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连日来,公众持续关注河北唐山打人事件。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有大河报·豫视频的读者注意到,该案件发生的时间为6月10日凌晨,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10天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要是当事人伤情恢复得好,是不是鉴定结果就认定伤得轻了?会不会影响对涉案人员的量刑结果?”对于该疑问,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咨询了基层派出所、法制民警,结合日常办案经验,予以解答。
【事发10天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对打人案细节和被打女孩最新情况进行公布。
通报内容显示,2022年6月7日,陈某亮(男,43岁)等4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月10日凌晨,陈某志等5人与陈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2时47分逃离,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6月11日将9名涉案人员(7男2女)全部抓获。6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
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发后10天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影响鉴定结果?】
“从被打到出具鉴定意见,前后有10天时间,万一伤者恢复得快,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对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间隔时间,有大河报·豫视频的读者提出了疑问。
郑州市公安局一名派出所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在日常处理的打架斗殴等案件中,当事人受伤后会先到医院就诊,并由院方出具诊断证明。此后,公安机关根据该诊断证明,出具委托书,在民警的陪同下,由法医对当事人做司法鉴定。
“一般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能出结果。”该负责人说,对于伤情不复杂的当事人,司法鉴定出具的结果会很快出来,对后期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依据支撑。
不过,对于当事人不同受伤部位的伤情,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时长不同。该负责人曾办理过一起抢劫伤人案件,被害人的大拇指肌腱处被砍伤,“根据法医和专家会诊的意见,需要根据肌腱的恢复情况,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抢劫致人轻伤和致人重伤,量刑是不一样的。”该负责人说,最终该起案件历时半年,才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郑州市公安局一位法制民警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对于伤者来说,不同的身体部位,出具司机鉴定意见书的时间间隔不一。“比如有当事人的肾脏出现了伤情,需要保守治疗,后期如果恢复好了,伤情鉴定意见就会改变,这就会有一个观察伤情的时间间隔。”
上述民警都强调了一点,如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意见存疑,可以重新申请鉴定,“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伤情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医出具结果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都会非常谨慎。”
【受伤部位、伤情不同,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时间间隔不一】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附:警方通报】
把人打成轻伤,虽然已经和解,但一般还是会有案底的。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司法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案件,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等环节,才能依法办结。
也就是说,把人打成轻伤,是公诉案件,也是刑事案件,而和解仅仅是从轻处罚的情节,并不必然导致案件的撤销,是否有案底,还是要看案件的处理结果。
比如,和解的情况,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可见,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仅仅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并不能导致案件的撤销。
一起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如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撤销案件,但轻伤的刑事案件不会被撤销。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作出不予起诉处理。轻伤的刑事案件,从司法实践看,即使双方达成和解,基本没有不起诉处理的。
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会依据事实及证据情况,一般不会定罪免罚,和解后缓刑的可能性很大,否则就会被判处实刑。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可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不论是缓刑还是实刑,都属于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属于有案底的情况,无法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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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河北公安厅公布了唐山打人事件的一份通报,这份通报详细介绍了事件发生的过程以及一些具体伤情。
对于事件发生的过程我相信不用过多介绍,网上有视频,而且媒体对事情发生经过也进行过多次解读,只不过在发生伤情之后,至于4名被打的女生到底属于什么伤情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对象,之前大家都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出鉴定结果。
因为鉴定结果的出炉直接关系则陈某志等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如果最终这几名女性当中有一名或者多名被认定为重伤,那陈某志等人就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再加上之前的累犯,有可能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他们应有的惩罚。
而且从现场殴打的过程来看,陈某志用脚踢用酒瓶打白衣女子,结果导致她的满脸都是血,而且还住了几天ICU,虽然目前已经出了ICU,而且病情相对稳定,但大家始终认为这种殴打程度应该有可能达到重伤。
不过从河北警方公布的最新消息来看,这4名女子没有人重伤,根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看到这个伤情鉴定结果,估计很多网友还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几名女子一旦被认定为轻伤之后,这意味着陈某志等人的刑罚有可能会减轻。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未免有点太轻了。
那为什么这几名女子没有被判为重伤,而是被认定为轻伤二级呢?
