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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有财产继承权吗(非婚生子能继承家庭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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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1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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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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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同样有继承权

□ 于旭坤


“私生子”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一些人缺乏对非婚生子的包容度,在背后对“私生子”指指点点,甚至口出秽语,给孩子及其家庭带来很多伤害。其实,孩子又有什么错呢?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同样需要父母的爱,也同样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本期介绍的案例就是关于非婚生子的内容。


蒋红在外出务工期间与黄明相识并同居,在蒋红怀孕后,黄明执意要她做人工流产。后来蒋红才知道,黄明已有家室并且有一个女儿,这让蒋红非常难过。最后,蒋红决定独自生下孩子并且与黄明分手。儿子浩浩出生后,蒋红把他带回了老家,因浩浩被村里孩子欺负,蒋红又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黄明得知后,多次看望过儿子,并通过DNA检测证明浩浩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后来,黄明因车祸突然死亡,获得赔偿款62万余元。因沟通未果,蒋红代理浩浩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继承其生父黄明的遗产。但黄明的妻子极力反对,她坚持认为,黄明在外与他人非法同居生下浩浩,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而浩浩是私生子,无权继承黄明的遗产,否则将有违公序良俗。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明确属浩浩的亲生父亲,最后判决浩浩有权继承其生父黄明的遗产。


首先,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同样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上述案件中的黄明妻子认为,黄明与他人在外同居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是有道理的,但是浩浩是黄明的亲生子已确定无疑,浩浩作为非婚生子也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其次,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的黄明因突发交通事故而离世,并没有设立遗嘱,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第1款、第2款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再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人继承。具体到本案来说,黄明有妻子和子女,但他的父母已经离世。那么,黄明的妻子、亲生女儿以及浩浩3人每人要继承黄明遗产的三分之一。当然,除了交通事故赔偿款以外,浩浩也有权继承黄明的其他遗产。


最后,胎儿的继承权受到保护。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的浩浩已经出生,如果在蒋红怀孕期间黄明就去世,那么,在处理黄明的遗产时,应当为作为胎儿的浩浩保留相应份额,浩浩出生后享有这部分财产权益;如果胎儿出生以后是死体,也就是说,胎儿自出生以后就没有呼吸、没有生命,那么这部分遗产应当再被放回遗产中,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分割;如果胎儿出生以后又夭折,那么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由他的母亲来继承,因为胎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母亲,其父亲已经去世,而胎儿又不可能有子女,所以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归母亲继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同样有人权,同样依法享有继承权。即使大人有过错,也不要把这种错误加诸在无辜的孩子身上,要避免非婚生子受到伤害。





担心非婚生子女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学博士:不存在的!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消息持续引起公众热议。有网友担心,新规实施后,可能会出现非婚生子女增多的现象。若如此,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吗?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保护呢?非婚生子女能否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月1日,封面新闻邀请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婚专委主任、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贺海燕博士,针对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


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一致


贺海燕介绍,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没有任何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例如,二者在未成年时,均有被父母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均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成年后,均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配偶去世遗产分割前


将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有网友担心,非婚生子女在享有同等继承权的情况下,原配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保护呢?贺海燕解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1063条规定,确定其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


“担心非婚生子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一个误区。”贺海燕说,在夫妻关系中,当一方配偶去世,在遗产分割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有一项规定动作——夫妻财产分割。“我们会先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清理并予以分割,特别约定的除外,通常来说是一人一半。”


婚生子和非婚生子


都只能继承死者一方的个人财产


贺海燕介绍,其中一方配偶的财产分割出来后,剩下一半就作为另一方的遗产处理。“所以,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只能继承被继承人(即死者)一方的个人财产。”


她举例说,在遗产继承方面,配偶和子女属于同一顺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比如,一对夫妻中的丈夫去世,他和配偶育有一子,在外有一名同居者和一非婚生子。当这名丈夫去世后,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时,配偶、婚生子、非婚生子均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同居者则没有继承该死者财产的权利。


