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各地区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
12345与110的职责范围分别是什么?两个平台的互联互通又能为普通民众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呢?一文读懂↓↓
目前哪些情况可以拨打110?
110是公安机关受理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报警服务平台。
110受理范围为: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目前哪些情况可以拨打12345?
12345是地方人民政府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的便民热线平台。
12345受理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非紧急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常咨询的办户口、办身份证、办护照等,打12345热线,也可得到答复指引。
110与12345互联互通
能为我们带来哪些便利?
一键转接,及时受理拨打者诉求
各地区12345或者110通过电话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以一键转接方式及时转交对方受理。
责任单位不明确或者职责交叉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方式了解具体诉求后,由12345与110协商确定受理平台,对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由首先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平台先行受理。
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各地区12345、110将建立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
统筹话务座席,提高接通率
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方案,话务座席严重不足时由上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统筹协调其他地区远程话务座席给予支持。
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
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效率提高,可减少非警务警情占用警力资源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
国办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区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建立非警务警情分流联动机制,在提升协同联动处置效率、缓解非警务警情占用警力资源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同时,实践中仍存在12345与110职责边界不清晰、联动机制不健全、数据共享不充分、信息化支撑不到位等问题,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效率不高,非警务警情占用警力资源情况仍较为普遍。为推动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进一步提升协同服务效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12345与110能力建设,以对接联动机制顺畅运行为目标,以分流联动事项高效办理为重点,以平台数据智能应用为支撑,加快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科技支撑、高效便捷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各地区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推动高效对接联动
(一)明确职责边界。
12345是地方人民政府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的便民热线平台,受理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非紧急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110是公安机关受理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报警服务平台,受理范围为: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二)建立健全对接联动机制。
1. 建立健全转办机制。各地区12345或者110通过电话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以一键转接方式及时转交对方受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者职责交叉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方式了解具体诉求后,由12345与110协商确定受理平台,对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由首先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平台先行受理,如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由110及时派警先行处置。12345或者110通过互联网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可在线转交对方受理。对明确不属于12345与110受理范围的事项,话务人员要做好合理引导和解释工作。
2. 建立健全日常联动机制。各地区110接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属于12345受理范围的转交12345,12345及时将诉求事项转至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展联合调处,推动矛盾隐患源头化解。12345接到影响社会稳定的线索,第一时间转交110处置,12345工单承办单位发现矛盾纠纷激化、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联动110派警处置。
3. 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各地区12345、110都要建立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同时,要建立健全12345与110应急联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方案,话务座席严重不足时由上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统筹协调其他地区远程话务座席给予支持。
4. 建立健全会商交流机制。各地区要建立健全12345与110会商机制,对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诉求事项,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会商,逐一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有人管、管得好。同时,建立健全12345与110定期交流机制,通报工作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接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互派工作人员进驻对方平台,切实提升对接联动工作效能。
(三)强化系统支撑和数据共享应用。
1. 推动平台融合互通。各地区要科学规划设计,有效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12345与110平台对接联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体化联动工作平台。12345与110平台要按照统一的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划代码,规范工单和警单标准、受理反馈项目等数据格式,梳理整合平台融合互通的建设需求和业务流程,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工单警单双向流转、受理反馈闭环运行、对接事项跟踪督办和智能监管。
2. 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对各地区12345与110双向分流联动事项相关数据,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统一开放数据或者服务接口、共建中间数据库等方式共享,做到可查、可看、可追溯、可批量应用。最大限度挖掘数据价值,综合应用数据分析成果,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诉求和警情数据融合研判,有效排查民意热点、风险隐患、矛盾问题,为部门履职、效能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升12345接办质效。
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力度,对按照双号并行、设分中心形式已经完成归并但仍保留话务座席的热线号码,不具备“7×24小时”人工服务能力或者人工接通率低于60%的,将话务座席并入12345统一管理,可以保留号码。加强对12345工单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不断提高响应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度,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事项办得成、办得快、办得好。结合各地实际,配足话务座席,切实提高热线接通率。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对高频问题动态制定“一问一答”口径,提高解答准确性和效率。积极推行“即问即答”、“接诉即办”、“工单直转办理一线”等工作方式,强化值班值守,缩短办理时限。
各地区要加强12345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实时全量共享。12345定期汇总企业和群众高频咨询类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发布信息。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加强12345平台和网上12345能力建设,开发智能推荐、语音自动转写、自助派单功能。加强智能化客服系统建设,遇突发情况话务量激增、人工服务无法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时,智能化客服系统要能对高频问题进行自动解答,并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12345咨询反映情况。注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服务科学决策和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体验。
(二)提升110接处警工作效能。
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地区110接警量,科学合理设置接警座席,配齐配强接警人员和指挥调度民警,强化设备和系统保障,确保110“生命线”全天候畅通,并拓宽互联网报警渠道,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建立各警种和实战单位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一线处警工作的数据赋能和后台支撑,积极探索推行预防警务,有效提升接处警工作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负责统筹协调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加强对各地区对接联动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分别负责建立完善12345、110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常态化评估评价,以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估促进各地区12345、110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健全问责机制,各地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具体负责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工作,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分流转办具体规则和事项清单,确保对接联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支持保障。各地区要加大对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等的财政保障力度。组织开展12345与110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落实好对一线人员的政策保障、权益保护等措施,对表现突出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12345与110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等,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使用12345与110。同时,加强经验做法总结和复制推广,巩固和拓展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成果。对恶意骚扰12345与110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
全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了!
