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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率的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以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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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5 2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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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文章目录:

企业所得税最新最全的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明细!(含税收政策)

最新最全!2022年版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自2020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


自2020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


2022年最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费用扣除比例、扣除限额又是如何规定的?


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2022年版)


费用


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


工资薪金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


2%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


据实扣除


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责任保险费


据实扣除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60%,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


公益性捐赠支出


12%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 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物资、资金、服务支出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


扶贫捐赠支出


据实扣除


自2019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防疫捐赠支出


全额扣除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8%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据实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


纳入管理经费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


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不得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3


全了!2022年


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今年国家发布的优惠政策很多,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享受?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企业所得税


申报


方式


所属期


原缴款期


现缴款期


按月


申报


2021年10月


2022年2月


2022年8月


2021年11月


2022年3月


2022年9月


2021年12月


2022年4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月


2022年2月


2022年8月


2022年2月


2022年3月


2022年9月


2022年3月


2022年4月


2022年10月


2022年4月


2022年5月


2022年11月


2022年5月


2022年6月


2022年12月


2022年6月


2022年7月


2023年1月


按季


申报


2021年10-12月


2022年4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3月


2022年4月


2022年10月


2022年4-6月


2022年7月


2023年1月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此外并在融资贷款,产业升级、品牌提升等方面有着重大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避的税务风险》系统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防范的“雷区”、条件解析和认定中需要注意的各项风险,提前做好防范预防。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图片与文字无关、侵权必删!


个人所得税法对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规定:


一、公式


1、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 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减免税额=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 -50%)


3、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按年)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30000 元


5


0


2


超过 30000 元至 90000 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 90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 300000 元至 500000 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 500000 元的部分


35


65500


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查账征收下计税依据的原理:同企业所得税。


1、扣除项目中关注


A、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 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B、人工费:


a、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b、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c、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本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0 000 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C、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 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D、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而购置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直接扣除。


E、招待费、广宣费、三项经费、利息支出:扣除要求与标准同企业所得税。(其中:职工教育经费为2.5%)


2、不得扣除项目


A、个人所得税税款


B、税收滞纳金


C、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D、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


E、赞助支出


F、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G、业主为本人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 商业保险费


H、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I、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有两种计算办法:查账征税、核定征税。


1、查账征税


A、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本人), 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0 000 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B、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C、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D、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E、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 2%、14%、2.5% 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F、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扣除


G、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 发生额的 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 5‰


H、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I、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根据前述规定准予扣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 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核定征收


A、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B、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D、 实行 核定征税的投资者, 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0000 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F、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 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三、其他规定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经营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残疾人员取得的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例1:甲个体工商户 2020 年实际发放员工工资 30 万元,在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员工的职工福利费为300000×14%=42000(元)


例2: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对一些支出项目按一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下列关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BD )。


A.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可以据实扣除


B.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和缴纳的“三险一金”可以税前扣除


C.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据实扣除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例3:丙个体工商户从事运输业务,账证健全,2021 年 12 月取得经营收入为 350 000元,准许扣除的当月成本、费用(不含业主工资)及相关税金共计 260 000 元。1~11 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68 400 元(未扣除业主费用减除标准),1~11 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8200 元。除经营所得外,业主本人没有其他收入,属于独生子,且 2021 年全年均享受赡养老人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考虑专项扣除和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扣除。


解: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50 000-260 000)+68 400-60 000-12*2000=74 400(元)


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 400×10%-1 500)×50%=5 940×50%=2 970(元)


该个体工商户 2021 年度应申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额=8 200-2 970=5 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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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所得税最新税率表!赶紧收藏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常见税率?每种税率有哪些适用情况?小编整理了今年企业所得税最新的税率表,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1.基本税率(25%)


2.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包括20%、15%和10%。


(1)适用20%税率


(2)减按15%征收


(3)减按10%征收


其中,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各类企业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限制条件)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限制条件)


4.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限制条件)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限制条件)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限制条件)


7.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企业:是指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企业。


8.软件企业


9.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表和适用优惠税率的各类企业的限制条件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常见税率?每种税率有哪些适用情况?小编整理了今年企业所得税最新的税率表,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1.基本税率(25%)


2.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包括20%、15%和10%。


(1)适用20%税率


(2)减按15%征收


(3)减按10%征收


其中,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各类企业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限制条件)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限制条件)


4.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限制条件)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限制条件)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限制条件)


7.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企业:是指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企业。


8.软件企业


9.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表和适用优惠税率的各类企业的限制条件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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