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或立遗嘱明确继承人


可限制非婚生子参与继承


与此同时,在婚生子和非婚生子对其父亲享有同样的继承权的情况下,也负有同等的赡养其父亲的义务。如果婚生子对于被继承人履行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继承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遗产。此类个案情况不同,需要法院进行认定。


“因此实际上,不存在夫妻的法定共同财产不被保护的情况。但如果一个人的非婚生子越多,那么相应的继承人可以分到的份额越少,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贺海燕建议,如果市民想要预防此类情况的发生,可以通过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归属于另一方,或者立遗嘱的方式明确只能由配偶、婚生子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等方式,解决非婚生子参与继承而导致配偶和婚生子遗产份额可能减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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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规定,私生子丧失继承权?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个与私生子相关的话题。私生子准确来说叫非婚生子,因为私生子这个词带有轻蔑意味,下文统一用非婚生子代替。




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例确实不少,我们也经常看到诸如“原配撕逼第三者”、“第三者为上位不择手段”、“因第三者夫妻对簿公堂”的新闻。而婚外情最可怕的是藕断丝连,非婚生子的出现不仅影响夫妻感情,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权益。




由于担心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被非婚生子夺走,不少非过错方当事人想尽一切办法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以保护自己或者孩子的利益。而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则“私生子丧失继承权”的“新闻”,更是让很多人感到大快人心。然而,事实是不是就真的如网传的一样呢?对此,我们需要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与非婚生子有关的法律有哪些?新的婚姻法是不是规定非婚生子丧失继承权?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婚生子享有的权利,非婚生子一样能享有,比如:要求生父或者生母支付抚养费、继承生父或者生母的遗产。由此可知,非婚生子不会因为生母生父的不法关系而遭遇区别对待。




而陆续出台的几部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于非婚生子权利与义务部分的规定是否有变更呢?实际上,规定并没有将该条予以删减或更改。因此,网传的非婚生子丧失继承权是谣言。




由原本的家长(父)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目前甚至未来立法精神仍然会优先保护子女的利益。




二、非婚生子女衍生出的其它的法律问题




1、非婚生子的父母,其一方是否有权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我最近办的一个真实案件:当事人因先生出轨并在外生育一非婚生子而离婚,涉及的财产几千万。她非常担心离婚后,男方分得的财产在男方百年归老后之后,而第三者则可以坐享其成继承这些财产。从法律角度,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与第三者结婚,男方百年归老后之后,成为合法妻子的第三者,有权继承男方的财产。当然,如果在两人未结婚前男方去世的,第三者是无法通过法定继承来继承男方的遗产的。但我们也知道,除了法定继承外,还有很多种方式将财产给予第三者,比如赠与等。




2、无过错方能否要求婚内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




不少当事人花时间、花精力,甚至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花重金聘请私家侦探收集出轨的证据,以此作为诉讼筹码,起诉离婚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目的。然而,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就是说,婚外生子不但不会导致过错方净身出户,甚至不影响财产分割,仅仅只能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司法实践当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就1万到10万的幅度。




因此,我一般不建议当事人为了诉讼而花重金聘请私家侦探。当然,如果对方是社会有一定地位的人或者社会声誉对他有很大的影响的情况下,手上有婚外情证据对谈判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婚外生子不会导致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难道就没有办法可以惩罚过错方了吗?当然有,大家可以看看我团队此处插入以往的原创文章链接《2019婚姻法视角:他出轨,这样做能让他净身出户》






3、婚外生子是否就一定构成重婚罪?