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5个步骤高效处理来电诉求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3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接下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归并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资源,为来电人提供“7×24小时”人工和智能在线服务。
通知指出,“12345”热线今后将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涉及我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国家平台交办的诉求,按照川渝互转机制等需要联动转办的诉求。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通知中特地提到,以下事项“12345”热线不予受理:应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当告知来电人不予受理及其依据,并如实记录;能够确定其他办理单位的,应告知来电人该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通知中提到,“12345”热线接到电话后,将通过诉求登记、分类处置、限时办理、回访评价和整理归档5个步骤进行处理。
在诉求登记阶段,“12345”热线将规范登记来电人联系方式、诉求内容及类别、涉事地址等信息,并为来电人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便利。
在分类处置阶段,将根据诉求情况,通过直接解答、三方通话、呼叫转接、派发工单等方式,对来电人诉求第一时间处办,能够直接解答的则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则通过系统交办相关部门。
在限时办理阶段,各承办单位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务实高效办理来电人诉求,并按照“谁具体承办、谁直接答复”的原则答复来电人。“12345”热线将在交办后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具体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单,相关单位应逐级向上提交并说明理由,需提交至“12345”热线的,累计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对咨询类服务工单,具体承办单位应在“12345”热线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对非咨询类服务工单,应在交办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
确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具体承办单位应在时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延期情况告知来电人。
在回访评价阶段,“12345”热线将实行服务效能“好差评”制度,以电话核实、当面访谈、现场察看等方式开展回访,引导来电人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12345”热线将建立热线知识库、运行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等,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工作简报、专报和特征数据展示等形式,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政提供依据。
原标题:
全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了!
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5个步骤高效处理来电诉求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3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接下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归并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资源,为来电人提供“7×24小时”人工和智能在线服务。
通知指出,“12345”热线今后将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涉及我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国家平台交办的诉求,按照川渝互转机制等需要联动转办的诉求。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通知中特地提到,以下事项“12345”热线不予受理:应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当告知来电人不予受理及其依据,并如实记录;能够确定其他办理单位的,应告知来电人该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通知中提到,“12345”热线接到电话后,将通过诉求登记、分类处置、限时办理、回访评价和整理归档5个步骤进行处理。
在诉求登记阶段,“12345”热线将规范登记来电人联系方式、诉求内容及类别、涉事地址等信息,并为来电人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便利。
在分类处置阶段,将根据诉求情况,通过直接解答、三方通话、呼叫转接、派发工单等方式,对来电人诉求第一时间处办,能够直接解答的则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则通过系统交办相关部门。
在限时办理阶段,各承办单位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务实高效办理来电人诉求,并按照“谁具体承办、谁直接答复”的原则答复来电人。“12345”热线将在交办后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具体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单,相关单位应逐级向上提交并说明理由,需提交至“12345”热线的,累计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对咨询类服务工单,具体承办单位应在“12345”热线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对非咨询类服务工单,应在交办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
确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具体承办单位应在时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延期情况告知来电人。
在回访评价阶段,“12345”热线将实行服务效能“好差评”制度,以电话核实、当面访谈、现场察看等方式开展回访,引导来电人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12345”热线将建立热线知识库、运行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等,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工作简报、专报和特征数据展示等形式,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政提供依据。
建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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