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两段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机场路一家烧烤店里的视频引发了网友高度关注:疑因一名男子酒后搭讪女子不成引发冲突,后多人对女子进行了殴打。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嫌疑人。视频中打人男子的暴力行为涉嫌哪些违法?
唐山警方发布通报。 图片
上游新闻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聂炜昌律师,他恰好也看到了这些视频:“我今天(6月10日)下午已经在网上看到了这个视频,这个事件在网络流传很广,大家都有点义愤填膺。”
对于两段视频中的细节,聂炜昌律师进行了解读:“首先店里的那段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穿深色外套的男子搭讪白衣女子,随后对其进行了殴打;白衣女子的女同伴第一时间进行了制止,还用啤酒瓶砸他,女同伴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随后一群男子对白衣女子进行了殴打,聂炜昌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两种罪名:“从这些男子群殴一名女子的行为来看,可能涉嫌两个罪名,一种是故意伤害,另一种寻衅滋事。”
几名嫌疑人在烧烤店里打人。 图片
接着聂炜昌律师按照不同的罪名,分析了可能的情况:“如果是被判触犯故意伤害罪,就要看女孩的伤情鉴定情况——如果伤情比较重或者是重伤以上,男子就会被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伤情比较轻,他们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为该男子有搭讪不成引发冲突的嫌疑,聂炜昌律师认为:“我个人来看更倾向于这几名男子触犯了寻衅滋事罪,他们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同时还在公共场合对他人实施殴打,这不仅是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扰乱了公共秩序,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罪名更合适一点。如果最终经过法院判决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刑事办案实务等
转自: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在刑事诉讼中,面对不同罪名需要收集的证据也有所不同。为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证据收集,罗湖法院推出《常见罪名证据指引》专栏,每日转发一则常见罪名证据指引,以供参考。敬请关注!
▼
证据指引
(三十五)
寻衅滋事罪
【刑法条文】
寻衅滋事罪
向上滑动阅览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证据要点一】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向上滑动阅览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对犯罪过程的供述。包括:
(1)寻衅滋事次数、时间、地点、实施过程。
(2)寻衅滋事的手段(①随意殴打他人;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情节及后果(①人身损害;②财产损失)。
(3)作案的工具、数量、
(4)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种类、数量、去向。
(5)犯罪的危害后果。
3.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嫌疑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逞强争霸、显示威风、发泄不满、报复社会、开心取乐、寻求刺激以及其他目)。
4.共同犯罪情况。包括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5.对影响量刑的供述与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有罪无罪、法定从重从轻情节的供述及辩解。
【证据要点二】
被害人陈述
向上滑动阅览
1.被害人基本情况。
2.对被侵害过程的陈述。包括:
(1)发案时间、地点、原因、作案手段、工具和过程;
(2)被哄抢财物、损坏的物品种类、数量、价值;
(3)人身损害的后果;
(4)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证据要点三】
证人证言
向上滑动阅览
通过询问现场证人及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
(1)发案时间、地点、原因、作案手段、工具和过程;
(2)财物毁损、人身损害情况;
(3)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情况。
【证据要点四】
物证、书证
向上滑动阅览
1.物证。包括:
(1)作案工具(如刀、棍、棒等)及照片;
(2)被哄抢、毁损的财物及照片;
(3)案发现场现场遗留物及照片;
2.书证。包括:
(1)被哄抢、毁损财物价值的票据、证明等;
(2)造成人身损害的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等。
【证据要点五】
鉴定意见
向上滑动阅览
包括:
(1)被哄抢、毁损财物价格鉴定;
(2)人身损害法医鉴定;
(3)与案件有关的物证技术鉴定。
【证据要点六】
勘查、辨认等形成的笔录
向上滑动阅览
1.现场勘查笔录(寻新滋事现场等)。包括:
(1)勘查时间、地点、现场方位、现场概貌;
(2)现场遗留物、犯罪工具及其他物证、痕迹的具体位置、种类、分布情况,现场周边搜索情况、现场访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提取物品的名称、数量、标记和特征,提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2.辨认笔录。包括:
(1)犯罪嫌疑人辨认笔录(对案发现场、共同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其他与案件有关场所、物品的辨认);
(2)受害人、证人辨认笔录(对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其他与案件有关场所、物品的辨认)。
【证据要点七】
视听资料
向上滑动阅览
1.监控视听资料。包括:
(1)案发现场监控视频;
(2)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进出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3)犯罪嫌疑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后逃匿轨迹的监控视频;
(4)执法记录仪记录民警现场处置视频资料;
(5)其他监控视听资料。
2.相关人员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拍摄的视听资料。包括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审讯过程视听资料。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4.其他视听资料。包括勘验案发现场,搜查有关场所、提取有关物证痕迹形成的录像资料。
【证据要点八】
其它证据材料
向上滑动阅览
1.犯罪嫌疑人自书、投案、前科劣迹材料及户籍证明材料等;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工作压力大,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正确合理的方式去释放压力。由于砸车,任某很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今天的举案说法,为您分析案例,学习法律。
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哲榕
案例中的行为人,实际上是以泄愤为目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如果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情节,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以上是《刑法》中,对于“ 寻衅滋事 ”行为的认定以及处罚。我们也在此提醒大家,要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去发泄,虽说是“一醉解千愁”,喝酒可以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但喝酒同样伤身,酒后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言行。
工作压力大,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正确合理的方式去释放压力。由于砸车,任某很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今天的举案说法,为您分析案例,学习法律。
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哲榕
案例中的行为人,实际上是以泄愤为目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如果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情节,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以上是《刑法》中,对于“ 寻衅滋事 ”行为的认定以及处罚。我们也在此提醒大家,要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去发泄,虽说是“一醉解千愁”,喝酒可以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但喝酒同样伤身,酒后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言行。
寻衅滋事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寻衅滋事公安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中的寻衅滋事罪是什么?(刑事案件中的寻衅滋事罪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刑法的处罚有哪些种类(寻衅滋事罪刑法的处罚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没有造成伤害判多久(寻衅滋事罪没伤人会判刑多久?)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上拘役或拘役有期徒刑,法院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6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