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分割财产带孩子一方怎么分割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二、财产的分割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离婚之后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生活以及教育所需要的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金额的多少离婚夫妻可以进行协商。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没有过错,那么财产的分割问题不会因为孩子归谁抚养而有所不同。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统一标准的答案,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说一定是男方或者女方分的多。也不太可能绝对的就是两个人平等的分割共有财产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处理起来就很简单了。就是说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也有自由裁定的因素。
很多女性,在结婚生子后,选择全职照顾家庭,这样导致的后果,不仅是使得自己与社会脱节,更是失去了谋生的能力,这样就会大致自己在家庭关系中,出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关系会十分脆弱,女性更是很无助。很多女性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离婚时,往往只知道分割财产,其实法律还支持补偿金。
张某和萧某经别人介绍后结婚生子,婚后双方感情并不牢固,相处的也十分不融洽,但还是按部就班地生养了孩子。由于双方父母无力照顾他们的孩子,生完孩子后的萧某,只能选择全职在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没过多久,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只能选择离婚。那么,此时除了分割财产,妻子萧某可以主张赔偿金么?是否有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张某与萧某虽系自由恋爱,但感情并不牢固,婚后未建立起良好夫妻感情,张某多年来独自抚养孩子,对家庭所尽义务较多,而萧某未尽丈夫责任,亦未尽父亲之责。萧某对家庭的付出,不但金钱上付出较少,且时间、精力几乎没有付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某主张在分割共同财产、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之外,要求另行支付补偿金,就是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法院一般会给予支持。
欢迎私信咨询法律问题
很多女性,在结婚生子后,选择全职照顾家庭,这样导致的后果,不仅是使得自己与社会脱节,更是失去了谋生的能力,这样就会大致自己在家庭关系中,出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关系会十分脆弱,女性更是很无助。很多女性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离婚时,往往只知道分割财产,其实法律还支持补偿金。
张某和萧某经别人介绍后结婚生子,婚后双方感情并不牢固,相处的也十分不融洽,但还是按部就班地生养了孩子。由于双方父母无力照顾他们的孩子,生完孩子后的萧某,只能选择全职在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没过多久,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只能选择离婚。那么,此时除了分割财产,妻子萧某可以主张赔偿金么?是否有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张某与萧某虽系自由恋爱,但感情并不牢固,婚后未建立起良好夫妻感情,张某多年来独自抚养孩子,对家庭所尽义务较多,而萧某未尽丈夫责任,亦未尽父亲之责。萧某对家庭的付出,不但金钱上付出较少,且时间、精力几乎没有付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某主张在分割共同财产、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之外,要求另行支付补偿金,就是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法院一般会给予支持。
欢迎私信咨询法律问题
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小孩如何判,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小孩如何判决
婚姻法财产女方以前带孩子的规定?婚姻法财产女方以前带孩子的规定是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带小孩方可多要财产吗(离婚带孩子的一方能分割多少财产)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7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