对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虽然被殴打的两名女子伤势确实比较严重,但是我国对于重伤、轻伤的鉴别有严格的标准,这个标准不能因为舆论压力比较大而随便做出不客观的鉴定。
目前我国的伤情鉴定主要根据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按照这条规定,重伤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其中重伤一级具体表现如下。
重伤二级具体表现如下。
轻伤一级表现如下。
轻伤二级表现如下。
在唐山这起打人事件当中,两名白衣女子主要是头部受伤,其中一名白衣女子被陈某志反复用脚踢,用酒瓶砸,伤到头部和脸部。
但并非伤到头部和脸部就一定构成重伤,从重伤的鉴定标准来看,认定标准是非常高的, 比如涉及到颅脑以及脊髓要达到植物生存状态,面部容貌损毁(重度)等才能算重伤一级。
另外重伤二级的鉴定标准也比较高,比如涉及到颅脑脊髓部分,如果出现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脓肿等等就可以认定为重伤二级。
而目前两名受伤比较严重的女子被判为轻伤二级,这说明她们的伤势应该符合轻伤二级的认定标准。
比如颅骨骨折,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厘米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等等;
涉及面部有可能是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厘米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两枚以上等等。
我相信司法鉴定部门能够得出这两名女子是轻伤二级的结论,肯定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但是这种鉴定结果想要让大家信服,我认为有必要公布更详细的情况,比如这几名女子的具体伤情到底是什么样,比如头部到底是什么样的伤情?脸部到底是什么样的伤情,颈部到底是什么样的伤情等等,只有公布具体细节才能让大家消除猜疑。
毕竟这件事情影响比较恶劣,任何一个鉴定结果都必须经得起公众的推敲。
尤其是前段时间网上一度有人传出陈某志到某医院治疗的时候被认定为中伤,至于这个是不是真实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出来给大家一个准确的答复。
总之,这件事情影响非常恶劣,而且影响面非常大,我相信相关部门在认定伤情的时候肯定会谨慎对待,而且能够做到真实客观,但是在公布伤情认定结果的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公布更多的伤情细节,让公众去推敲,让公众去判断,这样才能经得起考验。
6月21日,河北公安厅公布了唐山打人事件的一份通报,这份通报详细介绍了事件发生的过程以及一些具体伤情。
对于事件发生的过程我相信不用过多介绍,网上有视频,而且媒体对事情发生经过也进行过多次解读,只不过在发生伤情之后,至于4名被打的女生到底属于什么伤情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对象,之前大家都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出鉴定结果。
因为鉴定结果的出炉直接关系则陈某志等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如果最终这几名女性当中有一名或者多名被认定为重伤,那陈某志等人就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再加上之前的累犯,有可能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他们应有的惩罚。
而且从现场殴打的过程来看,陈某志用脚踢用酒瓶打白衣女子,结果导致她的满脸都是血,而且还住了几天ICU,虽然目前已经出了ICU,而且病情相对稳定,但大家始终认为这种殴打程度应该有可能达到重伤。
不过从河北警方公布的最新消息来看,这4名女子没有人重伤,根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看到这个伤情鉴定结果,估计很多网友还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几名女子一旦被认定为轻伤之后,这意味着陈某志等人的刑罚有可能会减轻。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未免有点太轻了。
那为什么这几名女子没有被判为重伤,而是被认定为轻伤二级呢?
对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虽然被殴打的两名女子伤势确实比较严重,但是我国对于重伤、轻伤的鉴别有严格的标准,这个标准不能因为舆论压力比较大而随便做出不客观的鉴定。
目前我国的伤情鉴定主要根据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按照这条规定,重伤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其中重伤一级具体表现如下。
重伤二级具体表现如下。
轻伤一级表现如下。
轻伤二级表现如下。
在唐山这起打人事件当中,两名白衣女子主要是头部受伤,其中一名白衣女子被陈某志反复用脚踢,用酒瓶砸,伤到头部和脸部。
但并非伤到头部和脸部就一定构成重伤,从重伤的鉴定标准来看,认定标准是非常高的, 比如涉及到颅脑以及脊髓要达到植物生存状态,面部容貌损毁(重度)等才能算重伤一级。
另外重伤二级的鉴定标准也比较高,比如涉及到颅脑脊髓部分,如果出现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脓肿等等就可以认定为重伤二级。
而目前两名受伤比较严重的女子被判为轻伤二级,这说明她们的伤势应该符合轻伤二级的认定标准。
比如颅骨骨折,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厘米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等等;
涉及面部有可能是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厘米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两枚以上等等。
我相信司法鉴定部门能够得出这两名女子是轻伤二级的结论,肯定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但是这种鉴定结果想要让大家信服,我认为有必要公布更详细的情况,比如这几名女子的具体伤情到底是什么样,比如头部到底是什么样的伤情?脸部到底是什么样的伤情,颈部到底是什么样的伤情等等,只有公布具体细节才能让大家消除猜疑。
毕竟这件事情影响比较恶劣,任何一个鉴定结果都必须经得起公众的推敲。
尤其是前段时间网上一度有人传出陈某志到某医院治疗的时候被认定为中伤,至于这个是不是真实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出来给大家一个准确的答复。
总之,这件事情影响非常恶劣,而且影响面非常大,我相信相关部门在认定伤情的时候肯定会谨慎对待,而且能够做到真实客观,但是在公布伤情认定结果的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公布更多的伤情细节,让公众去推敲,让公众去判断,这样才能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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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做轻伤害司法鉴定几天能出来结果(轻伤司法鉴定多久可以出结果)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7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