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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多少钱(未婚生子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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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0 1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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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该给多少抚养费?

大洋网讯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应如何确定?今天的案例为您解析相关法律问题。


母亲携子起诉前男友要抚养费

王先生与陈女士原为恋人关系,双方于2010年2月2日非婚生育儿子小陈。之后,小陈一直与陈女士及陈女士父母一起居住生活至今。2018年1月,陈女士向越秀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与陈女士共同生育的儿子小陈由陈女士携带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王先生答辩称,同意小陈由陈女士抚养,并确认自小陈出生后没有支付抚养费至今,但同时表示其现已结婚,并另外生育了一个孩子,故只同意支付每月500元抚养费。陈女士自称每月收入约为8000元,王先生自称每月收入约为4000元。


父亲被判每月支付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王先生和陈女士非婚生育儿子小陈,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未进行约定,王先生确认上述事实,同时同意由陈女士携带抚养儿子小陈应予准许;王先生每月收入约为4000元,综合考虑小陈生活地物价水平、实际生活需要、王先生和陈女士双方的负担能力,王先生每月按1000元标准支付小陈的抚养费较为适宜,也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法院判决确定王先生与陈女士的非婚生儿子小陈由陈女士携带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法官说法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应当一致。本案中王先生和陈女士对于小陈的抚养问题没有异议,双方仅就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产生争议。王先生每月收入约为4000元,另有一名子女需要抚养,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王先生和陈女士双方的陈述、提交的证据,确定王先生每月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既体现了对小陈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也综合考虑了王先生的个人经济情况及家庭情况。


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刘晓丽 何芷君


情侣未婚生子,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与婚生子是享有同样的权利的,非婚生子就是指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并不是夫妻关系,但是却私自生下的孩子,非婚生子在出生之后也是需要抚养的。


网友咨询:


未婚生子,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解答:


未婚生子,可以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钱飞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主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以专业的技能,依据事实与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结婚怎么共同抚养孩子?《民法典》中有规定

前不久某明星代孕弃养事件尚未尘埃落定,娱乐圈再出一瓜,令吃瓜群众目不暇接,但话题的核心都是围绕孩子。北京顺义法院法官针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法律解读。


什么是非婚生子女,他们的法律地位又是怎样的?对此,北京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法官谢衍明解释,虽然我国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以及现在实施的《民法典》都使用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但均未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作出规定,目前通说认为非婚生子女是相对婚生子女而言的,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生所生育的子女。在我国,一切不合法的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据此可知,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也是指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亦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他们也是可以正常落户的。”谢衍明表示。


关于非婚生子的身份关系认定,他进一步介绍,我国《民法典》新增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谢衍明称,在司法实践中,要确认亲子关系存在,应当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等可证明血缘关系存在的证据。从科技的角度讲,亲子鉴定报告的准确率很高,但是亲子鉴定报告在采集检材时需要当事人配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宜强制当事人进行鉴定,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结合现有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原告已经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就可以作出对原告有利的推定。


针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他介绍,非婚生子女也有抚养费请求权,父亲和母亲都应当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自子女出生时开始,所以若父母一方未对子女承担过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向未直接抚养其的父母一方追索自出生后的抚养费,并可就将来预计应当发生的抚养费一并予以主张。“因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故该条同样适用非婚生子女,也即在亲子关系确认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可以追索抚养费。”


有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方面,谢衍明解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他指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应有任何区别,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同样适用代位继承。同样,父母同样可以继承非婚生子女的遗产。


谢衍明补充称,非婚生子女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处的子女包括婚生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



前不久某明星代孕弃养事件尚未尘埃落定,娱乐圈再出一瓜,令吃瓜群众目不暇接,但话题的核心都是围绕孩子。北京顺义法院法官针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法律解读。


什么是非婚生子女,他们的法律地位又是怎样的?对此,北京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法官谢衍明解释,虽然我国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以及现在实施的《民法典》都使用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但均未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作出规定,目前通说认为非婚生子女是相对婚生子女而言的,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生所生育的子女。在我国,一切不合法的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据此可知,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也是指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亦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他们也是可以正常落户的。”谢衍明表示。


关于非婚生子的身份关系认定,他进一步介绍,我国《民法典》新增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谢衍明称,在司法实践中,要确认亲子关系存在,应当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等可证明血缘关系存在的证据。从科技的角度讲,亲子鉴定报告的准确率很高,但是亲子鉴定报告在采集检材时需要当事人配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宜强制当事人进行鉴定,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结合现有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原告已经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就可以作出对原告有利的推定。


针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他介绍,非婚生子女也有抚养费请求权,父亲和母亲都应当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自子女出生时开始,所以若父母一方未对子女承担过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向未直接抚养其的父母一方追索自出生后的抚养费,并可就将来预计应当发生的抚养费一并予以主张。“因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故该条同样适用非婚生子女,也即在亲子关系确认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可以追索抚养费。”


有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方面,谢衍明解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他指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应有任何区别,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同样适用代位继承。同样,父母同样可以继承非婚生子女的遗产。


谢衍明补充称,非婚生子女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处的子女包括婚生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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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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