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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定金和订金(什么叫送定金)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12 1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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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什么是定金?文章目录:

“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楚,二者的区别整明白了吗?

一个定金


一个订金


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今天小编通过两个小案例


来给大家一次性说清楚


二者的区别




PART.01




定金不能随意退,交前需三思




2020年6月


李先生和妻子找婚庆公司办婚事


婚期确定在当年12月


双方约定


婚庆套餐价值1.6万多元


先付定金1万元






婚庆公司在婚礼前9天提交了策划书


李先生夫妇不满意


要求解除合同


退还定金




解惑


“定金”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定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


可以看出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01




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02




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




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定金交付容易想要回来难


因此


消费者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






同时


签协议、交付定金前


要从多方面考察清楚


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










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或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PART.02




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




2020年5月


王某与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




王某将住宅楼卖给齐某,价款75万元,先付订金3万元,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贷款等事宜。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


3天后


齐某以王某口头答应


带家具、家电、卫浴


现予以否认为由


要求终止合同


并要求王某返还购房订金3万元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严格地讲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


非法律概念




解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支付方即使违约,收受方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


一定要头脑清醒


搞清楚“定金”和“订金”


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PART.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ND









定金与订金,你弄懂了吗?

定义

只有定金在法律上有规定,而订金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1、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属于双务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


2、订金


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楚,二者的区别整明白了吗?



一个定金


一个订金


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今天小编通过两个小案例


来给大家一次性说清楚


二者的区别




PART.01




定金不能随意退,交前需三思




2020年6月


李先生和妻子找婚庆公司办婚事


婚期确定在当年12月


双方约定


婚庆套餐价值1.6万多元


先付定金1万元


婚庆公司在婚礼前9天提交了策划书


李先生夫妇不满意


要求解除合同


退还定金




解惑


“定金”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定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


可以看出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01


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02


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


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定金交付容易想要回来难


因此


消费者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


同时


签协议、交付定金前


要从多方面考察清楚


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


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或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PART.02


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


2020年5月


王某与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


王某将住宅楼卖给齐某,价款75万元,先付订金3万元,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贷款等事宜。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


3天后


齐某以王某口头答应


带家具、家电、卫浴


现予以否认为由


要求终止合同


并要求王某返还购房订金3万元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严格地讲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


非法律概念


解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支付方即使违约,收受方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


一定要头脑清醒


搞清楚“定金”和“订金”


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PART.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个定金


一个订金


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今天小编通过两个小案例


来给大家一次性说清楚


二者的区别




PART.01




定金不能随意退,交前需三思




2020年6月


李先生和妻子找婚庆公司办婚事


婚期确定在当年12月


双方约定


婚庆套餐价值1.6万多元


先付定金1万元


婚庆公司在婚礼前9天提交了策划书


李先生夫妇不满意


要求解除合同


退还定金




解惑


“定金”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定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


可以看出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01


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02


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


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定金交付容易想要回来难


因此


消费者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


同时


签协议、交付定金前


要从多方面考察清楚


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


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或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PART.02


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


2020年5月


王某与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


王某将住宅楼卖给齐某,价款75万元,先付订金3万元,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贷款等事宜。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


3天后


齐某以王某口头答应


带家具、家电、卫浴


现予以否认为由


要求终止合同


并要求王某返还购房订金3万元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严格地讲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


非法律概念


解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支付方即使违约,收受方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


一定要头脑清醒


搞清楚“定金”和“订金”


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PART.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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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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