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职务侵占罪可不可以缓刑呢(职务侵占罪可不可以缓刑?)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21 02:50:02
  • 0
  • 南京律师
文章目录:

职务侵占罪怎么申请取保,取保后就能判缓刑了吗?

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一、职务侵占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想要申请取保候审,意味着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了。


那么,这时候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到当事人。


律师可以通过会见及时了解案情,只要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会采取与承办警官沟通,递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方式,充分阐述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当然当事人自己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是就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来看,这样的成功率并不高。




二、取保后就能判缓刑了吗?


当然不是,取保候审与缓刑的适用没有任何实质上的联系,即便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最后判处实刑的案例也是非常多的。


那么如果想要争取缓刑就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积极退赃,认罪态度是否良好,是否取得谅解等。


如果能在检察院阶段请到律师阅卷,让律师整理有利的量刑情节,形成书面的辩护意见,提交办案机关,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的沟通,就能大大增加缓刑适用的概率,甚至可以争取不起诉的结果。


要尤为注意的是,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一定要马上请律师阅卷。在这一阶段,检察院还未出具量刑建议,律师还有为当事人争取的空间。如果自己贸然签完认罪认罚,且上面并未写明适用缓刑,再请律师帮忙争取缓刑,就来不及了。


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刑事问题,可以私信我您的地区,我会为您推荐当地靠谱、专业的刑事律师。


贪污罪能判缓刑吗

众所周知,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那么,贪污罪的缓刑条件是什么?换言之,即贪污罪犯是否适用缓刑、如果适用缓刑,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贪污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二是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对于贪污罪是否使用缓刑,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00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59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延伸补充:


贪污罪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1.根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2.根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罚。


3.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


4.根据刑法第39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诸暨农商银行某分理处主任职务侵占 逃亡4年后获缓刑


和讯银行消息 6月5日,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和讯银行发现,诸暨农商银行江藻支行麻车阁分理处原主任王某明因职务侵占罪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30日,寿某向诸暨农商银行麻车阁分理处申请贷款10万元,贷款经办人为王某明。王某明签订合同时,王某明伪造其中一名保证人的签名和手印,并于当日将10万元贷款发放给寿某的贷款卡上。王某明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寿某签名,通过银行柜员将10万元贷款违规从卡内取出后占为己有。之后寿某多次询问贷款是否发放,王某明均谎称未未发放,直至数月后寿某接到诸暨农商银行催息通知后才得知事实。


法院另查明,2012年12月,王某明曾和他人协商,以他人名义从农商银行江藻支行贷款10万元,两人对半使用。在签订贷款合同中,王某明伪造保证人的签名和手印,事后王某明分的5万元,该笔贷款逾期未还。


2012年3月21日,俞某在诸暨农商银行贷款10万元,同年11月,俞某因要出国务工,即找到王某明想要提前还款,并将10万元交给王某明代为还款,但王某明未将该笔钱用于还贷,而是占为己用。


2014年,王某明因债务缠身从银行离职后外逃,直至2018年6月13日被民警抓获。


判决书显示,至2018年7月12日,王某明已偿还上述三笔银行贷款本息并取得谅解。


2019年5月1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明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用,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明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和讯银行消息 6月5日,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和讯银行发现,诸暨农商银行江藻支行麻车阁分理处原主任王某明因职务侵占罪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30日,寿某向诸暨农商银行麻车阁分理处申请贷款10万元,贷款经办人为王某明。王某明签订合同时,王某明伪造其中一名保证人的签名和手印,并于当日将10万元贷款发放给寿某的贷款卡上。王某明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寿某签名,通过银行柜员将10万元贷款违规从卡内取出后占为己有。之后寿某多次询问贷款是否发放,王某明均谎称未未发放,直至数月后寿某接到诸暨农商银行催息通知后才得知事实。


法院另查明,2012年12月,王某明曾和他人协商,以他人名义从农商银行江藻支行贷款10万元,两人对半使用。在签订贷款合同中,王某明伪造保证人的签名和手印,事后王某明分的5万元,该笔贷款逾期未还。


2012年3月21日,俞某在诸暨农商银行贷款10万元,同年11月,俞某因要出国务工,即找到王某明想要提前还款,并将10万元交给王某明代为还款,但王某明未将该笔钱用于还贷,而是占为己用。


2014年,王某明因债务缠身从银行离职后外逃,直至2018年6月13日被民警抓获。


判决书显示,至2018年7月12日,王某明已偿还上述三笔银行贷款本息并取得谅解。


2019年5月1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明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用,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明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区别(职务侵占罪34万该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是怎样的呢(职务侵占罪立案诉讼时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呢(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职务侵占罪判刑后还需要还款吗(职务侵占罪判刑后还需还还钱么)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规定(挪用公款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职务侵占罪可不可以缓刑呢(职务侵占罪可不可以缓刑?)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715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5月03日星期五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