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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挪用资金罪量刑(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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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0 2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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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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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包括哪些?什么情况挪用资金无罪?



导读:挪用资金犯罪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当然这属于轻的还有严重的。那么,法定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包括哪些?什么情况挪用资金无罪?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定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是本单位资金。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什么情况挪用资金无罪?

  挪用资金罪要求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挪用资金罪所规定的主体,依法不能构成本罪。


  2、以被告人明知是单位资金而予以使用为理由,认定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适用法律错误。


  3、不是本案使用人,本案实际使用人是公司,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单位对挪用资金罪并不负刑事责任。


  4、公诉机关所举证据不能充分有效证明是被告人打印虚假银行对帐单,其指控依法不能成立。


2021挪用资金还了还要判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挪用单位资金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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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挪用资金为已用,违法获利被判刑

武穴一公司业务经理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92万余元用作私用。近日,经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01案件回顾


2014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利用担任某公司市场业务经理职务之便,假冒公司客户签订短期赊销合同,造成客户拖欠公司货款的假象,将收取的92万余元货款予以截留,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2021年5月,被告人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陈某的家属与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已取得该公司谅解。


02检察官办案


检察官认为,陈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退赔和谅解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市法院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


03检察官提醒


为企业员工应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切不可滥用权力,利用职权谋求非法利益,否则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企业也要树立以法治企的理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采购、销售、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监管,严格资金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堵塞内部犯罪。


0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知识 | 贪污、侵占、挪用赈灾款物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 院和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应对和防范疫情紧急措施。疫情防控阻击 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守德遵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一些问题,从法律角度予以分析解答。


贪污、侵占、挪用赈灾款物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法规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稿: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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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侵占、挪用赈灾款物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法规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稿: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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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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