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通过好友介绍认识,恋爱一年后便登记结婚,后来育有一子。但婚后因感情问题及子女抚养等因素产生纠纷,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本案为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孩子抚养权以及夫妻债权债务的分割问题,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在了解到委托人的诉求后,我们提出以下办案思路:
与委托人详细了解基本案情后,结合委托人和原告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等,进行分析得出:
1、原告所述情况不属实;
2、原告未如实提交财产情况,并在离婚诉讼期间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3、原告提交的债权债务不完整,真实性有待考证
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六个月以内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确认办案思路后,收集整理了有利于被告方抚养孩子的证据,通过到银行、工商局、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进行调查以及申请法院进行调取了双方财产情况等等。
本案经过两次诉讼离婚和上诉,最终法院判决孩子归被告抚养,原告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仲裁委员会仲裁?原告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限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案原告经典陈述范文(离婚女方原告陈述词模板)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05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