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别人钱,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但存在一个风险:如果债权人把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公司没钱可还,最后债权人胜诉后,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那么此时想要出门,高铁坐不了,高档酒店住不了,不能买车买房。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人,因为法人本身不是人,为了让他成为一个合格的主体,在法律中把他拟制为人,毕竟没有生命,但是得有我们自然人代为行使权利。
有些朋友不理解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不同,关键区别在于“代表”这两个字。在我们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在不知情的时候成了某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最后又莫名其妙地被限制高消费。
在公司中,法人想要有某种法律行为,比如要和另外一个法人签订一个买卖合同,此时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即法定代表人有其专门的公章,再加上公司公章。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只有公司公章而形成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比较多,所以法定代表人在作用就体现于此。
1.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
2.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运营管理过程中,能够提高公司效率,方便快捷行使公司权利。
2009年10月30日,岳晓雯出具给段华平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段华平人民币80万元,借期半年”。2009年11月2日,岳晓雯出具给段华平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段华平现金50万元,三月还”。
2009年11月4日,岳晓雯出具给段华平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段华平人民币80万元”。2010年元月27日,岳晓雯出具给段华平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段华平人民币200万元,借期三个月”。
2010年2月5日,岳晓雯出具给段华平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段华平人民币150万元”。之后,岳晓雯于2009年的11月30日、12月23日、2010年的1月29日、2月11日、7月9日分别还款112000元、10万元、16万元、56600元、50万元,合计928600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乘坐头等舱,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购买或者修建高档房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试论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分离情形下公司诉讼代表权行使的相关问题
法定代表人欠钱时可以让公司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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