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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上口头威胁恐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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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8 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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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律师

威胁恐吓他人是违法的,首先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公安机关发现达到定罪标准的,会进行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威胁恐吓罪立案要求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

我姐比我大12岁,我上初中的时候,她交了个地痞男友,认清他的真面目以后分了手。那地痞还来纠缠,还拍了裸照扬言要发出去,四处散播谣言,还说要报复。是不是构成威胁恐吓,威胁恐吓罪立案要求是什么?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文博律师解答: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

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恐吓或威胁目的是为了索取财物、发生性关系,那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抢劫罪、强奸罪;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报案,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一般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文博律师普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见你说的这个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文博律师解析:

如果他实施了公开放映行为,则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不一定用捏造事实的方法进行,也可以用真实事实贬低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你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造成精神损害,可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不是单纯的恐吓行为还有其它情况则如下:

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姜文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曾在公安机关从业十一年,担任过副所长、教导员等职务,现为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刑事一部专职律师。
姜文博律师辩护的部分案件有王某贩卖毒品案、王慧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某诈骗案、李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等。其中,梁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捕后变更强制措施),肖某寻衅滋事案(宣告缓刑),曲某妨害公务案(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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