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它给受害人的身体与心理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因此,国家对于强奸罪的打击是比较严厉的。我们知道,在我国,犯罪性质有行为犯、结果犯等分类,那强奸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律师365小编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强奸犯属于行为犯。但在司法实践中其也具有结果犯的特征,比如其危害的后果(结果)会决定其承担刑事处罚的程度有明显差异,如果强奸幼女,暴力强奸,至被害人死亡或严重的伤害后果等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就具有了结果犯的属性。
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
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概念,既然结果犯是指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为成立条件的犯罪,那么行为犯就是指成立犯罪不要求发生危害结果的犯罪。结果犯之外的其它犯罪就是行为犯。
主流观点是第一种。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其实,犯罪未遂还是已经构成了犯罪。
通过以上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强奸犯属于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了强奸的行为,无论该 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都应以强奸罪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但强奸罪又有结果犯的特点,强奸行为造成的后果越严重,当事人被处以的刑罚也会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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