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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是什么(犯罪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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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7 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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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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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是如何认定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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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特征可以认定为犯罪预备:


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


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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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行为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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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行为分为以下两种: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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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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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特征:


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三、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四、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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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特征:


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三、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四、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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