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意识,口头合同也是存在的。那么,在法律上,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来看一下民法典对于这个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据此可知,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也是合法的合同形式。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据此可知,口头合同要有效的话,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民法典仲裁?民法典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法典143条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19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