是就出现“AB”贷形式。
“即客户A自身资质不符合条件,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中介伪造银行贷款审批流程的截图告知客户A因其风险系数高,需增加担保人,极力说服客户A寻找资质较好的客户B为其担保,在实际贷款办理中,不良中介并未为客户A申请贷款,而是使用客户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借款人实质为B,但贷款资金却由客户A使用,客户B直至被银行催收才知本人是借款人而非担保人,中介公司会将矛头直指是银行端的审批问题,并煽动客户与银行对质,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福建银保监局具体解释道。
3月15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防范“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的风险提示》则主要集中于:非法“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以 “利率低”“时限长”“放款快”等诱导购房者,推销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并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的现象揭露。
对金融业务存疑要官方渠道核实,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得小心
面对非法或不良“贷款中介”的不法行为,金融消费者具体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如何将其与正规贷款渠道进行有效辨别?
福建银保监局对此表示,有信贷服务需求的金融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业务办理前,应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不法中介机构的营销揽客行为。“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咨询核实。对于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额度已批’贷款业务等行为,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防范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此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福建银保监局也特别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慎重对待合同、授权书等法律文书的签署,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授权范围,不随意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
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买房贷款合同有哪些陷阱呢(买房贷款合同有哪些陷阱?)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7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