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机构和伤残鉴定机构不是一个机构,工伤鉴定机构一般是指劳动鉴定委员会或者劳动鉴定小组等,而伤残鉴定机构是指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依什么为准?司法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很久没跟大家伙说说伤残鉴定的事了。近来国晖交通律师谈到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正好着重点提及到伤残鉴定这部分。现在就让小编来跟大家叨一叨吧。
据了解,受害人邱某当时骑着自行车途径某小学路段,与肇事司机姜某驾驶的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邱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邱某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住院了17天后出院。
交警大队那边也对这次事故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姜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邱某也随着出院自己找了家司法鉴定所,对伤情进行伤残鉴定,鉴定出伤残等级为9级,为此邱某还自己出了500元鉴定费。
邱某找到国晖交通律师,在其帮助下计算出伤残赔偿金2559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邱某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姜某与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邱某损失共计76496元。其中包括后续治疗费8000元。误工费35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护理费800元、伤残赔偿金2559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鉴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731元。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之一保险公司对邱某的诉求提出了质疑,辩称其已经为邱某垫付了医疗费5000元,应在医疗限额内扣除。此外原告邱某的伤残等级不合理,根据其病历记载,其为膝关节并非四肢长骨,其伤残等级评定不合理,请求法院重新评定,且后续治疗费并未实际发生,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法院对此进行了审理查明,鉴于保险公司因该司法鉴定所系原告自行委托的情况下,故而保险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对此法院指定了合法的鉴定机构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得出结论为邱某的伤情不构成伤残等级。
此结果一出,立马减轻了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姜某11166元,肇事司机赔偿邱某3000元,与邱某所主张的7.6万余元相比,最终只获赔的只有14000余元,加之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5000,共计19000元。数额对比起来,真是高下立判。
邱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找的这家司法鉴定机构一点都不靠谱,早知道就应该在国晖交通律师的指导下选择资质较好的伤残鉴定机构来了。
国晖交通律师对此也表示,伤残鉴定关乎着更多赔偿金,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马虎不得。如果受害人对同一损失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行为、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的。
伤残鉴定的意义就在于受害人能够凭借着鉴定意见报告中记载的伤残等级,可以主张与之相对应的伤残项目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在准备伤残鉴定时要特别注意伤残鉴定机构的选择。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时一定要委托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会被法院、对方当事人认可。此外,资质好的鉴定机构也会有利于获得并提高伤残等级。如若不然,就会像上诉案例中的邱某一样,得出错误的伤残鉴定报告,最终导致获赔的数额直接少了好几倍。
所以大家要引以为戒,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要去选择信誉好、办事公证的鉴定机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机构或者选择在受诉法院地有办公场所的鉴定机构。
通常情况下,市级以上的地区都会有相应的鉴定机构,受害人可通过地方司法部门公布的鉴定机构目录选择适合自己的鉴定机构。
如果实在还不懂的话,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具体进行。相信受害人邱某若是能在国晖交通律师处理赔偿纠纷时,在其指导下进行伤残鉴定,也就不会只获赔了这点赔偿了。
好啦,关于伤残鉴定机构选择的重要性,小编就说到这里啦。如果大家想知道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索赔小细节,就等小编下周回来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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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白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实践中,很多员工反映发生工伤后,寻找公司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可公司建议让员工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等员工去了之后,伤残鉴定部门却以不满足成立伤残鉴定的基本要求为由拒绝开相关证明,回到公司后相关部门也因为没有伤残鉴定报告而拒绝赔付。发生这样的情况,难道真的就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吗?不见得,明白了二者的区别,遇到此类问题就会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首先明白何为工伤鉴定:需要建立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伤者医疗期满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为: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而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伤害等原因而进行的司法鉴定。这样看来其实不是很直观,通俗的讲在实际经验中,九级或者更高的伤残等级都可能过不了伤残鉴定的程序认定,因此有很多公司会要求员工去做伤残鉴定而非工伤鉴定,一旦认定通过不了,公司可以以此为由避免进行工伤赔偿,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发生工伤后要做的是工伤鉴定而非伤残鉴定。
所以,发生工伤应该如何选择流程,这下就要清楚的记下,我们一定要选择工伤鉴定,合理合法。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首先需要明白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实践中,很多员工反映发生工伤后,寻找公司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可公司建议让员工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等员工去了之后,伤残鉴定部门却以不满足成立伤残鉴定的基本要求为由拒绝开相关证明,回到公司后相关部门也因为没有伤残鉴定报告而拒绝赔付。发生这样的情况,难道真的就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吗?不见得,明白了二者的区别,遇到此类问题就会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首先明白何为工伤鉴定:需要建立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伤者医疗期满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为: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而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伤害等原因而进行的司法鉴定。这样看来其实不是很直观,通俗的讲在实际经验中,九级或者更高的伤残等级都可能过不了伤残鉴定的程序认定,因此有很多公司会要求员工去做伤残鉴定而非工伤鉴定,一旦认定通过不了,公司可以以此为由避免进行工伤赔偿,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发生工伤后要做的是工伤鉴定而非伤残鉴定。
所以,发生工伤应该如何选择流程,这下就要清楚的记下,我们一定要选择工伤鉴定,合理合法。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正确追讨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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