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你好,我是财务小明。我公司10月新设了二级分支机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总分机构信息变更吗?具体怎么操作呢?
可以。总分机构信息变更,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修改企业总分机构类型,具体包括了总机构、分支机构、非总分机构、分总机构四类。请看以下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哦~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身份信息报告”,点击“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进入办理页面。
1 第一步:填写表单
选择“总分机构信息”标签页。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总分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信息变更,可通过操作“总分机构类型”,确认修改该企业总分机构类型,具体包括:总机构、分支机构、非总分机构、分总机构四类。
系统支持查询已登记过的总机构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新增上(下)一级机构信息并对新增的信息进行维护。如需修改历史总分机构信息,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选择不同总分机构类型后,可在下方添加企业上一级机构、下一级机构相关信息。
类型一:登录企业为总机构
页面展示该企业历史分支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注册地址等。如需修改历史总分机构信息,变更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类型或分总机构类型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以上变更。
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的,不允许直接变更为分支机构或分总机构类型;系统提示:根据您税费种认定中的预算科目,您不可变更为此总分机构类型。
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类型的,不允许增加“上一级机构信息”,仅可增加“下一级机构信息”,输入*下一级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车,自动带出企业相关信息,纳税人可对*下一级机构所在省份、*下一级机构有效起、*下一级机构有效止信息进行确认以及修改;系统自动对新增企业“真实性验证标志”进行校验。
类型二:企业为分支机构
页面展示系统自动带出的该企业总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总机构名称、*总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总机构联系电话、*总机构经营范围*总机构注册地址等,纳税人可对企业总机构行政区划信息进行补充;如需修改其他历史总机构信息,变更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类型或分总机构类型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直接变更为总机构或分总机构类型;系统提示:根据您税费种认定中的预算科目,您不可变更为此总分机构类型。
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不允许增加“下一级机构信息”,仅可增加“上一级机构信息”,输入*上一级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车,自动带出企业相关信息,纳税人可对*上一级机构所在省份、*上一级机构有效起、*上一级机构有效止信息进行确认以及修改;系统自动对新增企业“真实性验证标志”进行校验。
类型三:企业为分总机构
可点击“增加”分支机构信息,选择分支机构行政区划后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系统带出相关信息,点击确认。
注: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总机构”,当前日期以后要存在一条有效的上级机构信息和至少一条有效的下级机构信息。
点击增加“上一级机构信息”,输入*上一级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车,自动带出企业相关信息,纳税人可对*上一级机构所在省份、*上一级机构有效起、*上一级机构有效止信息进行确认以及修改;系统自动对新增企业“真实性验证标志”进行校验。
点击增加“下一级机构信息”,输入*下一级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车,自动带出企业相关信息,纳税人可对*下一级机构所在省份、*下一级机构有效起、*下一级机构有效止信息进行确认以及修改;系统自动对新增企业“真实性验证标志”进行校验。
类型四:企业为非总分机构
登录企业现类型为当前页面显示的类型,非总分机构类型企业不得修改为其他类型企业,如需变更,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只有总机构、分支机构或分总机构才能增加当前日期以后有效的上下级机构信息。纳税人若为非总分机构,无需录入“上一级机构”、“下一级机构”信息。
所有需变更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
2 第二步:变更项目确认
此业务无需上传附列资料。
核对信息变更内容,无问题即可选择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提交”后,完成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申请。同时为保证数据变更及时性,建议纳税人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
可点击“文书下载”可查看变更税务登记表、税务事项通知书。
同时可返回首页,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询相关信息和文书。
点击“查看”,可以查看此事项申请的详细信息。
财务老王
申税小微,我公司近期在参与一项投标,我想查询一下我的公司有没有公示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要去哪里找呢?
税务机关会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公示。具体操作请您往下看。
申税小微
· 操作步骤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信息公开”栏目。
页面下拉,点击“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平台页面显示如下。
点击“一般处罚结果”,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如果要查询重大税收违法信息情况的,可以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处罚”,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财务老王
我了解了。那么都会公示些什么内容呢?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主要包括: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
2
行政相对人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3
案件信息: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截止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公示期限;
4
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财务老王
如果我有些信息是涉密的话,也会一并公示吗?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示:
1
涉及国家秘密;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4
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
财务老王
一般这些信息会公示多久呢?
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1年,涉及逃税骗税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3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谢谢申税小微,这下我了解了。
日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黑龙江政务服务窗口升级上线。其中。特色服务专区集成了区域通办、跨省通办等八项功能板块,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黑龙江政务服务窗口升级上线后,政务服务突出三大亮点。
特色服务专区中,建设了跨省通办,哈长城市群区域通办等专区,平台正逐步按照国家的跨省通办部署要求,陆续接入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
利企服务专区,一站汇聚市场主体行政许可信息查询、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企业注销信息查询、办税指南、小微企业服务、检验检测机构查询、欠税查询等服务,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专区主要集合了政务信息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政策图表解读、政策知晓不求人、优化营商环境43项措施、政策直通车、助企纾困专栏、免申即享服务、政策看板等功能板块。其中在政策知晓不求人板块,黑龙江窗口集中展示各地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做到政策信息全公开。同时,减税降费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43项措施板块中,为我省的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了政策解读服务。
记者:张立馨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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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立馨
编辑:刘奕萱
有限公司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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