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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被辞退有补偿吗(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没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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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0 2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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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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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裁有补偿吗?

近期,小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咨询,不少职场新人对“试用期”提出了一些疑惑。其中,网友小H问到:“因为老板说我试用期表现不好,还没考核就提前结束了试用,然后一分赔偿也没有,这合理吗?”


试用期内被解除有无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因劳动者个人过失性行为而被单位解除的,则没有经济补偿;若是单位因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等为由解除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看看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从小H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小H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实证,并不能随心所欲,口头说说。若用人单位拿不出,且小H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TIPS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名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


试用期内公司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相对比较薄弱,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内的员工。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文字:嘉奇


图片:东方IC


编辑:婷婷


上班第一天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近日,广东广州一名25岁小伙在入职第一天,被HR告知招错人补偿50元,引发网友热议。2月11日,#入职1小时被HR告知招错人补偿50元#的话题登上热搜榜第一。


小伙入职1小时被HR告知


招错人补偿50元打车费


聊天记录显示,1月31日,当事人吴先生曾与HR在招聘平台沟通,HR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到岗,他表示想要了解一下薪资,HR称薪资已经谈过,公司是双休,试用期是八折,也会买五险一金。


吴先生表示自己的专业是视频剪辑,去公司面试的岗位也是剪辑岗位。当天下午面试完,HR告诉自己被录取了,期待薪资7000元,公司录取后给7500元。


随后,他们约好了入职时间。当天在公司待了一个多小时,人事才来找吴先生说,名字对不上,招错人了。


“他们要招的是编导,不是剪辑,一直在说抱歉,补偿了50元打车费”,吴先生说。


HR跟吴先生说,如果愿意留下来可以剪辑,但是工资肯定没之前的高。随后,HR让吴先生退了公司群。


吴先生表示自己也很无奈,找了两个多月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公司还招错了。


网友:招错了的概率


比复活恐龙的难度还低


对此,网友也觉得不可思议:不可能招错了,可能又不需要了……


上班第一天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陕西网白鹿视频等



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补偿金标准

一、辞退试用期员工补偿金标准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的期限怎么确定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就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可能是与员工协商一致,也有可能是在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下将员工辞退,但也不排除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而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通常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对员工作出赔偿。


一、辞退试用期员工补偿金标准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的期限怎么确定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就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可能是与员工协商一致,也有可能是在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下将员工辞退,但也不排除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而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通常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对员工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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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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