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有些人在协议离婚时不同意抚养孩子,后来又想要抚养,那么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能不能变更呢?
2018年10月
郑先生与余女士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8年10月协议离婚。未成年子女小郑由余女士直接抚养,郑先生每月应支付抚养费1500元。
2021年9月
郑先生以儿子小郑逐渐长大,余女士不便抚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郑由郑先生直接抚养。
余女士:离婚后,孩子都是随我生活,离婚时虽然约定孩子爸爸要每月支付抚养费,但他未给付过抚养费,他爸爸没有抚养的能力,其要求变更抚养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裁判结果
泰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应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本案郑先生与余女士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小郑一直随余女士生活,由其抚养教育,小郑之前的生活环境具有稳定性、便利性。且余女士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并未降低,而郑先生目前无固定职业,经济收入不稳定,若变更由其抚养,小郑的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小郑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郑先生提出小郑逐渐长大、余女士不便抚养的意见,不能成立,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子女抚养关系不能轻易改变
稳定的抚养关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没有特殊情况,不宜轻易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时,双方应从如何更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来确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切不可意气用事,影响到孩子及己方的未来生活。
No.1
什么情况下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时一旦确定了抚养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特殊情况,主要是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是父母双方自行协商;
二是抚养孩子一方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严重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三是由于其他原因,孩子随原直接抚养人生活确实对孩子成长不利。
No.2
离婚时,如何考量确定
子女抚养关系的因素?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有下列因素,可优先考虑为直接抚养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未成年子女的意愿是衡量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
(四)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起诉变更抚养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是父母双方都拥有的,并且如果父母其 中一方在抚养小孩时候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放弃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 意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起诉处理。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
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 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 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 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 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 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 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法院会予以支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 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 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 的具体情况判决。”
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
变更抚养权诉讼准备好以下材料、证据: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起诉状内容包括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结语和 日期。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充分说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变更抚养后自己有能力抚养 孩子等内容。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明。
4、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5、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主要搜集以下材料:
(1)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 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6)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自己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证实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6、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或者离婚双方的协议当中一旦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离 异双方就必须遵守,不能随意变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双方由于离婚后各自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对于孩子的抚养发生新的争执,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 题。
对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如果离婚的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法变更。如 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 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 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 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l)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关于婚姻纠纷的事情就分享到这里,还有问题,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如果孩子已经判给一方或者协议约定给一方,如果想变更抚养权有两个办法: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协议一般经签字就生效。
2、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变更抚养权,主要法律依据就是上面的规定,原告方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而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才有可能出具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对于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为了争取抚养权,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来给您支招。
首先,收集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出现残疾伤病的病历,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或由律师前往医院调查核实。
其次,收集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果出现对方有虐待孩子的情形,可以向妇联、街道、公安等多个部门检举,固定上述部门处理的结论意见证据及孩子受伤的照片证据,以此来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应该与孩子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只要孩子愿意跟随您,而您又有抚养能力,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孩子已经判给一方或者协议约定给一方,如果想变更抚养权有两个办法: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协议一般经签字就生效。
2、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变更抚养权,主要法律依据就是上面的规定,原告方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而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才有可能出具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对于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为了争取抚养权,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来给您支招。
首先,收集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出现残疾伤病的病历,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或由律师前往医院调查核实。
其次,收集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果出现对方有虐待孩子的情形,可以向妇联、街道、公安等多个部门检举,固定上述部门处理的结论意见证据及孩子受伤的照片证据,以此来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应该与孩子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只要孩子愿意跟随您,而您又有抚养能力,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简析五种医疗纠纷替代性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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