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1万元以下50元。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4、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7%+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收费标准比较单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 ×0.5%+500元。这里所说的标的额包含10万元以下部分,如,请求赔偿金额为12万元,则诉讼费为120000×0.5%+500=1100元。
(三)执行费收费标准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下列标准收费: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5%-100元。
(3)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2400元。
(4)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5%+27400元。
(5)1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1% +67400元。
(四)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20元。
3、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5%+520元。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负担,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诉讼前主动理赔的,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诉讼费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不按有关法律规定理赔,如赔偿数额是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如赔偿数额超过保险限额,则保险公司应承担与其赔偿数额相应的诉讼费用,剩余部分的费用则由各方当事人依责任大小及赔偿数额的多少分别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推荐阅读: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一、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 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车祸后要赔偿哪些财产损失,能索要车辆停运损失吗
一、车祸后要赔偿哪些财产损失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如何取证,交通事故后怎样避免二次伤害
一、交通事故如何取证(一)人证要找目击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因为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二)物证标出行人位置如果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警察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
商事仲裁仲裁员报酬(商事仲裁仲裁员报酬由谁支付)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起诉交通事故流程和费用)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15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