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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三大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12-29 02: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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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律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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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1月2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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