有不少人认为,过错方连孩子都生了,肯定构成重婚罪,甚至有人认为,只要一方有出轨行为,都构成重婚罪。其实,法律的规定非并我们想得那么简单。以下两种情况才构成重婚罪:




第一种,有婚姻身份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现在民政部门未全国联网,这种情况的虽然不多,但也存在。




第二种,有婚姻身份的人又与他人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在现实中比较常见,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同居还不能构成犯罪,必须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但是同居原本就有隐蔽性和隐私性,你不但要找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还要举证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该情形举证非常困难,追究刑事责任难度大,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非法同居的人仍然有恃无恐。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守住道德的底线,一旦越过红线,重则身败名裂,轻则人财两空。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个与私生子相关的话题。私生子准确来说叫非婚生子,因为私生子这个词带有轻蔑意味,下文统一用非婚生子代替。




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例确实不少,我们也经常看到诸如“原配撕逼第三者”、“第三者为上位不择手段”、“因第三者夫妻对簿公堂”的新闻。而婚外情最可怕的是藕断丝连,非婚生子的出现不仅影响夫妻感情,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权益。




由于担心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被非婚生子夺走,不少非过错方当事人想尽一切办法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以保护自己或者孩子的利益。而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则“私生子丧失继承权”的“新闻”,更是让很多人感到大快人心。然而,事实是不是就真的如网传的一样呢?对此,我们需要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与非婚生子有关的法律有哪些?新的婚姻法是不是规定非婚生子丧失继承权?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婚生子享有的权利,非婚生子一样能享有,比如:要求生父或者生母支付抚养费、继承生父或者生母的遗产。由此可知,非婚生子不会因为生母生父的不法关系而遭遇区别对待。




而陆续出台的几部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于非婚生子权利与义务部分的规定是否有变更呢?实际上,规定并没有将该条予以删减或更改。因此,网传的非婚生子丧失继承权是谣言。




由原本的家长(父)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目前甚至未来立法精神仍然会优先保护子女的利益。




二、非婚生子女衍生出的其它的法律问题




1、非婚生子的父母,其一方是否有权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我最近办的一个真实案件:当事人因先生出轨并在外生育一非婚生子而离婚,涉及的财产几千万。她非常担心离婚后,男方分得的财产在男方百年归老后之后,而第三者则可以坐享其成继承这些财产。从法律角度,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与第三者结婚,男方百年归老后之后,成为合法妻子的第三者,有权继承男方的财产。当然,如果在两人未结婚前男方去世的,第三者是无法通过法定继承来继承男方的遗产的。但我们也知道,除了法定继承外,还有很多种方式将财产给予第三者,比如赠与等。




2、无过错方能否要求婚内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




不少当事人花时间、花精力,甚至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花重金聘请私家侦探收集出轨的证据,以此作为诉讼筹码,起诉离婚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目的。然而,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就是说,婚外生子不但不会导致过错方净身出户,甚至不影响财产分割,仅仅只能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司法实践当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就1万到10万的幅度。




因此,我一般不建议当事人为了诉讼而花重金聘请私家侦探。当然,如果对方是社会有一定地位的人或者社会声誉对他有很大的影响的情况下,手上有婚外情证据对谈判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婚外生子不会导致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难道就没有办法可以惩罚过错方了吗?当然有,大家可以看看我团队此处插入以往的原创文章链接《2019婚姻法视角:他出轨,这样做能让他净身出户》






3、婚外生子是否就一定构成重婚罪?




有不少人认为,过错方连孩子都生了,肯定构成重婚罪,甚至有人认为,只要一方有出轨行为,都构成重婚罪。其实,法律的规定非并我们想得那么简单。以下两种情况才构成重婚罪:




第一种,有婚姻身份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现在民政部门未全国联网,这种情况的虽然不多,但也存在。




第二种,有婚姻身份的人又与他人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在现实中比较常见,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同居还不能构成犯罪,必须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但是同居原本就有隐蔽性和隐私性,你不但要找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还要举证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该情形举证非常困难,追究刑事责任难度大,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非法同居的人仍然有恃无恐。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守住道德的底线,一旦越过红线,重则身败名裂,轻则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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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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